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 “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神马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
会议资料
债券代码:110093
债券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股份 “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
目 录
神马股份 “神马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神马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
马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
《公司法》、《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
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
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其他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
代理人的权益,以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要求在本次会议上发言
,应在签到时在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
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未经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会议主持人的
安排进行。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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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议题相关,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
超过3分钟。在本次会议进入表决程序时,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
对性地集中回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的问题。对于与
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
公司、全体债券持有人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
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七、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为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八、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您的手机关机或调
为振动。为维护会场秩序,在会议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
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本次会议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媒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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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神马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
(二)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
(三)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神马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签到。
(二)宣布到会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人数
和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宣布会议开始。
(三)现场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
议案。
(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出席会议相关人员签署会议
决议、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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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律师宣读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万张,每张面
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亿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364.7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2日对神马股份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8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单位: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5月
序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扣 31日累计投入募
号 总额
除发行费用) 集资金
合计 440,066.56 296,364.72 165,440.32
三、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和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为“年产24万
吨双酚A项目(二期)”。
“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拟采用离子交换树
脂法技术,以苯酚和丙酮为原料进行催化缩合反应生成双酚
A,项目完工后,将新增年产24万吨双酚A的生产能力;项目
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聚碳材料公司”),建设期为24个月,计
划总投资12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0
万元;项目已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
代码:2107-410422-04-01-181752)、《平顶山市生态环境
局关于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4万吨双酚
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平环审[2021]24号)
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能评[2022]27号)等备案和批准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年同比下降
求增速低于新增产能投产增速。根据百川盈孚数据,2023年
国内双酚A表观消费量为313万吨,同比增长24.70%;根据隆
众资讯数据,2023年中国双酚A产能大幅扩张,国内双酚A总
产能达到487.5万吨/年,同比增长46.3%,超过需求增长,
导致双酚A市场价格走势不及预期,全年价格位于8,750-
间大幅下降。
公司目前拥有聚碳酸酯(PC)一期项目并配套双酚A一
期。由于2023年市场价格处于较低水平,导致相关产品毛利
率相应较低,公司聚碳酸酯(PC)及双酚A产品2023年毛利
率分别为8.24%和1.17%,处于较低水平。上述项目运营主体
聚碳材料公司处于亏损状态。
根据隆众咨询的统计,2024年一季度双酚A市场需求情
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24年Q1 2023年Q1 环比 同比
双酚A主要需求量 91.1 82.2 2.82% 10.83%
项目 2024年Q1 2023年Q1 环比 同比
其中:聚碳酸酯(PC)消费量 62.8 55.1 10.95% 14.05%
环氧树脂消费量 28.3 27.1 -11.42% 4.39%
由上表可知,2024年一季度双酚A需求量仍同比有所增
长,但增长速度较2023年全年的24.70%有所放缓。
结合公司现有类似项目毛利率、运营主体业绩情况及目
前市场需求情况,预计双酚A市场价格短期内不会明显改善,
另外考虑到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较目前有一定程度提高,如
公司继续实施“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募投项目,
将进一步加剧实施主体聚碳材料公司的亏损,从而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公司拟终止“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
四、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情况
“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项目终止后,对应
节余的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
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并将严格遵守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针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募投项
目的实施,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的
合理决策,项目终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神马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