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8 0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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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王建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的战略定位,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各方均以
货币出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及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
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内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作用,调整
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
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
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
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
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制定了《宁
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
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
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
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技
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
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在公告栏张贴激励对象名单的方式或者其他
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
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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