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恒顺醋业 临 2024-039
公告编号: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镇江市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
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镇江
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批复》( 镇国资〔2024〕36 号),镇江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