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科威尔 证券代码:68855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成就
一、释义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应的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心技术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作废失效的期间。
行为。
的获益条件。
必须为交易日
露》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科威尔提供,本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
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
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
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和作废处理事项
对科威尔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
意见,不构成对科威尔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
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
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 述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志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议案》、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
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进行了披露。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成就情
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
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因此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若遇
非交易日,归属期将相应剔除非交易日。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员情形的;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予的 57 名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54 名激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对应考核
归属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年度
首次授予 以2020年度营业收 以2020年度营业收
的限制性 入为基数,2021年 入为基数,2021年
股票第一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个归属期 低于30.00%; 低于20.00%;
首次授予 以2020年度营业收 以2020年度营业收
的限制性 入为基数,2022年 入为基数,2022年
股票第二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个归属期 低于82.00%; 低于44.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营业收入
首次授予 以2020年度营业收 以2020年度营业收 528,950,621.48 元 , 较 2020 年 度 增 长
的限制性 入为基数,2023年 入为基数,2023年 225.55%。公司层面业绩完成,归属比例
股票第三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个归属期 低于136.60%; 低于72.80%;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相挂钩,设
A 为考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定比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率,则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X 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营业收入 A≥Am X=100%
增长率 X=70%+(A-An)/(Am-
An≤A<Am
(A) An)*30%
A<An X=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 予仍在职的 54 名激励对象中:51 名激励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 对 象 2023 年 个 人 绩 效 考 核 评 价 结 果 为
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3
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果 为 “ B ”, 本 期 个 人 层 面 归 属 比 例 为
考核结果 A B C D 80%。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因此授予价格由 17.205 元/股调整为 16.605 元/股)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万股)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小计 12.72 3.816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52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74.15 21.9762 29.64%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科威尔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
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四)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于首次授予部分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
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90 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 3 名激
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B”,作废处理其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688 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由 57 人变更为 54 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23.634 万股变更为 21.9762 万股。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作废处理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张飞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 真: 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