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徽朗迪”)、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材料”)、
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朗迪”)、四川朗迪塑胶电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朗迪”)、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山朗迪”),上述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
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系原担保合同到期
重新签订的担保,合计金额为 1.50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33 亿元
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 年 6 月 28 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朗迪集团”) 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签订担保协议,为安徽朗迪、四川新材料、河南朗迪、四川朗迪、中山朗迪 5 家
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 1.5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2025 年度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并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披 露 的 《 朗 迪 集 团 关 于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向 银 行 申 请
(公告编号:2024-018)。上述担
保事项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单位:元
被担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人名称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2,858,991.32 222,481,257.94
负债总额 133,130,742.67 134,524,033.48
安徽朗迪 净资产 89,728,248.65 87,957,224.46
营业收入 111,666,014.69 22,684,043.27
净利润 9,409,734.97 -1,771,024.19
(二)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被担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人名称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528,323.10 168,943,154.59
负债总额 86,371,050.29 101,102,396.15
四川新材料 净资产 65,157,272.81 67,840,758.44
营业收入 145,072,165.42 43,059,667.26
净利润 7,068,444.71 2,683,485.63
(三)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单位:元
被担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人名称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395,452.57 182,823,313.86
负债总额 98,494,209.33 109,303,227.54
河南朗迪 净资产 68,901,243.24 73,520,086.32
营业收入 172,150,383.50 45,770,955.16
净利润 13,719,381.68 4,618,843.08
(四)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单位:元
被担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人名称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1,097,448.51 255,152,153.05
负债总额 151,596,030.56 151,024,600.39
四川朗迪 净资产 99,501,417.95 104,127,552.66
营业收入 291,818,474.95 75,109,913.31
净利润 13,545,047.29 4,626,134.71
(五)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
单位:元
被担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人名称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4,119,849.69 210,732,103.90
负债总额 96,747,728.05 110,418,637.89
中山朗迪 净资产 97,372,121.64 100,313,466.01
营业收入 167,527,944.70 44,147,326.10
净利润 13,909,210.54 2,941,344.3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类型:最高额保证
(三)保证期间:
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
保证合同编号 被担保人 担保人
(万元)
合计 15,000
(五)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须反担保。
(六)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原担保合同到期重新签订的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担
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
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 5.33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97%,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