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 1 号智慧山
C 座贰门五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1,239,7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5.675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赵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注: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1,161,168 99.8094 78,611 0.1906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为控
股孙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王维维、马梦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