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期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 号”文核准,深圳市新
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第四年 1.5%、
第五年 2.5%、第六年 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 号文同意,公司 59,5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债券代码“113600”。“新星转债”自 2021 年 2 月 1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
股的初始价格为 23.85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4 日起,“新
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85 元/股向下修正为 17.4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期限的具体说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可转债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综合考虑宏
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与
内在价值的信心,当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新星转
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 3 个月内(即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价格。从 2024 年 8 月 16 日起,若公司股价再次触发“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星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鉴于目前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并综合考虑未来的经营发展等多方面因
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期限的议案》,
决定调整不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期限,将不下修转股价格的期限由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调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开始,若“新星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向下修正
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
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