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苏诺泰澳赛诺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
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
的 6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 151.87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