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30 18: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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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所持公司股份尚在限售期内。若未
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
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
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切
实履行社会责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积
极采取措施,拟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暨“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
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20)。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 万元~3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66.6667 万股~333.3333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2.84%~5.69%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
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情
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之日起 3 个月。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
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
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例(%)
减少公司注册资    1,666,667-3,333,333    2.84-5.69     15,000-30,000
   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90.0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
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
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9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全部
注销用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股份总数    58,620,000    100.00   56,953,333   100.00   55,286,667    100.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4,517.19 万元,流动资产 285,481.60 万元。按照
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3 亿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7.44%、8.71%、10.51%。
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人民币 3 亿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14.58%,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的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
本次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截至本
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
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前述人员后续存在增减持股份计划,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暂无关于
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的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拟实施股
份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
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偿债
能力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因回购股份最终实
施将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数量等;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
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
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
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
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
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
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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