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 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6 0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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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2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79,846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利
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816,166,093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79,846 股后的 11,816,086,247 股为
分配基数。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1.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
比例,即 2,126,895,524.46 元=11,816,086,247 股*0.18 元/股,每
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99987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利润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 1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即本次利润分
配以公司总股本 11,816,166,093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79,846 股
后 11,816,086,247 股为分配基数,
                       共计分配 2,126,895,524.46 元。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量未发
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11,816,086,247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1.8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 2 -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
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缴纳。
  公司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后确定,每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款 0.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利润分配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3 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3 -
股。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分红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 含 税 ), 送 红 股 0 股 ( 含 税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为
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2,126,895,524.46 元=11,816,086,247 股*0.18 元/
股,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
即 0.1799987 元/股=2,126,895,524.46 元/11,816,166,093 股。
     综上,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99987 元/股。
- 4 -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联系人:刘敏芳
咨询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电话:0516-8756561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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