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
意调整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中涉及的业绩考核指标条款,同时,根
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实际情况更新买卖股票限制时间、持有
人情况等相关条款。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相关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批程序
(一)“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
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
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上述相关议案。
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调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上
述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2022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相关的议案。
划相关专户。
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日,召开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任。
调整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议
案》,同意取消上述调整预留份额事项。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
的预留份额 838.5451 万份,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219 名认购对象认购(含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计划相关专户。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及"家
案》
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家园 6 号”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
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家园 7 号”员工持
股计划的法律意见》。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上述相关议案。
元/股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专户。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及"家
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家园 7 号”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家园 6 号”及“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自 2022 年下半年以来,欧美主要国家急剧加息,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下
滑,新兴智能硬件产品发展速度低于预期,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利
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出现了短暂的下滑。
在此背景下,迅速调整公司经营以适应行业变化,迅速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
修复提升,是公司现阶段的首要经营任务。公司必须统一意识、全力以赴,设定
具有挑战性的盈利目标,明确经营导向,加大业务拓展力度,持续提升精益运营
能力,才能推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和经营业绩改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为充分激励公司核心骨干团队,促使其全力以赴地实现上述目标,同时,根
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家园 6 号”“家
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 2024-2026 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买卖股票限制期间等相关条款。
(二)调整内容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三、
“家园 6 号”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 三、
“家园 6 号”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
准 准
(二)持有人情况 (二)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 1,000 人(不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 1,000 人(不
含预留部分)
,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 含预留部分)
,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 人,该等人员与本员工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 人,该等人员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认缴股数 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认缴股数
比例如下: 比例如下:
持有人 职务 股数(股) 划份额 总股本 持有人 职务 股数(股) 划份额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段会禄 董事、副总裁 段会禄 董事、副总裁
徐小凤 职工监事 李友波 董事、总裁
魏文滨 职工监事 刘耀诚 董事
冯蓬勃 监事会主席 徐小凤 职工监事
刘春发 副总裁 魏文滨 职工监事
蒋洪寨 副总裁 冯蓬勃 监事会主席
高晓光 副总裁 刘春发 副总裁
于大超 副总裁 蒋洪寨 副总裁
贾军安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高晓光 副总裁
吉永和良 副总裁 于大超 副总裁
李永志 财务总监 李永志 财务总监
李友波 董事、副总裁 徐大朋 董事会秘书
其他核心管理骨干、业务骨干 其他核心管理骨干、业务骨干(不
(不超过988人) 超过988人)
预留部分 8,385,451 11.29% 0.24% 预留部分 8,385,451 11.29% 0.24%
合计 74,265,451 100.00% 2.17% 合计 74,265,451 100.00% 2.17%
六、
(二)、
“家园 6 号”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 六、
(二)、
“家园 6 号”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
得买卖公司股票: 得买卖公司股票:
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三十日起算; 十五日起算;
十日内; 五日内;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间。 间。
六、
(三)
、1、公司业绩考核 六、
(三)
、1、公司业绩考核
(1)2023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2023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2024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2024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增长不低于 36%,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 增长不低于 36%或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增长不低于 100%,出售
(3)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
增长不低于 66%,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 人所有。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3)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4)2026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不低于 66%或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增长不低于 98%,出售第四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 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增长不低于 140%,出售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
注: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 人所有。
收入。 (4)2026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不低于 98%或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增长不低于 180%,出售
第四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
人所有。
注: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
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公司经审
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段会禄为公司董事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段会禄、李友波为
兼副总裁、李友波为公司董事兼总裁、刘耀诚为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徐小凤、魏文滨、冯蓬勃为
公司董事;徐小凤、魏文滨、冯蓬勃为公司监事;
公司监事;刘春发、蒋洪寨、高晓光、于大超、
刘春发、蒋洪寨、高晓光、于大超为公司副总裁,
李永志为公司财务总监;徐大朋为公司董事会秘
财务总监。以上持有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书。以上持有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时应
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时应相应回
相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
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
其他持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①截至目前,吉永和良先生已离职,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贾军安先生已辞
任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属于“其他核心管理骨干、业务骨干”
;徐大朋先生于
刘耀诚先生于 2023 年 5 月聘任为公司董事。因此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相应调整。
②上述调整对应的条款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
》中的条款,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
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根据对应
的内容进行调整。除上述相关条款调整以外,其他条款不变。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六、
(二)、
“家园 7 号”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 六、
(二)、
“家园 7 号”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
得买卖公司股票: 得买卖公司股票:
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三十日起算; 十五日起算;
十日内; 五日内;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间。 间。
六、
(三)
、1、公司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
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876.08 亿元;
六、
(三)
、1、公司业绩考核 (2)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063.82 亿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 或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2023 年度增长不低于 100%;
(1)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876.08 亿元; (3)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298.48 亿元
(3)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298.48 亿元; 2023 年度增长不低于 140%;
(4)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548.79 亿元。 (4)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548.79 亿元
注: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 或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收入。 2023 年度增长不低于 180%。
注: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
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
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调整对应的条款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中的条款,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歌尔股份有
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根据对应的内容进行调整。除上述相关条
款调整以外,其他条款不变。
三、相关各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家园 6 号”员
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买卖股票限制期间及持有人情况等相关条款,符合《指
导意见》及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调整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并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
指标、买卖股票限制期间等相关条款,符合《指导意见》及公司《“家园 7 号”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并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对公司“家园 6 号”“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歌尔股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调整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进一步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后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随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歌尔股份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