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4-05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借款合计 6500 万元人民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预估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6 月 21 日和 6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先后刊登了《关于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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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和《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3)。
(二)会议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
期和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9:15-9:25 时;9:30—11:30 时
和 13:00—15:00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9:15—15:00 时期间的任
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公司七楼会
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军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4 人 , 代 表 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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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其中: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5 237,989,376 股 45.7782 %
网络投票 9 495,400 股 0.0953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现场 和网络投 票的中小 股东 12 人, 代表股 份
其中:
中小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3 9,793,230 股 1.8838 %
网络投票 9 495,400 股 0.0953 %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
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
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324,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份的 0.06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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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同意 10,128,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439%;反对 16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55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346,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份的 0.0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0,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6587%;反对 1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34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事长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346,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份的 0.0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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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0,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6587%;反对 1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34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志华、朱广宇、
陈海容、许军、龙起龙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7,997,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56%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7,997,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56%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7,997,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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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股份的 99.7956%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7,997,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56%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7,997,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801,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627%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801,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627%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801,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627%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801,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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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股份的 95.2627%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801,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627%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独立董事
候选人有 4 人,应选独立董事 3 人,梁宇、张保国、卢国桢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同意股份数:237,989,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923%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2,69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7.5719%
议案》
同意股份数:5,58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2.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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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7,997,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9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份数:9,793,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1850%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498,0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43.7185%
议案》
同意股份数:5,58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4.3183%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801,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2618%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欧卢建、朱月华为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职工监事,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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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7,997,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56%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7,997,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801,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627%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801,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627%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借款合计 6500 万元人民币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0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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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份的 0.5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1,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份的 4.25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估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86,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份的 0.18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8,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439%;反对 16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55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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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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