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5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英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姚英学先生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二)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姚英学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姚英学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
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
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
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昊志机电
股票代码:300503
法定代表人:汤秀清
董事会秘书:肖泳林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 68 号
联系电话:020-62868399
联系传真:020-32226550
电子邮箱:zqswb@haozihs.com
邮政编码:511356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姚英学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 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
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博士。2023 年 8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
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
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
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征集人声明:针对上述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人
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4 年 7 月 17 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每日 9:00-12: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
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
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 68 号
收件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徐汉强
邮政编码:511356
联系电话:020-62868399
联系传真:020-3222655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
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姚英学)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
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姚英学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序号 议案内容
意 对 权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