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暨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落实禾丰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
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以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决议日,公司董监
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不存在或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
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告的 12 个月后至 3 年内)予以出售,若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可能存在
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
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的回购方案。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方案的制定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6.01 元/股,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第二条第二款
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
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的回购条件。
公司审议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时间、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
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
稳定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法规为准):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
在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0.00 元/股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的条件下,按本次最
高回购金额人民币 3.00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000,000 股,占公司
目前已发行总股本(919,433,761 股)的比例为 3.26%;按本次最低回购金额人民
币 1.50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比例为 1.6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
及金额为准。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回购实施期限
的比例(%) 额(亿元)
为维护公 自公司董事会审
司价值及 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东权益- 方案之日起不超
出售 过 3 个月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区间
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 亿元和上限人民币 3.00 亿元,回购价格
上限人民币 10.00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则公司总股
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回购
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注销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前
股份性质 后 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919,433,761 100.00 889,433,761 100.00 904,433,761 100.00
总计 919,433,761 100.00 889,433,761 100.00 904,433,761 100.00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后披露
的回购实施结果公告为准。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相关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以截
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总股本 919,433,761 股为基数计算。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
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48.68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65.54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49.68%,货币资金
为人民币 14.78 亿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按上限人民币 3.00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
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为测算基准日,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02%、4.58%。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完成
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
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
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
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增持计划暂不明确。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
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或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
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
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
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若
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股份注销事宜履行通知债
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
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
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告的 12 个月后至 3 年内)予以出售,若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可能存在
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
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回购事项的其他说明
(一)回购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
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02968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