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5,170,744.96元,送红股0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
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距离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1.0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款0.1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红利将于2024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
咨询联系人:蔡奥
咨询电话:028-83332761
传真电话:028-83332761
七、备查文件
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