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审查终结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 裁定结果:驳回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
负面影响。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
最高人民法院的(2024)最高法民申16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了展讯通
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讯公司”)的再审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讯、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产品侵犯其拥有的ZL201180004859.4号发明专利
权,并请求赔偿展讯公司的侵权损失。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
回展讯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终2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论如下:
(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知书》及相关材料,展讯公司不服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
再审。
上述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翱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0)及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8)。
二、本次收到《民事裁定书》的情况
(一)案号:(2024)最高法民申 1651 号
(二)审查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三)诉讼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一: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二:天津市南开区竞航彭通讯器材经营部
(四)《民事裁定书》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展讯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展讯公司的再审申请,本次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损益
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