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证券代码:60510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华丰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请出示以
下证件和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
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
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
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
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 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 7879 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确定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要的议案……………………………………………………………………….……..5
的议案………………………………………………………………….……...….…..6
案…………………………………………………………………………..………….7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
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及授予日;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及/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额直接调减;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
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
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
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其他文件;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