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4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7 人,全部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51,350 股,占目前公司
最新股本总额 274,389,759 股的 0.49%。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津铺子”)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
次激励计划。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
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并披露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
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数
量和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由 86 人调整为 81 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330 万股调整为 328.50
万股;并确定以 2023 年 6 月 6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1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2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
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
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授予限制性股票 328.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67,500 股限制性股票。
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7,500 股
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1)。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监
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3 年第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6 日,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届满。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求: 成就情况:
相比 2022 年,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1、以上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损益净利润为 476,234,230.93 元,税后股权激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励 成 本 55,243,851.90 元 ( 税 前 列 支 额 为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2022 年营 73,658,469.20 元),故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前
业收入指 2022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2,893,520,454.1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
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66.30%】。
的数值 319,597,789.91 元。) 综上,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的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77 名激励对象的考评得
评进行打分(X,0≤X≤100),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综合 分段均为 90≤X≤100。
考评得分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因此,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100%。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90≤X≤100 80≤X<90 0≤X<80
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X/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
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
息之和。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时,相关
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
数量
最新股本总额 274,389,759 股的 0.49%。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转增后剩余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份数(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兰 波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21.00 6.30 14.70
杨林广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21.00 6.30 14.70
黄敏胜 副总经理 15.00 21.00 6.30 14.70
张 磊 副总经理 15.00 21.00 6.30 14.70
李汉明 副总经理 15.00 21.00 6.30 14.70
杨 峰 财务总监 7.50 10.50 3.15 7.3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 71 人)
合计 321.75 450.45 135.135 315.315
注 1: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实施完毕,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95,992,985 股扣减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 2: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上述离职激励对象的股数。
激励对象兰波、杨林广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敏胜、张磊、李汉明、
杨峰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利
润分配情况,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授予数量
由 220 万股调整为 330 万股,授予价格由 61.52 元/股调整为 40.02 元/股。
中有 5 名因离职等个人原因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失去激励资格。董事
会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将授予数量由 330 万股调整为 328.5 万股。
象离职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
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77 名激励对象本年度满足 100%
解除限售条件,且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为 77
人,解除限售股数为 135.135 万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 7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77 名激励对象共计 135.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
限售事宜。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