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4-06-28 04: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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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宁
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
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贝洪俊受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贝洪俊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
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
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
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中文名称: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Ningbo Zhenyu Technology Co., Ltd.
  (3)设立日期:1994 年 10 月 18 日
  (4)注册地址:宁海县西店
  (5)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03 月 18 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震裕科技
  (8)股票代码:300953
  (9)法定代表人:蒋震林
  (10)董事会秘书:戴灵光
  (11)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 6 号
  (12)邮政编码:315600
  (13)联系电话:0574-65386699
  (14)传真:0574-83516552
  (15)互联网地址:www.zhenyumould.com
  (16)电子信箱:irm@zhenyumould.com
  由征集人针对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6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贝洪俊,其基本情况如下:
哈尔大学、浙江万里学院任教;2012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担任宁波美诺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2014 年 8 月至今,任宁波财经
学院(原宁波大红鹰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教授;2021 年 7 月至今,任贵人鸟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
审计委员会主任。
   贝洪俊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
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贝洪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贝洪俊认为公司本次实施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该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
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7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5386699
  联系传真:0574-83516552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6号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
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
中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贝洪俊
附件: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
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全文、《宁波震
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贝洪俊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填写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授权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授权委托股东持股数:      股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同时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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