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3,375,18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062,487
股,预留授予部分 312,693 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
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3,375,180 股(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 3,062,487 股,预留授予部分 312,693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孙水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西华
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激励对象中有 1 名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除该员工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外,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
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3 月 4 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 2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9.0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51 元/
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结果公告》,公司共向 2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9.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票的结果公告》,公司共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2.23 万股限制性股票。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计划回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公告》,以 4 月 28 日为注销日,注销 62,10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后,首次授予
部分变为 11,028,390 股。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48 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
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4,411,356 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3,486,731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069,807 股,预
留授予部分 416,924 股)。同时计划回购注销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共计 352,22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20,220 股,预留授予部分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
事宜,共计解锁 3,375,18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062,487 股,预留授予部分
股)。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股票剩余
类型 授予时间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 3 月 4 日 5.51 元/股 11,090,490 股 251 人 1,122,310 股
预留部分 2022 年 1 月 20 日 6.76 元/股 1,122,310 股 17 人 0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 取消解锁股票数量 因分红送转导致解
解锁批次 解锁日期
(股) 数量(股) 及原因 锁股票数量变化
等原因不再符合激
首次授予部 2022 年 6
分第一期 月 21 日
注销其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 62,100 股
人原因已离职,不
再符合激励条件;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首次授予部 2023 年 12
分第二期 月 20 日
未满足本期解锁条
件,公司回购注销
其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 320,220 股
绩效考核未达标,
预留部分第 2023 年 12 未满足本期解锁条
一期 月 20 日 件,公司回购注销
其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 32,000 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批解除限售期
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30%;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批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三批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届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届
满。
(二)解锁条件及条件是否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说明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公司层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
总体要求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述任一情形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生前述任一情
层面总体要求
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说明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
一。
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20,000.00 万元;
(2)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8,00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0,000.00 万元; 2022 年及
限制性股票
三、公司层面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2,000.00 万元。
的业绩考核要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已达成前述业
求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0,000.00 万元;
绩目标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27,00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20,000.00 万元;
(2)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8,00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0,000.00 万元;
限制性股票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2,00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0,000.00 万元;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27,000.00 万元。
公司依据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与当年度经营目标设定公司年度考核目
标,逐层分解至各部门、各岗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
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分年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个人 除离职及部分
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以下等级: 未满足考核要
四、激励对象 等级 考核结果 标准系数(K) 求的激励对
个人层面的绩 象,其余所有
A 优秀 K=1
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均已
B 良好 K=1 实现前述考核
C 合格 K=0 要求
D 不合格 K=0
(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及本次解锁比例说明
考核未达标,未满足本期解锁条件,公司计划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共 225 人。
为 17 人,由于 1 人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未满足本期解锁条件,公司计划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6 人。(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部分重叠,下同)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
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量(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62.00 48.60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219
人)
合 计 1,020.83 306.25 30%
注:上述解除限售情况仅包含本期可解锁激励对象的情况,下同。
(二)预留授予部分
已获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万股)
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16人) 104.23 31.27 30%
已获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万股)
合 计 104.23 31.27 30%
四、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认为:1、公司及激励对象未有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
解锁的情形;
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的主体资格是
合法、有效的。
综上,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22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中的 30%,共计 3,062,487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
登记数量为准)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认为:1、公司及激励对象未有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
解锁的情形;
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主体资格是
合法、有效的。
综上,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中的 30%,共计 312,693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
记数量为准)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