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6 1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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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
              的审查意见
  我们作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前,收到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
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人员对
本次发行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我们于 2024 年 6 月
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的预案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内容切实可行,
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
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
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能力。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1-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
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拟采取的措施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王怀书:
  王   波:
  孙振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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