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03 0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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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3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39 人,代表股
份 1,815,908,6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8345%。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5 人,代表股份 555,467,609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8.608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99,965,83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35,5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8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99,130,3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210%。
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9,200,61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06%;反对 6,045,71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9%;弃权 662,3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257,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97%;反对 6,045,7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78%;弃权 662,3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5%。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15,089,581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8.94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1,794,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226%。表决结
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15,049,472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8.93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1,754,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825%。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向菁、景洋。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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