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
代表股份数143,294,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9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43,163,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9.284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5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
人,代表股份数1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51%。
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3,165,245 股,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
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3,165,245 股, 占出席 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
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3,165,245 股, 占出席 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
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3,165,245 股, 占出席 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
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3,165,245 股, 占出席 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
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张浩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吴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吴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515%。
表决结果:余小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515%。
表决结果:姚可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515%。
表决结果:安家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刘祥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冯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515%。
表决结果:王成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叶倩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515%。
表决结果:冷文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丹、叶晔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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