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6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8 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截至
购股份数量为 31,999,9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4786%,最高成交价为 6.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2,851,570.4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
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
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 31,999,980 股全部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518,276 0.60 37,518,256 4.0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4,382,357 99.40 882,382,377 95.92
三、总股本 919,900,633 100.00 919,900,633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
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