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永泰运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永泰运
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707 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 2,597 万股
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46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9,104.62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934.44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170.18 万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含理财收益)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070.83 5,270.89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
平台项目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6,281.26 927.73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10,854.83 11,292.64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15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 100%
股权
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
套储存项目
合计 67,170.18 54,320.99
注:1、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一)基本情况
新增前 新增后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
宁波
物流运力提升 宁波凯密克物流 司
宁波
项目 有限公司 永泰运(湖北)化工物
宜昌
流有限公司
(二)新增原因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购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特殊用途专业
运输车辆等物流运力,招聘并培训驾驶员、押运员、调度员队伍等,丰富运输业
务种类,进一步提升公司运力与综合能力。公司自上市以来,结合危化品运力审
批情况、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并于 2024 年 4 月由全
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密克”)成功中标宜昌南玻硅
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硅烷气运输服务”。根据当地危化品运力属地审批政策及
相关业务合同约定,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在宜昌设立“永泰运(湖北)化工物流
(以下简称“永泰运(湖北)”,凯密克持股比例 100%),并采购相应
有限公司”
运输车辆来具体实施该项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部地区的道路运输服务能力
与资源覆盖能力。同时,为了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决定将永泰运(湖北)作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相应由宁波调整为宁波、宜昌,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向凯密克增资,凯密
克再对永泰运(湖北)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向凯密克增资,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增资
后公司仍持有凯密克 100%股权;凯密克以 2,000 万元再对永泰运(湖北)实缴
出资,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实缴完成后,永泰运(湖北)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凯密克持有永泰运(湖北)100%股权。
(二)增资及实缴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714708435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祝岳标
成立日期:2013 年 07 月 03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7 月 03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海发路 17 号 2 幢 1 号 201 室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经营性危险货
物运输(2.1 项、2.2 项、第 3 类、4.1 项、4.2 项、4.3 项、5.1 项、5.2 项、6.1
项、第 8 类、第 9 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代理报关、报检;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389.36 10,332.33
负债总额 5,599.21 6,781.95
所有者权益 3,790.16 3,550.38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营业收入 2,850.13 11,206.62
净利润 239.78 1,263.77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1-3 月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其他说明
凯密克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凯密克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永泰运(湖北)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5MADMBE7U9C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建康
成立日期:2024 年 05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24 年 05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星光路 99 号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综合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
箱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永泰运(湖北)于 2024 年 05 月 27 日设立,尚无最近一年一期的主
要财务数据。
(3)其他说明
永泰运(湖北)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
款;永泰运(湖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资、实缴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资、实缴出资事项,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资、实缴出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新增的实施主体永泰运(湖北),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届时会同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永泰运(湖北)”
作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同时,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凯密克调
整为凯密克、永泰运(湖北),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宁波调整为宁波、宜
昌,并同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向凯密克增资,凯密克再对永泰运(湖北)
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资、实缴出资
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董事审议,
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新增“永泰运
(湖北)”作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凯密克调
整为凯密克、永泰运(湖北),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宁波调整为宁波、宜
昌,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有公司向凯密克增资,凯密克再对永泰运(湖北)实缴
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本次新增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资、实缴出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已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
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殷磊刚 邱丽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