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55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以口头、电子通讯方式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文钊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银
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
励对象授予 1,296.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1,124.00 万股,预
留授予 172.00 万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文钊、张德清、谭映儿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文钊、张德清、谭映儿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激励计划中,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 4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7,455.7935 万股的 0.97%。谭文钊先生在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 130.00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向谭文钊先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超过了公司总
股本的 1%,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谭文钊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在公司的战略规
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公司拟授予谭文钊先
生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任职务、岗位的重要性相匹配。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文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等;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
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他相关协议;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文钊、张德清、谭映儿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