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800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楼冠良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14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上述合计调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5 人,调减本次授予股份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1 人调
整为 86 人,授予数量由 291.8376 万股调整为 260.6644 万股。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2.05 元/股调整为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
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7 月 1 日
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60.6644 万股,授
予价格为 11.5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认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