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03 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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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 临-04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为业务发展提
供良好的资金保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以下简称
“综合注册额度”)的永续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
准;
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系协商确定;
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
持续有效。
  二、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如
下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注册额度项下分期注册发行安排、根据情况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分期注册永续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
期数、利率、资金用途以及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手续等具体事宜;
提交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相关政策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披露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议,对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
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含 50 亿元)永续中
期票据的事项符合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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