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和陈光珠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陈光珠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份 47,207,574 股转让给鼎泰四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鼎泰四方”)自主管理的“鼎泰四方福宝成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8%。
股本比例 20.30%,陈光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4,866,7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4.71%,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5,039,24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5.01%;
鼎泰四方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徐玉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1%,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7,831,667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18.63%;鼎泰四方持有公司股份 47,207,5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38%。
的股份。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
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陈光珠女士出具的告知函,获
悉其与鼎泰四方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徐玉锁先生、陈光
珠女士及拟向鼎泰四方转让其持有的 47,207,574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元。
本次协议转让变动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0,172,513 20.30% 110,362,513 14.92%
徐玉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172,513 20.30% 110,362,513 14.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4,866,728 4.71% 27,469,154 3.71%
陈光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16,682 1.18% 1,319,108 0.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150,046 3.53% 26,150,046 3.53%
徐玉锁及陈光珠合计持股 185,039,241 25.01% 137,831,667 18.63%
鼎泰四方福 合计持有股份: - - 47,207,574 6.38%
宝成长 2 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47,207,574 6.38%
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本次协议转让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一
姓名 徐玉锁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20107196502XXXXXX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
通讯地址
大厦 27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二)转让方二
姓名 陈光珠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20107196503XXXXXX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
通讯地址
大厦 27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三)受让方
企业名称 鼎泰四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注册地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益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30111385856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
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金融、证券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经营范围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
行基金管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
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15 年 09 月 09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通讯地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
甲方 1: 徐玉锁
甲方 2: 陈光珠
乙方(受让方):鼎泰四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鼎泰四方福宝
成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协议主要条款
(1)拟转让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a.证券简称为“远望谷”,证券代码:002161。
b.拟转让数量:47,207,574 股。其中:甲方 1 拟转让 39,810,000 股,占总股
本的 5.38%;甲方 2 拟转让 7,397,574 股,占总股本的 1.00%。截至协议签署日,
“远望谷”总股本为 739,757,400 股,拟转让数量占“远望谷”总股本的 6.38%。
c.流通状态:无限售流通股。
(2)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拟转让股份二级市
场收盘价的 90%,即每股转让价格为 4.16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分)。
(3)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转让生效日之间,拟转让股份发生分红、派股等权
益分派事项,则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及转让数量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做相应调整。
(1)在本协议约定拟转让股份事宜取得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后,
乙方应向甲方 1 支付人民币 7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因甲方 1 持有的拟转让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甲乙双方约定,前述款项用于偿还甲
方 1 所欠质权人的负债,以使得质权人解除对甲方 1 本次拟转让股份的质押。甲
方应协调质权人配合办理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申请、解质押以及转让过户登记
相关手续。
(2)在本协议约定拟转让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即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中
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人民币 23,191,753.92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玖万元壹仟柒佰伍拾
叁元玖角贰分)。其中,向甲方 1 支付人民币 7,804,8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
佰捌拾万肆仟捌佰元整);向甲方 2 支付人民币 15,386,953.92 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伍佰叁拾捌万陆仟玖佰伍拾叁元玖角贰分)。
(3)剩余的转让价款(剩余的转让价款=股份转让总价款-已向甲方支付的
款项),由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拟转让股份转让过户手续之日起 6 个月内
支付给甲方(含甲方 1 和甲方 2),合计人民币 98,191,753.92 元(大写:人民币
玖仟捌佰壹拾玖万元壹仟柒佰伍拾叁元玖角贰分)。其中,向甲方 1 支付人民币
人民币 15,386,953.92 元(大写:壹仟伍佰叁拾捌万陆仟玖佰伍拾叁元玖角贰分)。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
承诺、声明和保证,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
损害及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
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用等)。
(2)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救济是累加的,并不排斥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或
救济。
(3)本协议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行为放弃主张权利的仅以书面
形式作出方有效。当事人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
构成弃权;当事人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得阻碍其行使其它权利或救济。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
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国法律。
(2)由于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
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本次股份转让产生的税收、交易费用及其他法定费用,甲、乙双方应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协议转让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
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玉锁、陈光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鼎泰四方)。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