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新合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健全公司中长期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
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华丰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
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
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均具备《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
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
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