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事项 交易对手
Diamond Hill, L.P.、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修
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R Capital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一村挚耕国际有限公司、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重大资产购买 合伙)、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Asia-IO SO2 SPV Limited、Sunny Faith Holdings Limited、
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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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
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
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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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与声明:
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不转让
在万通发展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持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万通发展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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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上海泽昌律师
事务所及其经办人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人员、北京天健兴
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同意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
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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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至实施完毕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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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
五、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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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或提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
九、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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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一、一般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含义
万通发展、上市公司、公
指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Diamond Hill, L.P.、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修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R Capital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一村挚耕国际有限公司、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
交易对方、交易对手、转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指
让方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 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sia-IO
SO2 SPV Limited、Sunny Faith Holdings Limited、霍尔果斯盛世创鑫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称
标的公司、索尔思光电 指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本次交易中,万通发展拟受让的转让方持有标的公司的 123,753,703
标的股份、标的股权 指
股股份
嘉华控股 指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通发展控股股东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嘉华控股的一致行
万通控股 指
动关系人
万通信研院 指 北京万通信息技术研究院,万通发展控股子公司
Diamond Hill 指 Diamond Hill L.P.,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之一
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上海麓村 指
手之一
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上海煜村 指
手之一
上海安涧 指 上海安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之一
上海修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上海修承 指
手之一
TR Capital 指 TR Capital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之一
V-Capital Zhigeng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即一村挚耕国际有限公
一村挚耕 指
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之一
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FinTrek 指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之一
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
PSD 指
之一
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上海启澜 指
手之一
V-Capi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即一村国际控股有限公
一村国际控股 指
司,标的公司股东之一
Asia-IO 指 Asia-IO SO2 SPV Limited,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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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指 含义
Sunny Faith 指 Sunny Faith Holdings Limited,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之一
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的交
盛世创鑫 指
易对手之一
PLANETARY GEAR 指 PLANETARY GEAR LIMITED,标的公司股东之一
无锡市国资委 指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村资本 指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一村安识 指 上海一村安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隽汇 指 无锡隽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村国际有限 指 一村国际有限公司,一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华西股份 指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000936.SZ)
南方通信 指 南方通信控股有限公司(1617.HK),交易对方 PSD 的股东
华融国际 指 China Huar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索爾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Source Photonics Taiwan, Inc.,标的公司
索尔思台湾 指
下属企业
索尔思美国 指 Source Photonics USA, Inc.,标的公司下属企业
索尔思江苏 指 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下属企业
索尔思成都 指 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下属企业
飞博创成都 指 飞博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索尔思成都曾用名
索尔思深圳 指 索尔思光电(深圳)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下属企业
飞博创深圳 指 飞博创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索尔思深圳曾用名
索尔思光电(澳门离岸商业服务)一人有限公司,Source Photonics
索尔思澳门 指
(Macau)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标的公司下属企业
飞博创澳门 指 飞博创(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索尔思澳门曾用名
安瞳半导体 指 成都安瞳半导体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下属企业
安瞳科技 指 成都安瞳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下属企业
标的公司及索尔思成都、索尔思江苏、索尔思深圳、索尔思台湾、
索尔思澳门、安瞳半导体、成都安瞳科技有限公司、Magnolia Source
S.a.r.l.、Source Photonics B.V.、Source Photonics, Inc.、Source Photonics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指 USA, Inc.、Magnolia Source (Cayman) Limited、Source Photonics
Europe B.V、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Limited、Source Photonics India Pvt Ltd、Source Photonics,
LLC 之合称
Dark Pool 指 Dark Pool Limited Partnership,标的公司股东
VPA 指 Venus Pearl Acquisition Co. Limited,标的公司历史股东
SPV1 指 Venus Pearl SPV1 Co Limited,标的公司历史股东
SPV2 指 Venus Pearl SPV2 Co Limited,标的公司历史股东
标的公司股东在其与标的公司之间设置的特殊目的载体,即 SPV2、
SPV 架构 指
SPV1 及 VPA 之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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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指 含义
《 2017 年员工 持股计
指 Venus Pearl SPV2 Company Limited 2017 Share Plan
划》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上市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现金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指 123,753,703 股股份,最终上市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60.16%的股
重大资产购买 份并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之交易与行为
上市公司与除 PSD 以外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标的公司 CEO、
《股份转让协议》 指 Co-CEO 就 本 次 交 易 签 署 的 《 关 于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之股份转让协议》
《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与 PSD(南方通信为 PSD 股东)、标的公司签署的《关于
指
协议》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之股份转让协议》
《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ESOP 授权代表签署的《关于 Source Photonics
指
排之协议》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之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
Employee Stock Option Program,本报告书中指标的公司根据《关于
ESOP 指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之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
排之协议》确认的员工期权激励计划
标 的 公 司 Co-CEO 、
指 标的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王宏宇
ESOP 授权代表
独立财务顾问、银河证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天健兴业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泽昌律师 指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致同会计师出具的《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审计报告》 指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26618
号)
致同会计师出具的《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2024 年 1-3 月审阅报
指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26620
告》
号)
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三年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26619
号)
泽昌律师出具的《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
《法律意见书》 指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 (泽昌证字 2024-03-01-01)
天健兴业出具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
《资产评估报告》 指 买资产所涉及的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股东全
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 0768 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由境外转让方法律顾问就境外转让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由
境外法律意见书 指 万通发展聘请的境外法律顾问就标的公司境外主体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之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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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指 含义
境外转让方法律意见书 指 由境外转让方法律顾问就境外转让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之总称
境外法律顾问 指 本次交易的境外法律顾问
奥杰律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Magnolia Source (Cayman) Limited、
《开曼法律意见书》 指
VPA、SPV1、SPV2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是指我国企业、团体在
ODI 指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
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报告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境内 指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台湾地区)
中国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台湾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
BVI 指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
开曼 指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
Finisar 指 Finisar Corporation,全球性的光通讯器件供应商
文晔集团 指 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
企业会计准则 指
定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
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日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有名词释义
光通信 指 以光波为载波的通信方式
光信号的收发模块,光模块的作用就是光电转换,发送端把电信号
光模块/光通信模块 指
转换成光信号,通过光纤传送后,接收端再把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
应用于光通信的半导体,是完成光电信号转换的核心器件,分为
光芯片 指 激光器芯片和探测器芯片,分别完成电光转换和光电转换,是光
模块核心的功能芯片
电子学中把电路(主要包括半导体设备,也包括被动组件等)小
集成电路芯片 指
型化的方式,并通常制造在半导体晶圆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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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 指 一种传输光束的介质,由芯层、包层和涂覆层构成
描述数据传输系统的重要技术指标之一,是指通信线上传输信息的
速率 指
速度,在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秒)传输的比特数
G/Gbps 指 吉比特每秒,用于衡量数据传输和处理速率的单位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
人工智能、AI 指
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技术科学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生成
内容的技术,原理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中的“自然语言处理”、“机
AIGC 指 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技术,对大量的语言数据进行分析、学
习和模拟,实现对自然语言的理解,生成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模
态内容,和实现智能对话等
Chat 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OpenAI 研发的聊天机器人
ChatGPT 指
程序
Silicon Photonics,激光器芯片作光源,硅基集成调制器和无源光路,
硅光 指
将光源耦合至硅基材料实现光器件功能的技术
Small Form Factor Pluggable,一种小型化、可插拔的光模块封装形
SFP 指
式
TO 指 Transistor Outline,晶体管封装为光器件单元,也称 TO-CAN
TIA 指 Trans-Impedance Amplifier,跨阻放大器
四通道 SFP 接口,QSFP 是满足市场对更高密度的高速可插拔解决
QSFP 指
方案
OSFP 指 八通道 SFP 接口
Quad Small Form-factor Pluggable Double Density,四通道小型可插
QSFP-DD 指
拔双密度封装,一种光模块的封装形式
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制线路板或印刷线路板,
PCB 指 其主要功能是使各种电子元器件通过电路进行连接,起到导通和传
输的作用,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
Distributed Feedback Laser,分布式反馈激光器芯片,一种边发射激
DFB 指
光器芯片
APD 指 Avalanche photo Diodes,雪崩光电二极管芯片,一种探测器芯片
EML 指 Electro-absorption Modulated Laser,电吸收调制激光器芯片
Vertical Cavity Surface Emitting Laser,垂直腔面发射激光芯片,一
VCSEL 指
种面发射激光器芯片
PLC 指 Planar Lightwave Circuit,平面光波导
AWG 指 Arrayed Waveguide Grating,阵列波导光栅
FP 指 Fabry-Perot Laser,法布里-珀罗激光器芯片,一种激光器芯片
PAM4 指 4 Pulse Amplitude Modulation,4 脉冲幅度调制,一种信号调制技术
Optical Sub-Assembly,光器件,也称光组件,可以实现激光器与光
OSA 指
纤的连接
ROSA 指 Receiver Optical Subassembly,光接收次模块
TOSA 指 Transmitter Optical Subassembly,光发射次模块
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从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到销售
IDM 指
全部流程都涉及的半导体垂直整合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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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ive Optical Network,无源光纤网络,是一种光纤接入技术,它
使用无源设备(如分光器)在用户和网络提供商之间建立物理连接。
PON 指
PON 网络的主要优点是能够提供高带宽、低延迟的连接,同时降低
了网络的建设和维护成本
Ethernet Passive Optical Network,以太网无源光纤网络,是基于以
EPON 指 太网的 PON 技术,采用点到多点结构、无源光纤传输,在以太网之
上提供多种业务
Gigabit Capable Passive Optical Network,千兆无源光纤网,基于 ITU-
GPON 指
T 标准的宽带无源光综合接入标准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波分复用技术,是将两种或者多
种不同波长光载波信号在发送端经复用器汇合至一根光纤中进行
WDM 指
传输的技术,在链路的接收端,经解复用器将各种波长的光载波信
号分离,连接到相应接收设备的技术
OLT 指 Optical Line Terminal,光线路终端,用于连接光纤干线的终端设备
ONU 指 Optical Network Unit,光网络单元,用于接收 OLT 发送的广播数据
LightCounting 是一家市场研究公司,专注于深入研究数据通信,电
LightCounting 指
信和消费者通信市场
ISO9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算力单位,每秒浮点运算次数,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
FLOPS 指 的缩写,即每秒所能够进行的浮点运算数目。EFLOPS,每秒 1018 次
的浮点运算。ZFLOPS,每秒 1021 次的浮点运算。
光收发模块中的接口组件,用于光收发模块中的光发射次模块
( Transmitter Optical Subassembly ; TOSA ) 与 光 接 收 次 模 块
光收发接口组件 指
(Receiver Optical Subassembly;ROSA),是光收发模块的重要组
成部分
产生、输出激光的器件,是激光及其技术应用的基础,是激光加工
激光器 指 系统设备的核心器件。按照激光工作物质类别的不同,可将激光器
分为气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光纤激光器等
有源器件 指 发光或通电的器件,一般用于对光的产生,调制,放大和接收
无源器件 指 不发光或不需通电的器件,可对传输光进行选择性改变
光纤耦合 指 将激光器发出的光信号链接传送至光纤
前传 指 Fronthaul,前传,为 5G 基站功能单元间的连接
回传 指 Backhaul,回传,为 5G 基站功能单元与核心网间的连接
Data Center,为电信、存储等应用,建立的专门容纳计算机系统及
数据中心 指
其相关组件的中心
业务节点与终端用户之间的所有线路设备、传输设备以及传输媒质
接入网 指 组成的网络,负责用户接入,通常有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方式,即
“最后一公里”
Fiber-to-the-X,光纤接入,其中 x 可以代表单个家庭、多户住宅或
FTTx、FTTH、光纤接入 指
办公楼等;当 x 代表单个家庭,即为 FTTH 光纤到户
外延生长工序的基片,通过气相外延等生长技术在其表面生成相应
衬底 指
材料和结构
Wafer,衬底经过外延等环节加工后成为晶圆,经一系列工序后切割
晶圆 指
为芯片
外延 指 Epitaxy,在衬底上生长一层单晶层,系光芯片制造的核心环节
AAU 指 Active Antenna Unit,有源天线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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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指 Distributed Unit,分布单元
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数字信号处理器,是一种具有特殊
结构的微处理器。DSP 芯片的内部采用程序和数据分开的哈佛结
DSP 芯片 指
构,具有专门的硬件乘法器,广泛采用流水线操作,提供特殊的 DSP
指令,可以用来快速地实现各种数字信号处理算法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供应商根据客户采购
订单的要求,将物料送至客户指定的仓库存放,并由客户代为保管,
VMI 指
客户可根据其生产需要从仓库中领用物料,物料在仓库保存期间,
其所有权仍归供应商所有,即寄售模式
Engineering Verification Test,工程验证报告,用以确认产品设计方
EVT 指
案及关键器件基本定型
注: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
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
有差异,上述差异是由于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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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
义。
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现金收购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23,753,703 股股份。其
中:
(1)上市公司与 Diamond Hill、上海麓村等 11 名交易对方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 Diamond Hill、上海麓村等 11 名交易对方
交易方案简介 持有的标的公司 115,518,410 股股份;
(2)上市公司与 PSD 签署《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
式收购 PSD 持有的标的公司 8,235,293 股股份;
通过上述交易,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23,753,70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转让协议》,上市公司收购 Diamond Hill、上海麓村等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
的标的公司 115,518,410 股股份,交易作价为 302,416,267 美元,即 2.6179
美元/股;
交易价格
购 PSD 持有的标的公司 8,235,293 股股份,交易作价为 21,559,218 美元,
即 2.6179 美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合计作价预计为 323,975,485 美元。
名称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主营业务 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交易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交易性质 ?是 ?否
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否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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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中,天健兴业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并选择市场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中心授权公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7.0827 计算折合 58,240.50 万美元)。标的公司
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本次拟交
交易标的 评估结果 交易价格
基准日 评估方法 增值率 易的权益 其他说明
名称 (万元) (美元)
比例
Source
Photonics 2023 年
Holdings 12 月 31 市场法 412,500.00 592.00% 60.16% 323,975,485 无
(Cayman) 日
Limited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23,753,703 股股
份。其中:
议》,上市公司收购 Diamond Hill、上海麓村等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15,518,410
股股份,交易作价为 302,416,267 美元,即 2.6179 美元/股;
持有的标的公司 8,235,293 股股份,交易作价为 21,559,218 美元,即 2.6179 美元/股;
交易对价的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序 转让数量 转让比 交易金额
交易对方 支付方式
号 (股) 例 (万美元)
协议转让
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上海修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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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转让数量 转让比 交易金额
交易对方 支付方式
号 (股) 例 (万美元)
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
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小计 123,753,703 60.16% - 32,397.55
经各方协商一致,Asia-IO、FinTrek、TR Capital、Sunny Faith、一村挚耕、PSD 在
协议项下价款支付应以美元进行支付。如上市公司届时拟以人民币支付该等股份转让价
款,需事先取得协议转让方书面同意,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
的付款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认股份转让价款。
其余交易对方在协议项下价款支付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上市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付款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认股份转让价款。如该等交
易对方届时拟以美元收取该等股份转让价款,需事先取得上市公司书面同意。
(四)其他安排
为了健全标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对于标的公司 ESOP 权益
达成初步安排。根据《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控制权收购交易
项下股份完全交割后,就标的公司现有 ESOP 权益对应 42,957,203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
权达成对应的业绩考核条件。如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达到《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
ESOP 授权代表应当要求标的公司回购员工所持标的公司的期权权益,
设置的业绩条件,
每年交易权益数为本次交易完成时 ESOP 权益对应的 42,957,203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
权的 1/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剩余股份具有收购意向。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计划于 12 个月内启动收购上述剩余股份事宜的协商程序,交易价格拟不低于
本次交易价格,具体收购程序、方案由届时交易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另行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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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在国内房地产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从多年前即开始战略性收缩
传统房地产业务板块,探索国家支持和鼓励的产业和方向。近年来,上市公司持续推进
以数字科技为推动力的战略发展方向,依托万通信研院多位科学家的产业科技规划指导,
聚合优势技术和产业能力,同时在重要资源上积极布局。上市公司已经形成以经营性物
业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通信与数字科技为三大业务板块开展工作。
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这是上市公司在既定的通信与数字科技战
略方向上的重大投资决策。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等光通信产
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解决方案和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推进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
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和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本次交
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备考)
资产总额 883,141.63 1,300,382.93 951,906.32 1,353,490.21
负债合计 282,861.49 667,184.48 313,044.52 681,967.4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63,263.33 571,538.34 602,183.40 610,199.40
营业收入 48,717.79 178,064.36 42,214.93 192,299.05
利润总额 -36,787.66 -38,318.78 -39,592.06 -25,785.13
净利润 -38,676.54 -40,334.58 -34,284.23 -21,827.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014.95 -39,908.56 -32,310.73 -24,7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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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17 -0.13
资产负债率(%) 32.03 51.31 32.89 50.39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营业绩
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49,128.02 21,627.92 127.15%
营业利润 5,176.53 -2,780.47 286.17%
利润总额 5,176.55 -2,555.32 302.58%
净利润 4,774.86 -2,499.14 291.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06.38 -2,499.01 29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营
业收入预计将得到较大程度提升。标的公司最近一期业绩良好,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且与上市公司在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相匹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
公司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
核心竞争力。
(四)合并产生的商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会计计量及合并报
表编制将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处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的差额,
应当确认为商誉。
鉴于本次交易尚未实施,上市公司尚未控制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尚未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合并对价分摊的评估工作,上市公司将在交割后,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规定对本次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所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
未确认的各项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技术等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
对于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一并确认为本次合并所取得的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在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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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商誉 2,197.41 万元;本次交易后商
誉预计为 203,980.80 万元。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新增确认 201,783.39 万元商誉,占
交易后总资产的 15.52%,该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
值测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和标的公司的业务情况
和发展战略,在保持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相对独立性和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对下属公司采
购、销售、生产、研发、产品、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为
股东创造价值。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2023 年 11 月 26 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交易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4 年 6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同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3)2024 年 6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1)本次交易已经除 Diamond Hill、PSD、上海启澜外的转让方内部决策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 PSD 股东南方通信董事会决议通过,已经 Diamond Hill 间接股
东及上海启澜有限合伙人华西股份董事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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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已经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内部和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程序
人华西股份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决策和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批准
和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和审批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
性意见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嘉华控股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公司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司(代表“复远复兴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
了《股份转让协议》,以 6.96 元/股的价格转让本公司持有万通发展 1 亿股股份,占万
通发展总股本的 5.03%。2024 年 5 月 1 日,万通发展就前述减持事项予以公告并发布了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前述协
议转让完全系本公司资金需要。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前述协议转让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自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期间,目前暂无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后续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
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可能性。如本次交易完成前发生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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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若万通发展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
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函项
下承诺内容而给万通发展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公司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司(代表“复远复兴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罗光群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
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前述协议转让完全系本
公司资金需要。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前述协议转让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自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目前暂无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后续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减持万通发
展股份的可能性。如本次交易完成前发生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若万通
发展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
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函项
下承诺内容而给万通发展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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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至实施完毕
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相关承诺函并承诺在本报告书公告之
日至实施完毕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万通发展的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内
容如下:
“1、本人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万通
发展股份的计划,即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万通发展之股份。
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违反本函项
下承诺内容而给万通发展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及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中,公司已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
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
价公允、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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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上市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四)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
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五)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39,014.95 -39,908.56 -32,310.73 -24,789.92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17 -0.13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
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
(1)加强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对标的公司
控制力及其经营稳定性的前提下,加快对标的公司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日
常经营管理进行全面梳理、整合,稳步推进并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标的公司经营效
率,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提高标的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
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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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确保股东
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上市公司将
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经营
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
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并结合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等条款进行了
明确。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及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万通发展利益。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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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函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上述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万通发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万通发展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高级管理人员;2)万通发展股票终止在上交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万通发展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侵占万通发
展的利益。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
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东;2)万通发展股票终止在上交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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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万通发展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侵占万通发展
的利益。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人;2)万通发展股票终止在上交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上市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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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存在因无法获得批准而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人华西股份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境外收购涉及的法律、政策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为跨境收购,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布于开曼、美国、荷兰、卢森堡
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因此本次交易须符合各国家、地区关于外资并购的相关政策及法规。
由于不同国家与国内经营环境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境内外相关政策和相关法规存在调整
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一系列境外收购风险,包括生产及销售地区的政治风险、政
策风险、法律风险等。
政治风险和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生产及销售地区的政局稳定性、对外资政策的政策连
贯性等发生变化,从而造成投资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本次交易相关
交易文件的签署、履行、理解和争议解决均涉及境外成文法律或习惯法,公司对境外相
关成文法和习惯法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足,公司境外收购行为因境外法律问题处理不当,
从而遭受成本增加、时间延长、收购失败等与预期目标相违背的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境
外收购是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行为组合,涉及收购过程中任何的操作、法律文件都必须符
合境外法律的要求,否则,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法律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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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设置业绩补偿机制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属于与第三方进
行的市场化产业并购,交易各方基于市场化商业谈判而未设置业绩补偿,该安排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标的公司未来实现盈利低于预期,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股
东权益造成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未设置业绩补偿机制的风险。
(四)资金筹措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上市
公司需要支付对价涉及金额较大,若上市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
交易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同时,
交易对价部分需要通过贷款等债务性融资的方式筹措,从而预期增加上市公司财务费用,
整体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与交易对方协商的过程中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机构或个人利用关于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交易的行为,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
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
一致,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本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
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六)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会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
《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新增商誉 201,783.39 万元,
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 15.5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
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若未来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发展放缓,标的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若未来出现
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假设商誉减值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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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备考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将减少 20,178.34 万元。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的分手费风险
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了本次交易相关的
分手费事宜。协议中关于上市公司分手费约定的内容如下:
“(1)自万通发展就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其中须包括对本协议的审议)召
开董事会后 90 日内(含当日),如标的股份未进行交割,万通发展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且无需向本协议其他各方承担任何本协议项下之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自万通发展就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其中须包括对本协议的审议)召开董事会
后 90 日后,除仅因本协议转让方及标的公司未根据本协议第 6.1(7)条及 6.2 条约定
履行其义务外,如(i)万通发展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及公告且未能就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标的公司及本协议转让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或(ii)经万通发展股
东大会审议否决本次交易,则万通发展应在前述任一情形发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孰
早),向标的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1%作为分手费(含税)。
(2)如万通发展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期限已届满后 90 天内未支付出标的股份
转让价款且本协议各方未就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延期支付时间另行达成一致,则视为万
通发展放弃本次交易。万通发展应在前述 90 天届满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
账户支付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5%作为分手费(含税)。如万通发展已向本协议转
让方支付任何款项,则本协议转让方在扣除分手费后,应根据本协议第 9.6 条之约定向
万通发展返还剩余款项(如有)。”
如出现上述情况,预计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将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涉及分手
费的相关内容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一、《股份转让协议》
的主要内容”之“(九)分手费”和“二、《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之“(九)分手费”。
(八)交易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对标的公司控制力及其经营稳定性的前提下,
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将进一步整合。若后续整合不力,将会引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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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发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下降、人员结构不稳定和管理效率下降等多个方面的潜在风
险,影响本次交易的预期目标。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标的公司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标的公司已掌握
了 100G、400G、800G 高速光模块的批量生产能力,可快速依据客户不同需求,满足客
户不同条件下使用的光模块产品,从而保证高速光模块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随着 5G
建设暂时性放缓和 AI 的快速发展,光模块下游主力市场由电信市场转向数通市场,主
流产品从 100G 转向 400G 乃至 800G。标的公司虽然已具备上述主流产品的批量生产能
力,也取得了一定的全球市场影响力,但规模仍相对较小。如果标的公司对未来市场动
态和行业发展趋势出现误判,开发的光模块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或错失市场窗口,将会
出现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受到冲击的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涉及的标
的公司市场竞争风险。
(二)境外销售风险
标的公司的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地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超过 60%,标的公司产品境外销售主要销往美洲地区,如若相关国家和地区
的政治环境、经济景气度及购买力水平、经贸关系、关税及非关税壁垒以及行业标准等
政治经济政策因素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标的公司主要业务资源的延续,亦或美元等主要
结算货币汇率发生大幅的不利变动,将对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三)供应链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采用 IDM 模式,具有综合性研发能力和垂直整合能力,实现了光芯
片设计、研究和生产,光器件生产,光模块设计、组装测试一体化。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着稳定的采购关系,能够稳定的获得原材料供应,但如果未来宏观
环境或国际贸易局势变化,造成行业上游光学器件、集成电路芯片等厂商的产能持续紧
张,或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无法有效保证对标的公司的供应,标的公司将面
临供应链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供应
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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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50,084.13 万元和 129,346.57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2,501.35 万元和-1,638.07 万元。根据致同出具的标的公司《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标的公司 2024 年 1-3 月份收入为 49,128.0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 4,806.38 万元。
标的公司业绩由于行业变化和产品结构变化,存在一定的波动。预期标的公司所生
产的高速率光模块需求将伴随人工智能等下游产业的发展而高速增长,标的公司业绩预
计将得到积极的提升,但如果未来宏观形势、行业情况等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实现
业绩低于预期,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五)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的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地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超过 60%,其产品销售的结算货币包括以美元、人民币为主的多种货币,不
仅面临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还面临不同币种交易带来的汇兑风险。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 2,044.07 万元和 1,153.54 万元。尽管标的公司受益于人民币兑美
元贬值的影响,报告期内存在汇兑收益,但未来若美元、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
能对标的公司的收入和财务费用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税收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布全球多个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存在各自不同的税收政策,
各经营主体的实际税率受到管辖区域内税率变化及其他税法变化的影响,进而对上市公
司未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造成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
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
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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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投资
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
审慎判断。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
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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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展
“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化中国”是“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
要战略方针。通过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
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等一系列举措,迎接数字经济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
络强国,建设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
方式变革。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表政府工作报告,该报告中强调,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
新发展;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
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
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
作为信息社会数字底座和各个行业信息系统运行物理载体,数据中心在数字经济发
展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且已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设施。数据中心从支撑互
联网应用的传统基础中心,转变为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的算力和能力中心。目前,
因 AI 和云计算快速发展的需求,数据中心对高速率传输的要求日益增长,以高带宽为
特点的光通信在数据中心的高速互连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光模块和光芯片,作为光通信中的核心产品,同时作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中的核心
设备与关键元件,对于构建数字中国的高速、稳定、安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至关重要。
随着数字中国建设的不断深入,对光模块和光芯片的需求呈现出爆发式增长,这不仅为
光通信产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也对相关企业的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提出了更高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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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时代,数据中心已成为支撑现代社会运行的核心基础设施,尤其是对于高速
光模块的需求,正变得日益迫切。5G、数据中心、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
对高速数据传输的不断追求,都在推动高速光模块市场的不断扩大。
随着 ChatGPT 为代表的基于大型语言模型的 AIGC 应用的兴起,全球对于算力的
需求持续激增。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21 年全球计算设备算力总规模达到 615
EFLOPS,增速达到 44%,2030 年全球算力规模达到 56 ZFLOPS。据此计算,2022-2030
年全球算力规模年均复合增速达约 65%。
AIGC 应用背后的 AI 大模型训练和推理过程需要处理海量的并行数据,对数据中
心的数据传输互联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为有效应对当前所面临的考验,光模块和光
芯片的技术进步至关重要。通过持续提升其传输速率及技术优化,不仅可以实现功耗的
显著降低,更有望有效缓解算力成本过高和功耗过大的问题,从而为 AI 数据中心的快
速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持。
高端光模块产品是数据中心和电信通信领域的重要产品,2023 年以来,随着以
ChatGPT 为代表的生成式 AI 大语言模型取得跨越式发展,其模型并行架构大幅度增加
训练过程中的通信性能需求,大幅加快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而光模块作为数据中
心内部设备互联的载体,其性能决定了光传输网络的承载与运输能力,是 AI 应用能否
落地的关键。AI 算力中心大规模采购 400 和 800G 高速光模块产品,配合 GPU 的海量
运算,以支持大模型的训练和推理。在此情境下,市场对光模块可靠性要求提高、高速
率产品迭代周期缩短,对于高端光模块产品的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并加速光模块向
光芯片在光通信系统中扮演着核心的角色,其性能直接决定了整个系统的传输速率
和稳定性。目前,全球光芯片市场正面临着供应短缺的挑战,这一问题若不能得到妥善
解决,整个光通信产业链的发展将受到较大制约。
为应对光芯片的稀缺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鼓励光芯片企业加大
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的自主可控能力,减少对外部供应链的依赖。这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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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障国内光通信产业的稳定发展,也将促进相关企业在全球市场
中提升竞争力,为我国在全球光通信产业中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奠定坚实基础。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对标
的公司进行投资,由上市公司与索尔思成都、Source Photonics, LLC 以及索尔思光电签
订《可转债投资协议》,并与索尔思光电签署《购买索尔思光电优先股认股权证协议》,
约定公司首先向索尔思成都提供共计等值于 5,000 万美元的人民币借款,待公司完成相
应的企业境外投资手续后,索尔思成都向公司归还上述借款,同时上市公司拟将可转债
借款转化为索尔思光电 19,099,278 股 D 轮优先股股份。上市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和 2024 年 4 月 18 日向索尔思成都各支付了 2,500 万美元(具体以实际汇率为
准)的等值人民币。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万通发展作为国内最早一批进行规模化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同时也是国内较早上市
的房地产企业,因得益于稳健的战略与经营理念,长期以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
低水准,现金储备情况良好,自持多处核心地段优质物业。
在国内房地产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从多年前即开始战略性收缩
传统房地产业务板块,重新锚定公司的战略地位和发展目标,探索国家支持和鼓励的产
业和方向。近年来,上市公司设立了万通信研院,特邀多位在通信领域有卓越表现的科
学家参会。万通信研院参与制定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规划,组织 5G
新兴技术与应用场景融合创新的基础理论、重大政策、前沿技术等课题研究,为公司寻
找关键资源、关键技术、关键团队提供前瞻性、高水平的咨询建议和保障。依托专家的
产业科技规划指导,上市公司确立了向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的发展目标。
万通发展及万通信研院持续对通信行业开展行业研究,沿着产业发展路径进行投资
并购,先后投资了专注稀布相控阵技术的北京万通盛安通信科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专
注微波毫米波芯片的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
经过多年来的筹划与准备,万通发展通过多方论证及详细尽调,最终选择了索尔思
光电作为公司收购的通信行业发展基石。索尔思光电是知名的光模块供应商,具备较强
的技术实力、研发能力和客户影响力。根据 LightCounting 的数据,2023 年全球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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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索尔思光电市场占有率排名全球第九位。索尔思具备垂直一体化的光模块产品
线,依托多年的 IDM 模式,具有综合性研发能力和垂直整合能力,实现了光芯片设计、
研究和生产,光器件生产,光模块设计、组装测试全产业链布局。索尔思光电目前是国
内少数在 400G/800G 高速光模块采用自研激光器芯片且能大规模生产,同时拥有对于
下一代 AI 算力中心的 1.6T 光模块垂直整合的能力的光模块供应商。在技术实力上,索
尔思光电的各类速率光模块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400G、800G 速率光模块产品已向
客户批量出货。高端光模块行业具有较强的客户粘性,高度依赖于长期积淀的产品质量
和客户声誉,具有较强的行业壁垒。下游电信与数据通信客户为保障设备系统互联互通
的安全稳定,通常会避免频繁切换光模块供应商,只与 2-3 家通过严格产品验证的企业
保持长期采购关系,客户粘性较强。索尔思光电具备国内竞争对手少有的 50G、100G
EML 等高速率光芯片自主设计制造能力,所生产的高速光模块基本搭载自产光芯片,
能够快速跟随客户需求调整生产安排,跟上代际更新浪潮。本次交易完成后,索尔思光
电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公司践行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发展目标,切入光模块领域的关键机遇。
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力、研发能力和长期积淀的客户声誉及行业影响力,需要
持续的研发投入和资本性投入追逐代际更新的浪潮,借助上市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和资
金实力,有助于标的公司抓住 AI 算力未来进一步需求释放的机遇期。上市公司亦借此
切入高端光模块行业,落实公司的战略地位,乘光通信模块生产商逐步将制造基地向以
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的东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并进一步提
高市场份额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方案概要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23,753,703 股股份。其中:
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 Diamond Hill、上海麓村等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持有的标的公司 8,235,293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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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交易,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23,753,70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0.16%,
上市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索尔思光电 123,753,703 股股份。
(三)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 Diamond Hill、上海麓村等 12 名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比
例情况如下:
序 交易前持股 交易后持股数量
股东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号 数量(股) (股)
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安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修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
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205,714,886 100.00% 205,714,886 100.00%
注:Dark Pool 因未按照注册地法规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和/或未缴纳年度费用处于除名状态,目
前 Dark Pool 正在办理法律主体资格恢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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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了健全标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对于标的公司 ESOP 权益
达成初步安排。根据《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控制权收购交易
项下股份完全交割后,就标的公司现有 ESOP 权益对应 42,957,203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
权达成对应的业绩考核条件。如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达到《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
ESOP 授权代表应当要求标的公司回购员工所持标的公司的期权权益,
设置的业绩条件,
每年交易权益数为本次交易完成时 ESOP 权益对应的 42,957,203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
权的 1/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剩余股份具有收购意向。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计划于 12 个月内启动收购上述剩余股份事宜的协商程序,交易价格拟不低于
本次交易价格,具体收购程序、方案由届时交易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另行
确定。
(五)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中,天健兴业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并选择市场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的评估情况如下:
本次拟交
交易标的 评估结果 交易价格
基准日 评估方法 增值率 易的权益 其他说明
名称 (万元) (美元)
比例
Source
Photonics 2023 年
Holdings 12 月 31 市场法 412,500.00 592.00% 60.16% 323,975,485 无
(Cayman) 日
Limited
(六)对价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股
份转让协议》《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价款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在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全部满足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股份转
让价款(总价款的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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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份转让协议》《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完成交割前提下,万通
发展应于《股份转让协议》《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起届满 9 个月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价款的 49%),但应确保最晚不晚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足额支付。
经各方协商一致,Asia-IO、FinTrek、TR Capital、Sunny Faith、一村挚耕、PSD 在
协议项下价款支付应以美元进行支付。如上市公司届时拟以人民币支付该等股份转让价
款,需事先取得协议转让方书面同意,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
的付款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认股份转让价款。
其余交易对方在协议项下价款支付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上市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付款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认股份转让价款。如该等交
易对方届时拟以美元收取该等股份转让价款,需事先取得上市公司书面同意。
(七)权属转移及交割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及标
的公司应在下述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在由开曼群岛公司代理机构
(Register Office Provider)负责维护的标的公司股东名册中将标的股份登记至万通发展
名下,完成标的股份交割。协议中具体交割条件如下:
“(1)万通发展已根据本协议第 3.2(1)条/第 3.2 条约定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
款;
(2)为确保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足额支付,万通发展已经采取能够令本协
议转让方基于合理的商业判断足以确信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已得到充分的
保障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i)与并购贷款银行签署并购贷款协议及相关文件,约定
万通发展与并购贷款银行签署的并购贷款协议项下贷款应专项用于本次交易中股份转
让价款的支付,且贷款金额将令本协议转让方基于合理的商业判断足以确信第二期标的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已得到充分的保障;且(ii)万通发展与本协议转让方协商一致的
其他方式,如由双方共同对万通发展自有账户中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共同监管等方式。”
(八)过渡期损益安排
在标的股份完成交割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
交割日的当月月末,万通发展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标的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的过渡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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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万通发展享有;标的股份因前述期间亏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所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减
少的,按照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向万通发展转让的股份数量占标的股份总数量之比例,
由转让方以现金方式向万通发展补足。过渡期内的收益或亏损金额应最终以万通发展和
标的公司共同指定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
索尔思光电 2023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3 年经审计
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
指标 占比
财务指标金额 交易价格 孰高值 财务指标金额
资产总额 232,293.40 232,293.40 883,141.63 26.30%
资产净额 60,504.73 229,462.12 600,280.13 38.23%
营业收入 129,346.57 - 129,346.57 48,717.79 265.50%
注:按基准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7.0827 计算 323,975,485
美元折合人民币 229,462.12 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系现金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嘉华东方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忆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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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在国内房地产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从多年前即开始战略性收缩
传统房地产业务板块,探索国家支持和鼓励的产业和方向。近年来,上市公司持续推进
以数字科技为推动力的战略发展方向,依托万通信研院多位科学家的产业科技规划指导,
聚合优势技术和产业能力,同时在重要资源上积极布局。上市公司已经形成以经营性物
业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通信与数字科技为三大业务板块开展工作。
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这是上市公司在既定的通信与数字科技战
略方向上的重大投资决策。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等光通信产
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解决方案和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推进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
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和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本次交
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备考)
资产总额 883,141.63 1,300,382.93 951,906.32 1,353,490.21
负债合计 282,861.49 667,184.48 313,044.52 681,967.4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63,263.33 571,538.34 602,183.40 610,199.40
营业收入 48,717.79 178,064.36 42,214.93 192,299.05
利润总额 -36,787.66 -38,318.78 -39,592.06 -25,785.13
净利润 -38,676.54 -40,334.58 -34,284.23 -21,827.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014.95 -39,908.56 -32,310.73 -24,7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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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17 -0.13
资产负债率(%) 32.03 51.31 32.89 50.39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营业绩
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49,128.02 21,627.92 127.15%
营业利润 5,176.53 -2,780.47 286.17%
利润总额 5,176.55 -2,555.32 302.58%
净利润 4,774.86 -2,499.14 291.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06.38 -2,499.01 29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营
业收入预计将得到较大程度提升。标的公司最近一期业绩良好,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且与上市公司在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相匹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
公司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
核心竞争力。
(四)合并产生的商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会计计量及合并报
表编制将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处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的差额,
应当确认为商誉。
鉴于本次交易尚未实施,上市公司尚未控制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尚未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合并对价分摊的评估工作,上市公司将在交割后,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规定对本次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所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
未确认的各项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技术等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
对于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一并确认为本次合并所取得的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在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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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商誉 2,197.41 万元,本次交易后商
誉预计为 203,980.80 万元,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新增确认 201,783.39 万元商誉,占
交易后总资产的 15.52%,该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
值测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和标的公司的业务情况
和发展战略,在保持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相对独立性和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对下属公司采
购、销售、生产、研发、产品、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为
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2023 年 11 月 26 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交易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4 年 6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同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3)2024 年 6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1)本次交易已经除 Diamond Hill、PSD、上海启澜外的转让方内部决策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 PSD 股东南方通信董事会决议通过,已经 Diamond Hill 间接股
东及上海启澜有限合伙人华西股份董事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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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已经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内部和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程序
人华西股份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决策和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批准
和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和审批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
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
上市公司
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
关于所提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供信息真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
实、准 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
确、完整 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的承诺函 重大遗漏。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
上市公司控股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
股东及一致行 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动人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
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
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
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
上市公司实际
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控制人
漏。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
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
上市公司董 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事、监事、高 漏。
级管理人员 5、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
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
交易对方
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万通发展拥有权益的股份(如
持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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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万通发展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
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
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
标的公司
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
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重大违法行为。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包括正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发生的诉讼、
仲裁)。
关于诚信
及违法违
上市公司 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所作出的有关公开承
规情况的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承诺函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意见;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违法违规行为处
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企
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
未清偿;存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形。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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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5 号),载明:嘉华东方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与万通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投资”)持有万通发展的股份被司
法冻结,但未主动通过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嘉华控股、万通
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
档案。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监
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54 号),载明:嘉华控股与
万通投资持有万通发展股份被司法冻结,嘉华控股与万通投资已收
上市公司控股 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相关文件,但未及时披露。上海证券交
股东及一致行 易所发出监管工作函和问询函,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动人 披露义务,万通发展迟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才披露相关公告。万通
投资在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尚未披露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决定对嘉华控股及万通投资予以
监管警示。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包括正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发生的诉讼、仲
裁);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所作出的有关公
开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违法违规行
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
司、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负有数额较大债
务到期未清偿;存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形。
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包括正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发生的诉讼、仲裁);不存在重大
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所作出的有关公开承诺;被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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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
尚无定论;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企业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存
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形。
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吴丹毛《关于诚信及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如下:
(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4003 号),因本人涉嫌短线交易万通发
展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人立案。2024 年 5 月 29
日,本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编号:〔2024〕4 号),因本人涉嫌短线交易万通发展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
本人给予警告,并处 100,000 元的罚款。
除上述情形外,本人不存在其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于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吴丹毛予以监管警
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29 号),载明:本人配偶黄卓
买卖万通发展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决定
上市公司董
对本人予以监管警示。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作出《关于对吴丹毛采
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58 号),载明:本人配
偶黄卓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本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除上述情形外,本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包括正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发生的诉讼、仲裁);
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所作出的有关公开承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意见;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违法违规行为处
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企
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
未清偿;存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形。
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的不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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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上市公司监事薛江莲《关于诚信及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如下: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33 号),载明:本人作为万
通发展监事,存在买卖万通发展股票、股份转让比例超过本人所持
有股份总数的 25%、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在公司业绩预告公告前买入公司股票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
本人予以警示,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除上述情形外,本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包括正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发生的诉讼、仲裁);
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所作出的有关公开承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意见;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违法违规行为处
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企
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
未清偿;存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形。
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的不利情形。
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上市公司除吴丹毛、薛江莲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诚信及无违法违规的承诺函》如下: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包括正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发生的诉讼、仲裁);不存在重大
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所作出的有关公开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
尚无定论;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企业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存
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形。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的不利情形。
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包括正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发生的诉
讼、仲裁);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所作出
的有关公开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交易对方 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违
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
职)公司、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负有数额
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存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形。
的事实。
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承诺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近五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包括正
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发生的诉讼、仲裁)。
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未履行所作出的有关公开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标的公司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因涉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对所任职
(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
负有责任;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存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
行为等情形。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包括正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发生的诉讼、仲裁);不存在重大
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所作出的有关公开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证券交易
标的公司董
所公开谴责;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事、高级管理
施;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涉嫌
人员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
尚无定论;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企业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存
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形。
Limited 及其下属公司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的不利情形。
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控股股东嘉华控股承诺函内容如下:
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复远复兴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 6.96 元/
股的价格转让本公司持有万通发展 1 亿股股份,占万通发展总股本
的 5.03%。2024 年 5 月 1 日,万通发展就前述减持事项予以公告并
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前述协议转让完全系本公司资金需要。截至本
函出具之日,前述协议转让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自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起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目前暂无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计划,但
关于本次
不排除后续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可能性。
交易的原
上市公司控股 如本次交易完成前发生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则性意见
股东及一致行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
及减持计
动人 披露相关信息。若万通发展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划的承诺
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
函
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情形。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万通发展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承诺内容如下:
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复远复兴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罗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光群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 6.96 元/股的价格转让本公司所持
有的万通发展 1,000 万股股份,占万通发展总股本的 0.50%。2024
年 5 月 1 日,万通发展就前述减持事项予以公告并发布了《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前述协议转让完全系本公司资金需要。截至本函出具之日,
前述协议转让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自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期间,目前暂无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后
续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可能性。如本次交
易完成前发生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相关
信息。若万通发展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
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
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情形。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万通发展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计划,即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万
通发展之股份。
关于重组 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
上市公司董
期间减持 守上述承诺。
事、监事、高
计划的承 3、若本人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
级管理人员
诺函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万通发展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侵占万通发展的利益。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
关于公司
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控股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万通发展或其股东造成损
摊薄即期
股东及一致行 失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
回报采取
动人 应法律责任。
填补措施
的承诺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通发展的控股股东;2)万通发展股票终止在上交所上市;3)本次
交易终止。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占万通发展的利益。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
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上市公司实际
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
控制人
法律责任。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监管措施。
发展的实际控制人;2)万通发展股票终止在上交所上市;3)本次
交易终止。
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万通发展利益。
资、消费活动。
万通发展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通发展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上市公司董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事、高级管理 本函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
人员 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万通发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万通发展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监管措施。
万通发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万通发展股票终止在上交所上
市;3)本次交易终止。
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
关于避免 上市公司控股
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
同业竞争 股东及一致行
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的承诺函 动人
或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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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
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时披露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
或权益的详情。
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
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或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
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
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
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
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
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
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
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
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披露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
权益的详情。
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导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
子公司构成竞争,本人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
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及其子公司或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
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
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
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
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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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挪用、侵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
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上市公司控股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股东及一致行
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
动人
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
原因;
(2)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给其他股东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关于规范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和减少关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联交易的
承诺函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用、侵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
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上市公司实际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控制人
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
原因;
(2)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给其他股东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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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万通发展的业
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及一致行
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相关股东权利,不干预万通发展的采购、生
动人
产和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万通发展正常经
营的行为。
关于保持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万通发展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
上市公司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独立性的 1、本次交易完成前,万通发展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
承诺函 方面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万通发展的业务、资
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上市公司实际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充分尊重万通发展的独立法人地位,保
控制人 证合法、合理地运用相关股东权利,不干预万通发展的采购、生产
和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万通发展正常经营
的行为。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万通发展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所适用法律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
责任的行为。本企业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
在任何瑕疵或有异议的情形。
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亦也不存
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
方利益的情形。
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
关于标的
方权利。不存在任何限制标的资产转让的合同、协议或约定,标的
资产权属
交易对方 资产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其他任何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情况的说
标的资产根据本企业与万通发展签署的相关协议完成权属变更不存
明与承诺
在任何权属方面的法律障碍。
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不
促使标的公司按照非正常方式经营,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保持标的
公司的业务正常连续。在与万通发展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交易文件
后,未经过万通发展的事先书面同意,不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
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
债务等行为。
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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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对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企业原因出现的标的资产纠纷根据交易文
件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如出现以下情形,由 Diamond Hill 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前述
赔偿责任索赔期限为标的股份交割日起 18 个月,前述赔偿责任金额
不超过 Diamond Hill 在本协议项下取得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张权利,并导致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受
到损失的,Diamond Hill 承诺向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赔偿全部直
接经济损失。
关建设项目文件,导致成都索尔思被行政处罚或受到相应损失的,
Diamond Hill 承诺向成都索尔思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权,导致成都索尔思承担侵权责任的,Diamond Hill 承诺向成都索
尔思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关于标的 标的公司控股 成都索尔思被行政处罚或受到相应损失的,Diamond Hill 承诺向成
公司的承 股东 Diamond 都索尔思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诺与保证 Hill 5、如因安瞳半导体违反与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管理办公
室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导致安瞳半导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
Diamond Hill 承诺向安瞳半导体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索尔思受到相应损失的,Diamond Hill 承诺向江苏索尔思赔偿全部
直接经济损失。
议,导致成都索尔思停产或者无法持续稳定经营,Diamond Hill 承
诺向成都索尔思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导致该等主体被行政处罚或受到相应损
失的,Diamond Hill 承诺向签署主体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给万通发展或标的公司造成损失的,Diamond Hill 承诺向标的公司
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关于不存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
在《上市 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公司监管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指引第 7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
号——上 上市公司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市公司重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 本公司将承担由上述说明失实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易监管》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
相关情况 股东及一致行 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的说明 动人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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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将承担由上述说明失实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上市公司实际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控制人、董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
事、监事、高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级管理人员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人将承担由上述说明失实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本企业及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
交易对方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企业及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企业将承担由上述说明失实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
标的公司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将承担由上述说明失实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标的公司董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
事、高级管理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人员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人将承担由上述说明失实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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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1)交割日前,其作为本协议转让方具有完全的权利、权力及能力
订立本协议,其已取得为签署本协议所需要的一切批准、许可和授
权;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该本协议转让方构成合法、有效的约束
力。
(2)交割日前,其作为本协议转让方对转让股份具有合法、完整的
所有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该等股份或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和
利益,不存在司法冻结或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抵押或其他
承诺致使本协议转让方无法将本协议所述转让股份转让予万通发展
的限制情形,亦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股份有关的争议、行
政处罚、诉讼、仲裁或权利主张;万通发展于交割日将享有作为转
让股份的所有权人依法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转让股份的权利)。
(3)交割日前,其作为本协议转让方对转让股份的权利的行使没有
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在先权利,并无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转让股份侵
犯其合法权益的任何相关权利主张或要求;于转让股份交割完成
后,万通发展对转让股份的权利的合法行使亦不会因本协议转让方
在交割日前的持股情况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在先合法权益。
协议转让方
(4)交割日前,其作为本协议转让方保证不会对转让股份进行再次
出售、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
利,亦不就转让股份的转让、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
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等事宜与其它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接触,
《股份转 签订备忘录、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转让股份转让相冲突、或
让协议》 包含禁止或限制转让股份转让条款的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中的承诺
(5)交割日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其作为本协议转让方将尽合理
商业努力积极配合万通发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并及时、
完整地提供依法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6)其作为本协议转让方就本次交易向万通发展及万通发展所聘请
中介机构所作之陈述、说明或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
法、有效,无任何重大错误、重大遗漏或误导。
(7)本协议成立后,其作为本协议转让方应尽合理商业努力根据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或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要
求签署相关承诺文件或配合相关专项补充核查工作(如有,则受让
方须以书面方式或其他令本协议转让方基于合理商业判断足以信服
的方式以证明该等监管机构的补充核查要求)。
标的公司在此向万通发展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成立后,标的
公司应尽合理商业努力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或按照中国
标的公司 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签署相关承诺文件或配合相关专项
补充核查工作(如有,则受让方须以书面方式或其他令标的公司基
于合理商业判断足以信服的方式以证明该等补充核查要求)。
(1)万通发展具备受让转让股份的资格且具有完全的权利、权力及
能力订立本协议,并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万通发展将尽一切合理
上市公司 商业努力取得其为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而需获得的一切批准、
许可和授权;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万通发展构成合法、有效的约束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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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2)万通发展签署本协议并受让本协议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份没有
违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所有法律文
件的任何规定,亦未违反其内部组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其公司章
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任何规定以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且对其
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条款或规定。
(3)万通发展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本协议转让方及时、足额支付
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4)万通发展将积极配合、协助本协议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办理标的
股份的交割手续。
(5)万通发展向本协议转让方和标的公司承诺,自本协议生效起至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万通发展不得,且不得允许其任何关联方(包
括万通发展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地雇用、招募或以任何其他
方式招揽或诱使标的公司的任何员工,使其与标的公司终止或变更
雇佣关系或其他类似安排,或是出于被认为是与标的公司的业务构
成竞争的任何商业目的使其与万通发展(包括万通发展的控股子公
司)及/或其关联方建立任何关系。
带地在本协议附件四《披露函》中向万通发展披露关于标的公司基
本情况的各项信息,前述各方应确保该等披露情况在本协议签署日
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重大误导性。
《承诺与保证》部分进行声明、保证及承诺。如出现本协议附件五
《承诺与保证》之情形,由 Diamond Hill 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
任。前述赔偿责任索赔期限为标的股份交割日起 18 个月,前述赔偿
责任金额不超过 Diamond Hill 在本协议项下取得的标的股份转让价
款。
Diamond Hill 如在本协议标的股份交割日起 18 个月内存在注销、破
产、清算、清盘等相关事宜,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情况发生的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万通发展,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前款赔偿责
任的担保或替代方式。
发展及本协议转让方均应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共同促使标的股份
转让价款支付条件的达成,且前述期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
三方就与本协议所述的交易相同或类似的事项或者就与本协议所述
交易相矛盾的任何其他交易进行接触、商谈、磋商或签署任何协议
或安排。
(1)交割日前,本协议转让方具有完全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本
协议,其已取得为签署本协议所需要的一切批准、许可和授权;本
《南方通 协议一经生效即对本协议转让方构成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信之股份
(2)交割日前,本协议转让方对转让股份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
转让协 协议转让方
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该等股份或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和利
议》中的
益,不存在司法冻结或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抵押或其他承
承诺
诺致使本协议转让方无法将本协议所述转让股份转让予万通发展的
限制情形,亦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股份有关的争议、行政
处罚、诉讼、仲裁或权利主张;万通发展于交割日将享有作为转让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股份的所有权人依法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转让股份的权利)。
(3)交割日前,本协议转让方对转让股份的权利的行使没有侵犯任
何第三方的在先权利,并无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转让股份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任何相关权利主张或要求;于转让股份交割完成后,万通
发展对转让股份的权利的合法行使亦不会因本协议转让方在交割日
前的持股情况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在先合法权益。
(4)交割日前,本协议转让方保证不会对转让股份进行再次出售、
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亦不
就转让股份的转让、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
或第三方权利等事宜与其它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接触,签订备忘
录、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转让股份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
或限制转让股份转让条款的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5)交割日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尽合理商业努力积极配合万通
发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并及时、完整地提供依法应当提
供的相关资料。
(6)就本次交易向万通发展及万通发展所聘请中介机构所作之陈
述、说明或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重
大错误、重大遗漏或误导。
(7)本协议成立后,本协议转让方应尽合理商业努力根据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法律法规或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签署
相关承诺文件或配合相关专项补充核查工作(如有,则受让方须以
书面方式或其他令本协议转让方基于合理商业判断足以信服的方式
以证明该等监管机构的补充核查要求)。
万通发展及本协议转让方承诺,在本协议成立后 90 日内,万通发展
及本协议转让方均应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共同促使标的股份转让
价款支付条件的达成,且前述期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
就与本协议所述的交易相同或类似的事项或者就与本协议所述交易
相矛盾的任何其他交易进行接触、商谈、磋商或签署任何协议或安
排。
(1)万通发展具备受让本协议转让方股份的资格且具有完全的权
利、权力及能力订立本协议,并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万通发展将
尽一切合理商业努力取得其为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而需获得的
一切批准、许可和授权;而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万通发展构成合
法、有效的约束力。
(2)万通发展签署本协议并受让本协议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
没有违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所有法
上市公司
律文件的任何规定,亦未违反其内部组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其公
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任何规定以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且
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条款或规定。
(3)万通发展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本协议转让方及时、足额支付
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4)万通发展将积极配合、协助本协议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办理标的
股份的交割手续。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5)万通发展向本协议转让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本次交易
的交割日,万通发展不得,且不得允许其任何关联方(包括万通发
展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地雇用、招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招揽
或诱使标的公司的任何员工,使其与标的公司终止或变更雇佣关系
或其他类似安排,或是出于被认为是与标的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
任何商业目的使其与万通发展(包括万通发展的控股子公司)及/或
其关联方建立任何关系。
万通发展及本协议转让方承诺,在本协议成立后 90 日内,万通发展
及本协议转让方均应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共同促使标的股份转让
价款支付条件的达成,且前述期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
就与本协议所述的交易相同或类似的事项或者就与本协议所述交易
相矛盾的任何其他交易进行接触、商谈、磋商或签署任何协议或安
排。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antone Neo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写字楼 D 座 4 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9 号楼 5 层 501-551
法定代表人 王忆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715962Q
股票简称 万通发展
股票代码 600246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时间 1998 年 12 月 30 日
上市时间 2000 年 9 月 22 日
董事会秘书 吴狄杰
证券事务代表 杨婕、谢娟
联系电话 010-59071169
邮政编码 100020
网址 www.vantone.com
电子邮箱 dongban@vantone.com
智慧城市、智慧楼宇、数字科技、智能科技、智慧系统的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
在 1.4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停车场建设及经营管理;信息咨询
经营范围 (不含中介);技术咨询;劳务派遣;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上市公司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时的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办函[1998]182 号)批准,北京顺通实业公司、山东邹平
粮油实业公司、山东邹平西王实业有限公司、延吉吉辰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曾
用名)。
(陕岳会验字[1998]041
号)验明,截至 1998 年 12 月 23 日止,公司已收到发起股东投入的资本 81,017,873.38
元,其中股本 62,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19,017,873.38 元。
上市公司设立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合计 6,200.00 100.00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
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2000]第 032 号)验明,截至 2000 年 9 月 11 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92,000,000
元。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合计 9,200.00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公司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流通股送 3.3
股,流通股股东合计获得 9,900,000 股对价。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9,200.00 100.00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向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暨重大资产收购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6]279 号),核准上市公司向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 5,200 万股的
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
([2006]
京会兴验字第 1-48 号)验明,截至 2006 年 12 月 18 日,本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
收金额为人民币 144,000,000 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4,400.00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市公司 2006 年末总股本
股。
京会兴验字第 1-12 号)验明,截至 2007 年 3 月 19 日,上市公司已将资本公积金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8,800.00 100.00
公司 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252 号),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
超过 13,200 万股。
京会兴验字第 1-63 号)验明,截至 2007 年 9 月 13 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338,000,000 元,股本为 338,000,000 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33,800.00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关于 2007 年度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 10 转增 5)的议案》。本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33,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6,900
万股。
([2007]
京会兴验字第 1-86 号)验明,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上市公司股本为 507,000,000
元。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50,700.00 100.00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报告》。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市公司 2008 年末总股
本 50,7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50,700
万股。
京会兴验字第 6-2 号)验明,截至 2009 年 4 月 16 日,上市公司股本为 1,014,000,000
元。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01,400.00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报告》。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市公司 2009 年末总股本
股。
京会兴验字第 1-6 号)验明,截至 2010 年 4 月 8 日,上市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202,800,000
元转增股本。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21,680.00 100.00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837,209,303 股新股。
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338 号)验明,截至 2016 年 8 月 3 日,上市公司增加
股本人民币 837,209,302 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05,400.93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98,738.20 100.00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忆会先生,
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经营性物业资产管理、房
地产开发与销售以及通信与数字科技三大板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物业资产管理
上市公司经过数十年的积累,在运营甲级写字楼及配套商业等经营性物业产品上拥
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2023 年度,公司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 13.29 万平方米,
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 21,200.13 万元。公司持续提升自持经营性物业的服务力和竞
争力,持续获取优质物业租赁业务收入,为通信与数字科技等新业务发展助力。
(二)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上市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北京、天津、杭州、成都等地,物业类型包括住宅、
写字楼、商铺等。2023 年度,公司房地产项目合同销售面积 1.62 万平方米、合同销售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金额 24,626.13 万元,主要包括北京万通怀柔新新家园产品、杭州万通中心写字楼产品、
天津万通新新逸墅住宅产品、杭州未来科技城综合产品、北京天竺新新家园住宅产品、
天津金府国际公寓产品等销售项目。公司管理团队正在对传统房地产业务进行全面战略
性收缩,加快对传统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尾盘出清,确保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成规模的资
金支持。
(三)通信与数字科技
上市公司一方面拟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的控股权;另一方面,继续培育前期
布局的卫星互联网 5G/6G 无线通信产业相关公司。公司依托万通信研院多位科学家的
产业科技规划指导,先后投资了专注于稀布相控阵技术的北京万通盛安通信科学技术发
展有限公司与专注于微波毫米波芯片的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将继续围绕上述公司的业务,进一步聚合通信科技战略发展所需要的关键资源、
关键伙伴、关键技术、关键团队,积极开拓通信领域关键市场,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83,141.63 951,906.32 1,086,019.78
负债总额 282,861.49 313,044.52 345,170.37
所有者权益 600,280.13 638,861.80 740,849.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63,263.33 602,183.40 701,881.0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48,717.79 42,214.93 81,328.81
利润总额 -36,787.66 -39,592.06 22,789.08
净利润 -38,676.54 -34,284.23 18,00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014.95 -32,310.73 18,4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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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34.56 41,972.11 5,569.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62.83 -22,242.35 58,919.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79.07 -105,281.03 -53,397.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512.47 -85,014.79 10,798.19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负债率(%) 32.03 32.89 31.78
流动比率(倍) 2.98 2.75 3.92
速动比率(倍) 2.12 1.93 2.98
主营业务毛利率(%) 30.90 39.06 35.16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华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27.52%股权,并通过万通控股间接
持有公司 16.57%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44.09%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601982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9,257.4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永彬
成立日期 1996 年 5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1996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 号 A 座 5279 室
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
览展示活动;技术推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文化用品、建
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
经营范围
营。(“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忆会先生,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王忆会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区居留权
曾任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嘉华东方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万
主要职业及职务
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
无
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八、上市公司合规性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上市公司董事
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情
况如下:
上市公司董事吴丹毛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4003 号),因涉嫌短线交易万通发展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吴丹毛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2024〕4 号),拟决定对吴丹毛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00 元的罚款。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取得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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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合计共十二名,交易对方名称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出售股权数
合计 123,753,703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Diamond Hill, L.P.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Diamond Hill, L.P.
企业类型 豁免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注册号 WC-87319
成立时间 2016-10-5
(二)历史沿革
企业,普通合伙人为 Redview Advisors (HK) Limited,有限合伙人为 Diamond Hill
Investment Limited、Apsif Pte Ltd。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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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 100.00%
Partners Limited,有限合伙人为 Diamond Hill Investment Limited、Apsif Pte Ltd。合伙人
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 100.00%
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Aberdeen Private Equity Global Fund
of Funds plc
Hampshire County Council as the
Hampshire Pension Fund
合计 131,000,000 100.00%
Fund Limited 将所持有的合伙份额转让给 ASI Mid-Market 1 LP。增资、转让完成后,普
通合伙人为 Diamond Hill Partners Limited,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Aberdeen Private Equity Global Fund
of Funds plc
Hampshire County Council as the
Hampshire Pension Fund
合计 141,108,889 100.00%
Diamond Hill Partners Limited,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Aberdeen Private Equity Global Fund
of Funds plc
Hampshire County Council as the
Hampshire Pension Fund
合计 149,109,039 100.00%
一村国际有限公司。同时,Diamond Hill Investment Limited、Apsif Pte Ltd、ASI Mid-
Market 1 LP、Aberdeen Private Equity Global Fund of Funds plc 及 Hampshire County Council
as the administering authority of the Hampshire Pension Fund 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上海启澜。
转让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类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型
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合伙人类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型
合计 149,109,039 100.00%
份额转让给无锡隽汇。转让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无锡隽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49,109,039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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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 无锡丰润投资 江苏省国信集 无锡城建发展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创新投资 无锡市国联实业投资 无锡一棉纺织集 无锡市国联物资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市国联产业投资私 江苏华西村股 无锡锡创联华股权投资 无锡惠开投资管 青岛联储创新投 无锡致久企业管理合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理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华西村股 上海一村安识企 上海一村安识企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业管理有限公司 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 无锡隽汇投资合伙企
壹村国际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Diamond Hill, L.P.
Diamond Hill 的普通合伙人为一村国际有限公司。根据 Diamond Hill 的合伙协议,
对于 Diamond Hill 行使有关索尔思光电的权利以及对其持有索尔思光电的股份进行处
置等事项均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对于合伙企业注销、变更经营范围、对外借款、
增加权属负担等重大事项,普通合伙人均无权利决定并执行。根据 Diamond Hill 目前的
股权结构,其合伙人构成为上海启澜、无锡隽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村国际
有限,其中,一村国际有限为普通合伙人。目前 Diamond Hill 重大事项的决策由一村资
本及华西股份共同决定,一村资本及华西股份就 Diamond Hill 的决议均享有一票否决
权,因此 Diamond Hill 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五)下属企业情况
Diamond Hill 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Diamond Hill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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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7,313.75 17,316.52
负债总计 244.11 244.90
所有者权益 17,069.64 17,071.62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1.99 -16.60
利润总额 -1.99 -16.60
净利润 -1.99 -16.60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7 号楼五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一村安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42,344.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AC6K31
成立时间 2018-11-22
(二)历史沿革
伙)共同签署《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设立上海麓村,
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 万元,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9,990 万元。上海麓村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合计 20,000.00 100.00%
万元增至 42,344.10 万元,并同意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烟台鲁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及安徽交控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入伙,成为有限合伙人,并修改合伙协议。
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一村资本有限
公司、烟台鲁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安徽交控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
《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确认书》。本次变更后,上海
麓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烟台鲁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42,344.10 100.00%
司受让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 0.02%的财产份额入伙,成为上海麓
村的普通合伙人。上海一村安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烟台鲁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安徽交控产业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确认书》。
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烟台鲁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42,344.10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 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
限公司 司
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无锡市国联实业投资
江苏省财政厅
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国联产业投资私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 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 江苏惠开投资管 无锡惠开正合私募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司 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 无锡惠程远达投资合 江苏华熙私募基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金(有限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 烟台鲁邦股权投资合 安徽交控产业发 上海一村安识企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资企业(有限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 展基金有限公司 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上海一村安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上层股东情况参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六、
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上海麓村的实控人为王宏宇,其通过间接持有一村安识 58%的股权,控制一村安识
股东会的一般事项决议,并对特殊事项形成较大影响而控制一村安识,从而控制上海麓
村。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五)下属企业情况
上海麓村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麓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麓村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1951.21 40,449.60
负债总计 76.62 73.72
所有者权益 41,874.60 40,375.88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1,498.71 3,014.69
利润总额 1,498.71 3,014.69
净利润 1,498.71 3,014.69
注:2022、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上海修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修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天堂硅谷朝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21,04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J1W38
成立时间 2016-10-31
(二)历史沿革
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上海修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设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上海修承,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0 万元,西藏
硅谷天堂琨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59,900 万元。上海修承设立时的合
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西藏硅谷天堂琨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合计 160,000.00 100.00%
民币 160,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21,040 万元,同意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西藏硅谷天堂琨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伙,并同意浙江天堂硅谷朝阳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宁波天堂硅谷新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天堂硅谷新品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天堂硅谷贞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以
上变更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上海修承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
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浙江天堂硅谷朝阳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宁波天堂硅谷新风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宁波天堂硅谷新品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浙江天堂硅谷贞明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21,04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浙江天堂硅谷朝阳创业 浙江天堂硅谷贞明股权 宁波天堂硅谷新风股权投 宁波天堂硅谷新品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修承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修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天堂硅谷朝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
朝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硅谷天堂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林江、李国祥。
(五)下属企业情况
上海修承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修承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修承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0,639.33 20,639.26
负债总计 1.00 1.00
所有者权益 20,638.33 20,638.26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0.07 -0.89
利润总额 0.07 -0.89
净利润 0.07 -0.89
注: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均未审计。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四、TR Capital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TR Capital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6/F, 8 Wyndham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号 66546450
成立时间 2016-8-15
(二)历史沿革
设立,Tse Tik Yang Denis 系其唯一股东。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港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全部 Asia-IO SO2 Limited 股份。本次变更完成后,Asia-IO 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港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全部 Asia-IO SO2 Limited 股份。本次变更完成后,Asia-IO 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港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份转让予 TR Capital III, L.P.。本次变更完成后,Asia-IO 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港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Asia-IO 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港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0 100.00%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出具的《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Asia-IO 于 2017 年 2 月,由
曾用名 Asia-IO SO2 Limited,更名为 TR Capital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
司进行增资,本次共增资 2,500.00 万美元。增资完成后,Asia-IO 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0 港元及 25,000,000 美元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TR Capital III, L.P. TR China SPV 4
TR Capital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
TR Capital 的主要股东为 TR Capital III, L.P.和 TR China SPV 4,实际控制人为 Paul
Gratien Robine。
(五)下属企业情况
TR Capital 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TR Capital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TR Capital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137.39 3,096.72
负债总计 1.80 1.83
所有者权益 3,135.59 3,094.88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 -
利润总额 40.71 188.09
净利润 40.71 188.09
注: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一村挚耕国际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企业英文名称 V-Capital Zhigeng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企业中文名称 一村挚耕国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Room 1903, 19/F, 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
注册地址
Hong Kong
注册号 3064198
成立时间 2021-7-6
(二)历史沿革
东。一村挚耕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港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一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一村私募基金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一村挚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V-Capital Zhigeng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一村挚耕国际有限公司
一村挚耕是无锡一村挚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资子公司,无锡一村挚耕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控制人为无锡市国资委,无锡市国资委通过控制一村资本和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间接控制一村挚耕。
(五)下属企业情况
一村挚耕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村挚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一村挚耕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6,003.31 13,787.16
负债总计 0.77 141.91
所有者权益 16,002.55 13,645.25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2,216.15 -142.76
利润总额 2,216.15 -142.74
净利润 2,216.15 -142.74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7 号楼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一村安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3,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B2D02H
成立时间 2019-12-3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二)历史沿革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设立上海煜村,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
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5 万元,一村资本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395 万元。上
海煜村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500.00 100.00%
万元增至 23,500 万元,并同意一村资本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 10,395 万元增至 23,395
万元。本次变更后,上海煜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3,500.00 100.00%
司受让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 0.45%的财产份额入伙,成为上海煜村
的普通合伙人。本次变更后,上海煜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3,500.00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有限合伙)受让一村资本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 21.28%的财产份额入伙,成为上
海煜村的有限合伙人。本次变更后,上海煜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南京京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23,50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王宏宇
昆山启村投资中 南京市产业发展 南京江北新区投 昆山紫竹投资 上海安檀企业 上海一村私募基 无锡致久企业管理合伙
心(有限合伙) 基金有限公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 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京村股权投资合伙 上海一村安识企业管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 理有限公司
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煜村的实控人为王宏宇,其通过间接持有一村安识 58%的股权,控制股东会的
一般事项决议,并对特殊事项形成较大影响而控制一村安识,从而控制上海煜村。
(五)下属企业情况
上海煜村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煜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煜村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5,171.37 24,505.28
负债总计 1.8 0.80
所有者权益 25,169.57 24,504.48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665.08 1,827.42
利润总额 665.08 1,827.42
净利润 665.08 1,827.42
注:2022、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七、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企业类型 豁免有限合伙企业
Sertus Incorporations(Cayman)Limited,Sertus Chambers, Governors
注册地址 Square, Suite # 5-204, 23 Lime Tree Bay Avenue, P.O. Box 2547,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注册号 SI-90884
成立时间 2017-6-8
(二)历史沿革
FinTrek 系设立于开曼的豁免有限合伙基金,根据 FinTrek 提供的商业登记证明,
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于 2017 年 6 月设立。
基金募集完成后,未发生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FinTrek Industry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合计 75,000,001.00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出资结构无变化。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Jun ZHENG
June Capital Investment
Limited
FinTrek Capital
Investment Limited
China TAIYA Jia Yan FinTrek
JJ Capital UNITED Pinnacle SATUS
GAM Holding Iris Trade Capital
Investmen SHEEN Innovation HOLDINGS
t Limited LIMITED Fund LP LIMITED
Limited CO., Ltd Limited t Limited
FinTrek Industry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
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FinTrek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FinTrek Industry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实际控制
人为 Jun ZHENG。
(五)下属企业情况
FinTrek 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FinTrek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FinTrek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632.69 6,395.65
负债总计 1,193.93 1,335.11
所有者权益 4,438.75 5,060.54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621.79 -540.10
利润总额 -621.79 -540.10
净利润 -621.79 -540.10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OMC Chambers, Wickhams Cay 1,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注册地址
Islands
注册号 1933411
成立时间 2017-1-3
(二)历史沿革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 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美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 100.00%
Limited 股份。本次变更完成后,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 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港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Nanfang Communication Holdings Limited
南方通信控股有限公司
Century Planet Limited
Gold Image Limited
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
PSD 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南方通信控股有限公司(1617.HK)的全资下属公
司,南方通信实际控制人为 Pacific Mind Development Limited。
(五)下属企业情况
Pacific Smart 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Pacific Smart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Pacific Smart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5,412.1 16,715.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计 15,032.0 15,032.0
所有者权益 380.1 1,683.0
净利润 -1,302.9 1,413.4
注:2022、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 2 号 1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一村安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15,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J3G0M
成立时间 2020-04-30
(二)历史沿革
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800 万元,一村资本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
民币 79,200 万元。上海启澜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80,000.00 100.00%
民币 115,000 万元,同意一村资本有限公司退伙,并同意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入伙。
本次变更后,上海启澜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合计 115,000.00 100.00%
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 0.70%的财产份额入伙,成为上海启澜的普通合伙人。同时,
免去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务,选举上海一村安识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变更后,上海启澜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15,00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王宏宇
无锡致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上海安檀企业管理中心 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限合伙)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一村安识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根据上海启澜的《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仅协议中约定的有关索尔思光电相关
事项须由华西股份、一村安识共同协商决定,其余有关索尔思光电相关事项可由普通合
伙人一村安识决定。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五)下属企业情况
上海启澜下属企业为 Diamond Hill, L.P.,具体情况请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
况”之“一、Diamond Hill, L.P.”。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启澜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启澜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7,697.79 100,730.42
负债总计 - -
所有者权益 97,697.79 100,730.42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2,291.64 1,673.94
利润总额 -2,291.64 1,673.94
净利润 -2,291.64 1,673.94
注: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
十、Asia-IO SO2 SPV Limited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Asia-IO SO2 SPV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Flat/Room 1903, 19/F Emperor Group Centre, 288 Hennessey Road,
注册地址
Wanchai Hong Kong
注册号 2415171
成立时间 2016-8-15
(二)历史沿革
L.P.系其唯一股东。Asia-IO 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美元) 持股比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合计 7,300,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Tsui Fung Jack 徐峰 Tsui Ngai 徐毅
Harbiner Capital Limited Tse Tik Yang Denis 谢迪洋
Asia-IO SO2 Holdings Limited
GP
Asia-IO Special Opportunity Fund 2, L.P.
Asia-IO SO2 SPV Limited
Harbiner Capital Limited 的股东为徐锋(Tsui Fung Jack)、徐毅(Tsui Ngai),Asia-
IO SO2 Holdings Limited 的股东为谢迪洋(Tse Tik Yang Denis)。Asia-IO 实际控制人为
谢迪洋。
(五)下属企业情况
Asia-IO 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Asia-IO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Asia-IO 在注册地香港每年续领商业登记证(BR)时豁免审计要求。因此未编制管
理层报表,无法提供财务数据。
十一、Sunny Faith Holdings Limited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Sunny Faith Holdings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注册地址
Virgin Islands
注册号 1449450
成立时间 2007-12-10
(二)历史沿革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Shao Hongxia
Sunny Faith Holdings Limited
Sunny Faith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 Shao Hongxia。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五)下属企业情况
Sunny Faith 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Sunny Faith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注册地法律,未要求 Sunny Faith Holdings Limited 必须编制财务报表向登记备
案部门或税务部门提交,因此 Sunny Faith 未编制管理层报表。
十二、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亚欧路建设银行右侧老管委会楼 404-1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夏盛世鸿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4,53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4MA777AL80L
成立时间 2016-11-23
(二)历史沿革
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设立
盛世创鑫,宁夏盛世鸿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500 万元,霍尔果斯盛
世鸿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500 万元。2016 年 11 月,完成以上
工商登记设立。盛世创鑫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霍尔果斯盛世鸿泰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5,000.00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万元增至 7,030 万元,并同意上海银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入伙,上海银领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2,030 万元。本次变更后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霍尔果斯盛世鸿泰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7,030.00 100.00%
万元减至 4,530 万元,并同意霍尔果斯盛世鸿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伙。本次变更
后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4,53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吴敏文 宁新江 其他股东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 徐涛 董静怡
宁夏盛世鸿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世创鑫的间接控股股东为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世景资产管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吴敏文和宁新江。
(五)下属企业情况
盛世创鑫无下属企业。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盛世创鑫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盛世创鑫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31.86 543.8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计 3.53 0.97
所有者权益 528.33 542.90
营业收入 1.43 442.19
营业利润 -11.35 411.28
利润总额 -11.35 411.28
净利润 -11.35 411.28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主要关联关系如下:
交易对方 涉及主体 关联方 关联关系
Dianond Hill 普通 上海麓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一村安识,有限合伙人中一村
合伙人为一村国 上海麓村 资本占有 55.07%的合伙份额。Dianond Hill 和上海麓村均
际有限公司,有 受一村资本重大影响。
限合伙人为上海 上海煜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一村安识,有限合伙人一村资
启澜和无锡隽 上海煜村 本占有 78.28%的合伙份额。Dianond Hill 和上海煜村均受
汇。 一村资本重大影响。
一村国际有限为 一村资本占有一村挚耕 65.67%的合伙份额。Dianond Hill
Dianond Hill 一村挚耕
一村资本的全资 和一村挚耕均受一村资本重大影响。
子公司。 上海启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一村安识。上海启澜持有
上海启澜
上海启澜和无锡 Dianond Hill83.267%的合伙份额。
隽汇的 GP 均为
一村安识,无锡 Sunny Faith 实际控制人 Shao Hongxia 系一村资本董事长汤
Sunny Faith
隽汇的大股东为 维清之配偶。
一村资本。
上海煜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一村安识,有限合伙人一村资
上海煜村 本占有 78.28%的合伙份额。上海麓村和上海煜村均受一村
上海麓村执行事 资本重大影响。
务合伙人为一村 一村资本占有一村挚耕 65.67%的合伙份额。上海麓村和一
一村挚耕
安识,有限合伙 村挚耕均受一村资本重大影响。
上海麓村
人中一村资本占 上海启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一村安识。上海启澜持有
有 55.07%的合伙 上海启澜 Dianond Hill83.267%的合伙份额。上海麓村和上海启澜均
份额。 受一村资本重大影响。
Sunny Faith 实际控制人 Shao Hongxia 系一村资本董事长汤
Sunny Faith
维清之配偶。
一村资本占有一村挚耕 65.67%的合伙份额。上海煜村和一
上海煜村执行事 一村挚耕
村挚耕均受一村资本重大影响。
务合伙人为一村
上海启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一村安识。上海启澜持有
安识,有限合伙
上海煜村 上海启澜 Dianond Hill83.267%的合伙份额。上海煜村和上海启澜均
人一村资本占有
受一村资本重大影响。
Sunny Faith 实际控制人 Shao Hongxia 系一村资本董事长汤
额。 Sunny Faith
维清之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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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 涉及主体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上海启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一村安识。上海启澜持有
一村资本占有一
上海启澜 Dianond Hill83.267%的合伙份额。一村挚耕和上海启澜均
村挚耕 65.67%的
一村挚耕 受一村资本重大影响。
合伙份额。
Sunny Faith 实际控制人 Shao Hongxia 系一村资本董事长汤
Sunny Faith
维清之配偶。
上海启澜的执行
Sunny Faith 实际控制人 Shao Hongxia 系一村资本董事长汤
上海启澜 事务合伙人为一 Sunny Faith
维清之配偶。
村安识。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年至 2023 年期间的年终奖发放金额存在纠纷,故山东黄金金控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向中国香港高等法院诉请徐锋向其返还 9,342,682.92 港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案
件仍在审理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除上述情形
以外,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违诚信或不诚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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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注册号 248085
所在国家/地区 开曼群岛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美元
授权股本 500,000,000 股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17 日
Offices of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注册地址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业务性质 投资控股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一)标的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1)2010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私募股权投资公司 Francisco Partners 设立标的
公司并作为股东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
(2)2016 年 8 月,SPV2、SPV1 及 VPA 设立,Diamond Hill 等股东向 SPV2 增资
并通过持有 SPV2 的股份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后续 A 轮、B 轮、C 轮融资均在 SPV2
层面完成。
(3)2022 年 11 月,SPV 架构被拆除,SPV2 的股东与标的公司股东进行换股,从
而原 SPV2 的股东成为标的公司直接股东。
上述股权变动过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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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法律意见书》及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说明,标的公司及 SPV2 的历
史沿革如下:
(1)2010 年 11 月,标的公司成立及第一次转让股份
开曼代理机构发行账面价值为 1 美元的 1 股普通股股份,并同意开曼代理机构向
Francisco Partners II (Cayman), L.P.转让其持有的 1 股普通股股份。开曼代理机构相应签
署股份转让文件。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Francisco Partners II (Cayman), L.P. 普通股股份 1 100.00
(2)2010 年 12 月,标的公司第一次发行股份
II (Cayman), L.P.发行 97.64464 股股份;2)标的公司向 Francisco Partners Parallel Fund II,
L.P.发行的 1.35536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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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Francisco Partners II (Cayman), L.P. 98.64464 98.64
Francisco Partners Parallel Fund II, 普通股股份
L.P.
合计 -- 100.00 100.00
(3)2010 年 12 月,标的公司第二次发行股份
Fund II, L.P.作出股东决议,同意:1)将标的公司 50,000 美元注册资本划分为 500,000,000
股股份;2)标的公司回购 Francisco Partners II (Cayman), L.P.、Francisco Partners Parallel
Fund II, L.P.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份。
同日,标的公司董事作出决议,同意:1)Francisco Partners II (Cayman), L.P.以 82.99
美元的价格认购标的公司 98.47 股普通股股份,以 111,129,206.9 美元的价格认购标的公
司 131,863,404.544 股优先股股份;2)Francisco Partners Parallel Fund II, L.P.以 1.15 美元
的价格认购标的公司 1.353 股普通股股份,以 1,526,894.61 美元的价格认购标的公司
份。
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通股股份 98.470
Francisco Partners II (Cayman), L.P.
优先股股份 131,863,306.074 98.47
小计 131,863,404.544
普通股股份 1.353
Francisco Partners Parallel Fund II, L.P.
优先股股份 1,811,778.625 1.35
小计 1,811,779.978
普通股股份 0.177
InSite Partners, LLC
优先股股份 237,315.301 0.18
小计 237,315.478
合计 133,912,5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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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 8 月,SPV 架构设立、SPV2 第一次转让股份及第一次发行股份
普通股股份,并由开曼代理机构向 Venus Pearl Holding Co Limited 进行转让;2)向 Venus
Pearl Holding Co Limited 发行 999 股普通股股份。开曼代理机构与 Venus Pearl Holding
Co Limited 签署相应股份转让文件。
本次股份转让及股份发行完成后,SPV2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Venus Pearl Holding Co Limited 普通股股份 1,000 100.00
为 1 美元的 1 股普通股股份,并同意开曼代理机构向 SPV2 转让其持有的 1 股普通股股
份。2016 年 8 月 8 日,开曼代理机构作出决议,同意成立 VPA,由 VPA 向开曼代理机
构发行账面价值为 1 美元的 1 股普通股股份,并同意开曼代理机构向 SPV1 转让其持有
的 1 股普通股股份。SPV2 通过持有 SPV1 100%的股权间接持有 VPA 100%的股权,SPV
架构搭建完成。
(2)2016 年 12 月,SPV2 回购及第二次发行股份
元划分为 500,000,000 普通股股份;2)回购 Venus Pearl Holding Co Limited 持有 SPV2
的 1,000 股普通股股份并向其重新发行 10,000,000 股普通股股份。
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SPV2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Venus Pearl Holding Co Limited 普通股股份 10,000,000 100.00
(3)2017 年 1 月,SPV2 回购及第三次发行股份
元认购 SPV2 普通股股份,其中:①Diamond Hill 以 131,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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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股股份;③华融国际以 30,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14,705,882 股普通股股份;
④TR Capital 以 25,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12,254,902 股普通股股份;⑤Axiom
以 10,736,842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5,263,158 股普通股股份;2)SPV2 以 1 美元的价
格回购并注销 Venus Pearl Holding Co Limited 所持有的全部 SPV2 股份。前述主体相应
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回购及股份发行完成后,SPV2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000 100.00
(4)2017 年 1 月,标的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回购及第三次发行股份,暨 SPV2
收购标的公司
L.P.、Francisco Partners Parallel Fund II, L.P.及 InSite Partners, LLC 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的全部股份向 SPV2 全资下属企业 VPA 转让。前述主体签署相应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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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完成后,Diamond Hill 等五名股东通过持有 SPV 架构间接持有标的公司
全部股份,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通股股份 100
VPA
优先股股份 133,912,400 100.00
合计 -- 133,912,500
同日,标的公司股东作出决议,标的公司将 VPA 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回购,并向
VPA 重新发行 133,912,500 股普通股股份。
本次回购及股份发行完成后,SPV2 通过 VPA 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份,标的公
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VPA 普通股股份 133,912,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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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 年 12 月,SPV2 第二次股份转让
相应股份转让文件。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SPV2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000 100.00
(6)2018 年 6 月,SPV2 第三次股份转让
因 Dark Pool 未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5,450,000 美元,故 Dark Pool 将该等价款对应的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SPV2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通股股份
合计 1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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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9 年 5 月,SPV2 第四次发行股份(A 轮优先股融资)
协议约定以 3.9009 美元/股认购 SPV2 A 轮优先股股份,其中 Diamond Hill 以 10,108,889
美元的价格认购 2,591,425 股;FinTrek 以 20,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5,127,022 股。
别向 Diamond Hill、FinTrek 分别补发 647,773 股及 1,281,591 股 A 轮优先股股份。
美元/股,分两次合计 60,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19,225,840 股 A 轮优先股股份。
A 轮优先股融资完成后,SPV2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通股股份 64,215,686
Diamond Hill
小计 67,45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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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45,359,808 100.00
(8)2020 年 7 月,SPV2 第五次发行股份(B 轮优先股融资)及向 A 轮优先股股
东补发股份
元,合计 14,5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6,490,019 股 B 轮优先股股份;2)Diamond
Hill 以每股 2.2342 美元,合计 8,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3,580,700 股 B 轮优先股
股份。
元,合计 18,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8,056,575 股 B 轮优先股股份;2)Sunny Faith
以每股 2.2342 美元,合计 2,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895,175 股 B 轮优先股股份。
因触发《股东协议》中反稀释条款,SPV2 向 A 轮优先股股东补发 A 轮优先股,补
发情况如下:
序号 A 轮优先股股东 补发股份数量(股)
B 轮融资完成后,SPV2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通股股份 64,215,686
Diamond Hill A 轮优先股股份 4,091,839
B 轮优先股股份 3,580,700
小计 71,88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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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76,322,159 100.00
(9)2021 年 5 月,SPV2 第四次股份转让
价格将其持有标的公司 5,263,158 股普通股股份向上海启澜转让;2)盛世创鑫以 658,694
美元的价格将其持有标的公司 292,091 股 A 轮优先股股份向上海启澜转让。前述主体签
署相应股份转让文件。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SPV2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通股股份 64,215,686
Diamond Hill A 轮优先股股份 4,091,839
B 轮优先股股份 3,580,700
小计 71,888,225
普通股股份 5,263,158
上海启澜
小计 5,55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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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76,322,159 100.00
(10)2021 年 6 月,SPV2 第六次发行股份(C 轮优先股融资)
合计 29,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12,031,394 股 C 轮优先股股份;同日,一村挚耕
与 SPV2 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以 2.4102 美元/股,合计 20,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议》,以 2.4102 美元/股,合计 11,000,000 美元的价格认购 SPV2 4,563,632 股 C 轮优先
股股份。
C 轮优先股融资完成后,SPV2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通股股份 64,215,686
Diamond Hill A 轮优先股股份 4,091,839
B 轮优先股股份 3,580,700
小计 71,888,225
普通股股份 5,263,158
上海启澜
小计 5,555,24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01,214,699 100.00
(11)2021 年 12 月,SPV2 第五次股份转让
将其持有的 SPV2 14,357,928 股普通股股份向 PLANETARY GEAR 转让。前述主体签署
相应股份转让文件。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SPV2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通股股份 64,215,686
Diamond Hill A 轮优先股股份 4,091,839
B 轮优先股股份 3,580,700
小计 71,888,225
普通股股份 5,263,158
上海启澜
小计 5,555,24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01,214,699 100.00
(12)2021 年 12 月,向 A 轮优先股股东补发股份
反稀释条款,向 A 轮优先股股东补发 A 轮优先股股份如下:
序号 A 轮优先股股东 补发股份数量(股)
本次 A 轮优先股补发完成后,SPV2 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
普通股股份 64,215,686
Diamond Hill A 轮优先股股份 4,102,539
B 轮优先股股份 3,580,700
小计 71,898,925
普通股股份 5,263,158
上海启澜
小计 5,556,01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
合计 201,364,533 100.00
(1)2022 年 12 月,标的公司与 SPV2 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及重组,暨标的公司第三
次股份转让
约定 SPV2 股东同意向 VPA 出售、转让、转移 SPV2 股东持有的股份以换取同等数量的
标的公司股份。
的公司股份的重新分类;②同意 VPA 与 SPV2 股东就标的公司及 SPV2 股份进行换股;
③同意标的公司通过第三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
本次换股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SPV 架构拆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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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
普通股股份 64,215,686
Diamond Hill A 轮优先股股份 4,102,539
B 轮优先股股份 3,580,700
小计 71,898,925
普通股股份 5,263,158
上海启澜
小计 5,556,01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
合计 201,364,533 100.00
(2)2023 年 8 月,标的公司向 A 轮、B 轮、C 轮优先股股东补发股份
优先股股东补发股份,2)因 C 轮优先股价格下调后,低于 A、B 两轮优先股价格,触
发《股东协议》中反稀释条款,向 A 轮、B 轮优先股股东补发股份,股份补发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 股东类型 补发股份数量(股)
本次股份补发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普通股股份 64,215,686 31.22
Diamond Hill A 轮优先股股份 4,162,483 2.02
B 轮优先股股份 3,602,585 1.75
小计 71,980,754 34.99
普通股股份 5,263,158 2.56
上海启澜
小计 5,560,292 2.70
合计 205,714,886 100.00
(二)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标的公司及 Diamond Hill 作出陈述与保证:标
的公司股东已按期足额实缴注册资本,且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欺诈出资、
抽逃出资的情形。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全部股权上不存在任何代持或类似安排,亦
不存在任何未告知受让方的质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利或权利负担,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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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1)SPV2 层面的 ESOP 设立和变动情况
据该计划预留 11,535,678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权。
修订),并依据该计划新增预留 5,039,979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权。本次决议完成后,
SPV2 层面 ESOP 权益合计对应无表决权普通股期权共计 16,575,657 股。
修订),并依据该计划新增预留 14,540,018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权。本次决议完成后,
SPV2 层面 ESOP 权益合计对应无表决权普通股期权共计 31,115,675 股。
(2)SPV2 层面 ESOP 平移至标的公司层面
的公司层面,即由标的公司重新制定并实施相关员工激励计划。
(3)标的公司层面的 ESOP 变动情况
权普通股期权。本次决议完成后,标的公司层面 ESOP 权益合计对应无表决权普通股期
权共计 42,957,203 股。
格为 2.04 美元/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等无表决权普通股期权授予价格调整至 1.19
美元/股。2023 年 11 月新增的无表决权普通股期权授予价格为 1.19 美元/股。
为了健全标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对于标的公司 ESOP 权益
达成初步安排。根据《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控制权收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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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下股份完全交割后,就标的公司现有 ESOP 权益对应 42,957,203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
权达成对应的业绩考核条件。如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达到《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
ESOP 授权代表应当要求标的公司回购员工所持标的公司的期权权益,
设置的业绩条件,
每年交易权益数为本次交易完成时 ESOP 权益对应的 42,957,203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
权的 1/3。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股权比例
合计 205,714,886 100.00%
(二)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Diamond Hill 持有标的公司 34.99%股份,系标的公司第一大
股东。其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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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标的公司 CEO Jianshi Wang 博士和 Co-CEO 王宏宇女士承诺其从《可转债投资协
议》约定的第二期资金放款之日起 5 个自然年度均应在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全职工
作,并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Jianshi Wang 博士和王宏宇女士
应分别且不连带地承诺在其于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期间,其自身及其控股的子
公司、分公司或其实际控制的任何公司及其各自的关联方(不包括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应避免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同业竞争,不得从事相关竞业禁止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管理层不存在其他特别安排事宜。若后
续实际经营中涉及管理层人员变更,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
整。
(四)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协议控
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四、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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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 (%)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地
直接 间接
Magnolia Source 1,144,956.60
S.a.r.l. 美元
Source Photonics
B.V.
光芯片、
索爾思光電股份 4.5 亿元新台 中国台
有限公司 币 湾
产销
Source Photonics
Europe BV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研发、销
USA, Inc. 售
索尔思光电(深 光模块境
圳)有限公司 内销售
Magnolia Source
(Cayman) Limited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 (%)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地
直接 间接
Source Photonics,
LLC
光芯片、
江苏索尔思通信 2,366.1562 万
科技有限公司 美元
产销
成都安瞳半导体 129.8572 万元
有限公司 人民币
成都安瞳科技有 100 万元人民
限公司 币
索尔思光电(成 10,467.5494 光模块研
都)有限公司 万美元 产销
Source Photonics
(Macau) 100,000,000 光模块境
Commercial 澳门元 外销售
Offshore Limited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Ltd.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 卢币
(二)重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根据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占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额、营业收入、净
利润 20%以上的重要子公司包括索尔思成都、索尔思江苏、索尔思深圳、索尔思台湾、
索尔思澳门,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 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25394297M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西区科新路 8 号成都出口加工区西区 2、4、5 号标准厂
住所
房
法定代表人 王宏宇
注册资本 10,467.5494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1-03-12
经营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
光通讯设备及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
经营范围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历史沿革
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Inc.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飞博创成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Inc.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飞博创成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Inc.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飞博创成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Fiberxon, LLC 和 Source Photonics, LLC)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成都的股权结
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Photonics, LLC 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成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Source Photonics, LLC 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成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3)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索尔思成都主要从事光器件、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4,676.76 136,093.35
负债总额 104,130.00 57,027.69
所有者权益 80,546.76 79,065.66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01,887.48 117,402.92
营业利润 -379.52 9,887.30
净利润 151.28 9,063.1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基本情况
名称 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1Q54NX7T
住所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晨风路 103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陈
注册资本 2,366.1562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 2017-08-25
经营期限 至 2067-08-24
通信设备(包括 40Gbps 以上 SDH 光纤通信传输设备、速率 40Gbps 及以
上光收发器和宽带无源网络设备(包括 EPON、GPON、WDM-PON
等))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光电芯片以及通讯设备、元器
经营范围
件、组件的生产(制造、封装)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中介代理。(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索尔思江苏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Source(Cayman)Limited 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江苏的股权结构如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海横琴安实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江苏的股权
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珠海横琴安实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777.7778 100.00
由 Magnolia Source(Cayman)Limited 认缴,58.8378 万美元由珠海横琴安实信息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江苏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珠海横琴安实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2,366.1562 100.00
(3)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索尔思江苏主要从事光芯片及光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364.17 44,703.99
负债总额 35,929.38 32,018.49
所有者权益 11,434.79 12,685.5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营业收入 36,149.76 55,481.26
营业利润 -2,151.71 410.48
净利润 -1,558.21 564.73
(1)基本情况
名称 索尔思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6197164A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朗山二号路宇阳大楼二楼南
法定代表人 王宏宇
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1-04-04
经营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光纤通信产品及其他通讯设备零部件的批发、进出
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
经营范围 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支
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包括光纤通信产品及其他通讯设备零部件(不含
国家限制项目);生产经营宽带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
(2)历史沿革
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Inc.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飞博创深圳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Inc.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飞博创深圳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Inc.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飞博创深圳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Inc.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飞博创深圳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全部新增注册资本由 Source Photonics, LLC(Fiberxon, Inc.先后更名为 Fiberxon,
LLC 和 Source Photonics, LLC)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深圳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Photonics, LLC 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深圳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后,索尔思深圳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3)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索尔思深圳主要从事光模块的境内销售。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122.93 19,597.00
负债总额 1,498.11 1,749.33
所有者权益 17,624.82 17,847.68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2,447.44 11,278.71
营业利润 -352.86 272.75
净利润 -230.75 282.23
(1)基本情况
根据《台湾法律意见书》,索尔思台湾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Source Photonics Taiwan, Inc.
所在国家/地区 中国台湾
公司编号 84149792
成立日期 1996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新竹科学园区新竹县园区二路 46 号
注册资本 450,000,000 新台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及销售(1)可见光雷射二极管磊晶圆、晶粒及模
块;(2)通讯用雷射二极管磊晶圆、晶粒及模块、(3)医疗用高功率雷
经营范围
射二极管磊晶圆、晶粒及模块、(4)可见光雷射二极管之封装及测试及
(5)通讯用雷射二极管之封装及测试等产品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历史沿革
光电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合计 17,500,000 100.00
嘉信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5,000,000 100.00
嘉信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总计 40,000,000 100.00
股股份。骆隆、马旭莫、葛爱蒙分别受让嘉信光电 1,000 股股份;陈昭贤受让嘉信光电
份转让完成后,嘉信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总计 40,000,000 100.0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Inc.)受让骆隆、陈昭贤、刘正立及刘芳分别持有的索尔思台湾 1,000 股、161 股、100
股及 14 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索尔思台湾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
总计 40,000,000 100.0000
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索尔思台湾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
总计 40,000,000 100.00
湾 39,999,000 股股份及 Candy Shany Glazer 持有的索尔思台湾 1,000 股股份(从葛爱蒙
处继承)。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索尔思台湾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
注:Magnolia Source B.V.后更名为 Source Photonics B.V.
(3)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索尔思台湾主要从事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9,491.42 58,740.29
负债总额 30,392.83 34,427.33
所有者权益 29,098.59 24,312.96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75,431.85 79,438.51
营业利润 4,470.65 2,651.20
净利润 3,212.54 1,982.20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索尔思光电(澳门离岸商业服务)一人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中国澳门
公司编号 24468SO
成立日期 2006 年 5 月 29 日
公司住所 澳门南湾大马路 369 号京澳大厦 2 楼 A3
董事 王燕、王宏宇
持股额 100,000,000.00 元澳门币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公司
商业代办及中介服务;遥距售卖业务;提供文件服务;信息设备顾问;信息顾问及
经营范围
程序编写;技术试验及分析业务;行政及档案支持业务;销售光模块
(2)历史沿革
年 5 月 30 日,飞博创(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递交了
公司设定之登记申请。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澳门币)
注:Amazing Stream Holdings Limited 为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Limited 曾用名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改申请,索尔思澳门注册资本由 100,000 澳门币增至 57,655,200 澳门币,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Limited 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澳门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澳门币)
修改申请,索尔思澳门注册资本由 57,655,200.00 澳门币增至 100,000,000 澳门币,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Limited 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索尔思澳门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澳门币)
(3)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索尔思澳门主要从事光模块的销售。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136.40 30,321.37
负债总额 71,113.74 50,935.33
所有者权益 -19,977.34 -20,613.96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80,543.23 95,335.22
营业利润 466.03 1,456.81
净利润 1,152.43 1,456.8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或有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质权属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标的公司境外法律意见书,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主
体依据注册地法律、法规取得的主要业务许可和经营证书如下:
序号 持证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四川省科学技
术厅、四川省 2023-12-12
税务总局四川 11
省税务局
成都市生态环
境局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成都高新综合
人备案 保税区海关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
证书 国成都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检企业备案
检验检疫局
全国排污许可 2020-04-13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记回执
台 12
CB 认证 T?V Rheinland
T?V 认证 T?V Rheinland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持证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必维认证集团
ISO 14001:2015 认证控股有限
认证证书 公司英国分公
司
必维认证集团
ISO 45001:2018 认证控股有限
认证证书 公司英国分公
司
ISO9001:2015 管 DNV-Business
理体系认证证书 Assurance
TL 9000:2016 管 DNV-Business
理体系认证证书 Assurance
U.S. Food &
Administration
江苏省科学技
术厅、江苏省 2023-12-13
税务总局江苏 12
省税务局
ISO 14001:2015 SGS United
认证证书 Kingdom Ltd.
ISO 45001:2018 SGS United
认证证书 Kingdom Ltd.
索尔思江苏 2022-02-23
常州市生态环
境局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 中华人民共和
发货人备案回执 国常州海关
全国排污许可 2021-06-09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记回执
台 08
常州市金坛区 2021-08-06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
管网许可证
设局 05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
证书 国深圳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中华人民共和
人备案 国锦城海关
安瞳半导体
中华人民共和
国锦城海关
毒性化学物质核可 中国台湾新竹 至 2025-06-
文件 县政府 04
索尔思台湾 中国台湾新竹
至 2027-06-
局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持证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中国台湾新竹
固定污染源操作许 竹科环空操证字第 JS152-16 至 2028-03-
可证 号 25
局
中国台湾新竹
事业废弃物清理计 至 2028-03-
划 28
局
事业废弃物清理计 中国台湾新竹 至 2027-09-
划 市政府 02
标的公司其他下属主体依据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的批复及文件如下:
批复/文
取得 批复/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名称及文号 件出具
主体 制主体
时间
《关于飞博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 成都高新
光通信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技术产业
批复》 开发区经
(成高经审[2008]548 号) 贸发展局
《关于飞博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光收 成都高新
光收发模
发模块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技术产业
表>的批复》 开发区环
和生产项
(成高环函[2008]130 号) 境保护局
目
《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索尔
成都高新
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光收发模块的研
区城市管
理和环境
索尔 函》
保护局
思成 (成高环字[2011]79 号)
都 《关于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成都 成都高新
光通信生产研发基地二期项目申请报告的 技术产业
核准批复》 开发区经
(成高经审[2010]545 号) 贸发展局
《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 成都高新
光收发模
对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光收发模 区城市管
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理和环境
造项目
复》(成高环字[2012]570 号) 保护局
《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 成都高新
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光收发模块 区城市管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理和环境
(成高环宇[2013]239 号) 保护局
常州市金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坛发改备 坛区发展
字[2017]174 号) 和改革委
员会
索尔 新建晶圆
《市环保局关于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
思江 及半模组
公司新建晶圆及半模组产品项目环境影响 常州市环
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常坛环审[2018]84 境保护局
号)
《新建晶圆及半模组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 专家组验
护验收意见》 收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批复/文
取得 批复/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名称及文号 件出具
主体 制主体
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新建晶圆及半模组产品项目固体 常州市生
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 态环境局
金验[2019]89 号)
常州市金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坛工信备 坛区工业
[2021]23 号) 和信息化
局
晶圆及半
《关于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晶圆
模组产品 常州市生
技改项目 态环境局
批复》(常金环审[2022]37 号)
《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晶圆及半
专家组验
收
意见》
索尔思成都租赁厂房产权所有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索尔思成都租赁
厂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申报主体,尚未取得该等证照。2024 年 3 月 19
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出具《关于征求索尔思光电(成都)
有限公司环保相关情况的复函》,确认:“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 Diamond Hill 针对上述事项出具承诺:“如因索尔思成都租赁
物业产权方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导致索尔思成都被行政处罚或受
到相应损失的,Diamond Hill 承诺向索尔思成都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二)主要资产情况
标的公司合并层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411.55 21,075.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03.00 -
应收账款 47,833.65 40,813.77
应收款项融资 2,821.68 2,525.86
预付款项 1,226.91 1,492.4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1,886.28 1,098.83
存货 52,588.49 41,419.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52.76 97.24
其他流动资产 930.27 1,133.65
流动资产合计 142,054.59 109,656.7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06.26 69.25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219.51 194.31
固定资产 45,627.92 48,161.05
在建工程 2,930.36 2,248.21
使用权资产 11,859.56 14,171.41
无形资产 5,331.55 6,592.51
开发支出 8,223.52 4,415.50
长期待摊费用 3,138.20 3,388.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83.26 7,383.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18.68 2,176.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238.81 88,799.69
资产总计 232,293.40 198,456.4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主要资产权属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持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土地租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租赁土地情况如下: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位置 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租赁物业情况如下: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位置 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 成都高新区(西区)科新路 8 号 2 栋、4 栋、5 生产、 2023-01-01 至 2024-
限公司 栋 办公 12-31
成都市天盛路 218 号高新青年公寓 A2 组团 8 栋
索尔思成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 2023-01-01 至 2023-
都 限公司 12-31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老武黄公路 206 号慧谷 2024-04-01 至 2026-
时空大厦 9 楼 02 号 03-3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位置 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江苏华科园投资发展 生产、 2019-07-01 至 2034-
有限公司 办公 06-30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1188 号青年公寓三区 4
房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1188 号青年公寓一区
二区 6 幢 302、404、
索尔思江
苏 常州市金坛区国发青
至 2024-09-05;
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1188 号青年公寓二区 6
幢 1004、1304、1404、1504、302、404、604 房
房:2023-09-30 至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1188 号青年公寓二区 6 2024-03-13 至 2025-
幢 502、702 房 03-12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1188 号青年公寓三区 2024-06-08 至 2025-
深圳市宇阳科技发展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宇阳大厦第二层物 2022-05-01 至 2025-
索尔思深 有限公司 业 04-30
圳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四路 2 2024-05-18 至 2025-
号万科·金域松湖花园 34 号楼 2005 房 05-17
成都天之府实业有限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望丛中路 1092 号时 2022-03-20 至 2025-
安瞳半导 公司 代豪廷广场 1 单元 20 层 2005、2006 号 03-19
体 创富港成都商务服务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69 号 1 栋 18 层 1802B01 2024-06-15 至 2025-
有限公司 房 06-1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位置 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中国台湾科学及技术 2023-01-01 日至
委员会新竹科学园区 2027-12-31
管理局 2023-01-01 日至
新竹市竹村三路 33 号 1 楼(日新楼);
新竹市竹村七路 19 号 305 室(椿苑)
索尔思台
新竹市水利路 81 号 8F-8、8F-12、9F-1 至 3、9F- 办公、 2024-01-01 至 2024-
米德兰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市水利路 81 号 10 楼之 1、3、5、7、9、 生产、 2024-01-01 至 2024-
新竹市水利路 81 号地下一楼编号:R43、1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位置 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索尔思澳 2024-06-01 至 2026-
门 05-31
索尔思美 8521 Fallbrook Ave, Suite 200, West Hills, CA 2020-08-01 至 2025-
国 91304 12-31
索尔思美 HUDSON 2018-07-01 至 2024-
国 CONCOURSE, LLC 08-3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3)境内子公司部分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上表第 2-5、7-9、11-12 项租赁物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6 号)第十四条、第二十
三条的规定,索尔思成都、索尔思深圳、索尔思江苏、安瞳半导体承租上述房屋但未办
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主管部门可对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及罚款等措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第五条的规定,索尔思成都、索尔思江苏、
安瞳半导体就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的
法律效力。此外,索尔思成都、索尔思江苏、安瞳半导体已实际合法占有上述租赁房屋,
索尔思成都、索尔思江苏、安瞳半导体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屋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此外,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 Diamond Hill 承诺:“如因索尔思成都、索尔思江苏、
索尔思深圳、安瞳半导体租赁物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导致该等主体被行政处罚或
受到相应损失的,Diamond Hill 承诺向前述主体赔偿。”
(4)索尔思江苏生产厂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上表第 4 项租赁物业所有权人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经访谈租赁物业出租方,租赁物业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等租赁物业已办
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等建设手续,租赁物
业所有权人正在就该等租赁物业办理权属证书。
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已向租赁物业所有权人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开具《证明》,确认:“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金坛经济开
发区晨风路 1036 号 2 号楼(腾创科技园 A 区 6 号楼)的建设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国
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 Diamond Hill 承诺:“如因索尔思江苏租赁物业产权瑕疵或建
设手续不合规,导致索尔思江苏受到相应损失的,Diamond Hill 承诺向索尔思江苏赔偿
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专利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共拥有专利 331 项。具体情况详见
本报告书“附表:知识产权一览表”之“一、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专利权”。
(2)许可使用的专利情况
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曾与 Finisar 签署相关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Finisar 及其关联公司向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许可的专利有效期均
已届满或失效。
作为 Finisar 及其关联公司向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许可专利的对价,标的公司或
其下属企业共计向 Finisar 支付 2,220 万美元并向 Finisar 及其关联公司许可专利。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该等专利许可费用均已支付完毕。
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向 Finisar 及其关联公司许可
使用的专利仍有 8 项有效。许可方式为非独占许可。许可范围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制
造、销售、提供销售和分销与该等专利相关的产品。该等许可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 Finisar 及其关联公司许可使用的专利到期之日、或 Finisar 及
其关联公司向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许可使用的专利到期之日(以孰晚者为准)到期。
(3)注册商标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共拥有注册商标 40 项。具体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附表:知识产权一览表”之“二、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商标权”。
索尔思成都在使用商标“SOURCE PHOTONICS”的中国境内商标申请因与其他两
项已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于 2019 年 3 月被驳回。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商标仍未完
成注册。
根据标的公司的说明,索尔思成都产品不是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最终电子产品,不需
要通过该商标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识别度,因此是否使用商标对索尔思成都主营业务
的影响较小。索尔思成都已自 2024 年 5 月起与使用该商标产品的客户沟通,更换该商
标在产品上的使用,预计于 2024 年 12 月前可完成商标更换工作。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索尔思成都未因使用商标“SOURCE PHOTONICS”而引发
诉讼或仲裁情形。此外,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 Diamond Hill 承诺:“如因索尔思成都在
标的股份交割前使用商标侵害第三方商标专用权,导致索尔思成都承担侵权责任的,
Diamond Hill 承诺向索尔思成都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4)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共拥有境外软件著作权 2 项,具体
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表:知识产权一览表”之“三、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软
件著作权”。
(5)域名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共拥有域名 6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
报告书“附表:知识产权一览表”之“四、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软件域名”。
(四)主要负债情况
标的公司合并层面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405.38 36,781.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32,137.87 -
应付账款 51,673.34 42,390.72
合同负债 11.74 21.59
应付职工薪酬 4,891.70 7,308.28
应交税费 776.61 1,631.90
其他应付款 248.55 382.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690.32 2,304.41
其他流动负债 1,314.84 1,172.43
流动负债合计 151,150.35 91,993.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25,692.44
租赁负债 12,625.07 14,823.86
长期应付款 1,174.44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收益 2,814.55 1,435.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24.26 4,171.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38.32 46,123.58
负债合计 171,788.67 138,117.21
(五)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及或有负债的
情况。
(六)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136.49 136.49 未到账 应收利息
货币资金 4,893.18 4,893.18 质押 汇票保证金、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固定资产 8,837.89 6,291.72 抵押 售后回租抵押
合计 13,867.56 11,321.39 - -
六、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2,293.40 198,456.44
负债总额 171,788.67 138,117.21
所有者权益 60,504.73 60,339.2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59,610.08 59,332.2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29,346.57 150,084.13
营业利润 -1,648.07 12,442.94
净利润 -1,749.88 12,456.71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0,472.64 27,101.89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0,328.02 -7,647.56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8,145.16 -6,463.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381.89 18,609.3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标的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标的公司所处的光通信模块及光芯片业务属于光通信设备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 4754-2017)分类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标
的公司所处行业采取政府职能部门宏观调控与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行
业主管部门为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和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行业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行业自律组织
负责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
标准的拟订;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本地区公用通信网、
工信部
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本地区通信
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等。
协助工信部开展本行业市场调查、收集行业信息,研究本行业发展的政策、环
境、技术等,并为政府部门决策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为会员解决困难、
中国光学光电
为行业服务、为国际交流提供窗口;举办展览会、研讨会、学术讨论会致力新
子行业协会
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会员单位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组织国际交流,开
展国际合作,推动行业发展与进步。
把通信运营企业、制造企业、研究单位、大学等关心标准的企事业单位组织起
中国通信标准 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标准,进行标准的协调、把关,把高技
化协会 术、高水平、高质量的标准推荐给政府,把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推向
世界,支撑我国的通信产业,为世界通信作出贡献。
目前,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仅负责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具体业
务管理完全以市场化方式进行。
(二)标的公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光通信模块是光通信领域的核心产品,是构建我国现代高速信息网络的基础设备之
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品,相关行业一直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
主要的产业政策如下:
序
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号
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
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
《2024 年国务院
政府工作报告》
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
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工业和信 重点提升电子整机装备用 SoC/MCU/GPU 等
《制造业可靠性
提升实施意见》
五部门 体功率器件、精密光学元器件、光通信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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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号
新型敏感元件及传感器、高适应性传感器模
组、北斗芯片与器件、片式阻容感元件、高速
连接器、高端射频器件、高端机电元器件、
LED 芯片等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水平。
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加快 5G 网络与千
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 IPv6 规模部署和
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
斗规模应用。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
《数字中国建设
整体布局规划》
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
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整体提升应用基
础设施水平,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
化改造。
《工业和信息化 基于能源电子需求,发展高速光通信芯片、高
部等六部门关于 速高精度光探测器、高速直调和外调制激光
业发展的指导意 用数字信号处理器芯片、高速驱动器和跨阻
见》 抗放大器芯片。
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入实
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数据、人
《扩大内需战略
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传统产业汇聚,推动企
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
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
变。
稳步推进 5G 网络建设。加强 5G 网络规划布
局,做好 5G 基础设施与市政等基础设施规划
衔接,推动建筑物配套建设移动通信、应急通
《十四五全国城 信设施或预留建设空间,加快开放共享电力、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规划》 5G 建设。加快建设千兆城市。严格落实新建
住宅、商务楼宇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光纤等
通信设施的标准要求,促进城市光纤网络全
覆盖。
《国务院关于落 文件计划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
实<政府工作报 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构建全国一体化大
告>重点工作分 数据中心体系,推进 5G 规模化应用,促进产
工的意见》 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
加快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东
《关于印发促进 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
工业经济平稳增 发改委等 湾区等 8 个国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加
长的若干政策的 十二部门 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电信运
通知》 营商加快 5G 建设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
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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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号
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动重大战略区
域北斗规模化应用。
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
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
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构建算力、算法、数据、
《十四五数字经
济发展规划》
系。瞄准传感器、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
电路、关键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
新材料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
到 2025 年,信息通信行业整体规模进一步壮
《十四五信息通 大,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高速、集成
信行业发展规 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
〔2021〕164 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能力全面提
号) 升,成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的坚强柱石。
《新型数据中心
发展三年行动计
用 3 年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
划(2021-2023
年)》(工信部
的新型数据中心发展格局。
通信〔2021〕76
号)
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领
域,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瞄
《中华人民共和
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
国国民经济和社
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
年远景目标纲
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
要》
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
件等产业水平。
(三)主要产品的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公
司各类光通信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
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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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及工艺流程
标的公司具备从光芯片、光器件到光模块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生产制造的垂直整合能
力,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采用自研光芯片完成光模块产品开发设计和批量交付的光模块
公司。
标的公司使用其自研光芯片开发了不同封装、不同速率的光模块产品,为客户提供
能适用于数据中心及 AI 算力、云基础架构、无线通信、路由和光纤到户需求的技术和
产品支持,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采用自研高速率 EML 光芯片的 400G 和 800G 速率
光模块产品已陆续向客户批量出货。
标的公司主要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光模块,按照其下游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
为数据中心、光传输、无线通信和宽带接入四大类产品。下图为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新
推出产品及在研产品情况:
标的公司的数据中心产品主要为数据中心内部互联的光模块产品,采用自研的
EML 芯片,主要包括 100G、400G 及 800G 的光模块产品。数据中心产品所对应的数通
市场为光通信下游领域需求最大的单一细分市场,受 AI 对算力需求激增的影响,下游
客户对高速率光模块的需求尤为旺盛。数据中心的光模块特点为交付需求快、需求大、
迭代快、速率高、对成本和功耗要求相比其它产品类型更高,产品开发的复杂度和挑战
相比其它产品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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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传输网络指数据中心、无线通信和光纤接入网等应用场景的承载传输网络。标的
公司的光传输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5G 无线接入网中回传、数据
中心之间互联的电信级传输场景,采用自研的 EML 芯片,主要包括 100G、400G 的光
模块产品。光传输产品为标的公司传统优势产品。
标的公司的无线通信产品主要为 5G 前传产品,应用于 5G 基站中有源天线单元
(AAU)和分布单元(DU)之间的信号传输场景,主要包括 10G、25G、50G、100G 等
速率的产品。
标的公司的宽带接入产品主要用于 PON 接入网中的光线路终端(OLT)和光网络
单元(ONU)设备中,用于千兆光纤入户等新兴无源光网络的接入场景,主要包括 1G、
标的公司产品的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1)光芯片与光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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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模块(以 100G LR4 光模块和 400G DR4 光模块为例)
(五)主要经营模式及流程
标的公司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包括硬件、软件、光学、结构、仿真、EDA 和测试等
开发平台部门,主要从事光模块、光组件、光芯片的开发设计。研发是标的公司开展业
务的基础。标的公司研发采取平台化和模块化方式,技术和人员共享在不同产品的开发
过程中,不依赖于某个技术的人员或者团队。在产品的开发设计阶段,标的公司会基于
现有的工艺技术能力和生产流程,评估该产品的可生产性,并结合产品设计要求和生产
工程建议,对产品设计作修订完善。
标的公司研发过程分为以下阶段:
术论证,待确定方向后启动项目立项程序;
员组成,通常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硬件、软件、光学、结构、仿真、EDA、测
试等研发人员。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项目开发小组会首先完成技术指标分解和顶层
方案设计。通常,会优先考虑复用现有的技术方案和技术平台,以提高开发效率降低开
发风险。如果涉及新技术、新器件、新方案、新工艺等,需要完成相应的评估验证。开
发小组按照项目计划完成不同阶段的开发设计任务。标的公司研发采取平台化和模块化
方式,技术和人员共享在不同产品的开发过程中,不依赖于某个技术的人员或者团队。
待研发初步完成后,标的公司将设计文件发送给供应商进行制造,并形成样品。
断的设计调整和优化,最终会通过内部或者客户的测试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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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技术迭代需求持续开发新产品。标的公司依靠垂直生产模
式,将研发与生产过程紧密结合,保证研发产品可尽快投入量产。标的公司通过小批量
试生产,同步规划验证产品的生产流程、工艺条件、自动化生产软硬件平台、以及与测
试相关的方法、指标、规范等。同时,标的公司通过持续的优化生产制程和工艺流程,
完成新产品从实验室导入到生产环节,并实现批量发货。
标的公司采用全流程垂直整合模式,自主研发、生产光芯片;通过封装、加工成为
光器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研发、设计、生产、测试,形成终端光模块产品。从光
芯片、光器件至光模块的生产流程大致情况如下:
步骤 工序 产品形态
晶圆外延生长-蚀刻-金属镀膜-光刻-光学镀膜-测
光芯片生产
试-切割
光器件生产 贴片-打线-封盖-检漏-测试-质检-出货
软板与器件焊接-组装-产品调试-产品包装外观
光模块生产
检查-包装-出货
标的公司采用总部集中采购的模式,主要对外采购电子元件、集成电路芯片、光学
器件、结构件、PCB 板等原材料。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和质量
控制部门)密切合作,确定每个客户订单或研发项目的具体材料和组件要求,评估原材
料的交货时间和成本,并与供应商洽谈合同。
标的公司运营部负责开发供应商及采购渠道,将经过标的公司认证的供应商录入标
的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并定期在系统中对最新谈判的采购价格进行维护。供应商需经过
标的公司资格认证流程成为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主要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兼容性、产
能、价格以及生命周期进行评估。标的公司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估与审核,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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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供应质量、交货准时性、生产能力、生产缺陷率和价格竞争力。作为风险管理策略,
标的公司通常与多家供应商签订关键原材料协议,并利用与主要供应商的长期合同来确
保供应的稳定性并降低采购价格。
标的公司具体采购流程由采购人员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并签订具体采购合同,
通常采取以销定采和适度备货(一般为一个季度)的综合备货模式。仓储部门对物料清
单中所需物料种类及数量查询库存,若库存充足则进行投产,若不足则首先发起采购流
程。采购部门根据客户订单与标的公司销售预测订单需求,通过 ASCP 系统(高级供应
链计划管理系统)计算出的材料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进一步将行业经验和数据积累与客
户需求预测相结合,对核心物料进行管理层审批后进行提前风险采购,以应对潜在和紧
急订单。
标的公司通常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订单进行合作。标的公司海外市场主要由北美销
售团队负责,其具备丰富的对接海外大型客户的经验,且可把握行业技术最新发展方向;
大陆市场由中国销售团队负责。标的公司光模块的主要客户为数据中心客户、电信运营
商、通信设备制造商和通信系统集成商等,分布在全球,覆盖中国地区、北美地区、亚
太地区及欧洲地区。
标的公司通过各个运营主体进行不同的职能分工,通过设计、研发、协同生产等,
向下游企业销售不同速率的光模块等产品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模式如下:
(1)客户结算方式
标的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完成产品交付,按照双方所签订合同约定方式收取相应货
款。客户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2)供应商结算方式
标的公司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根据订单约定完成货物交付入库后,按照双方约
定的账期支付货款。标的公司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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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产品的收入、产能、产销率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类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按应用领域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数据中心 46,006.08 35.57% 28,673.60 19.11%
光传输 59,538.21 46.03% 88,002.66 58.64%
主营业务
无线通信 14,509.27 11.22% 24,587.82 16.38%
宽带接入 7,388.28 5.71% 7,706.75 5.13%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 1,904.73 1.47% 1,113.30 0.74%
合计 129,346.57 100.00% 150,084.13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光模块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等数据如下表所示:
按应用领域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分类
产能(万只) 29.10 7.56
产量(万只) 24.72 8.07
销量(万只) 23.37 7.62
数据中心
库存数量(万只) 2.55 1.20
产能利用率 84.95% 106.75%
产销率 94.55% 94.39%
产能(万只) 126.04 136.85
产量(万只) 93.07 109.08
销量(万只) 92.21 106.81
光传输
库存数量(万只) 6.63 5.77
产能利用率 73.84% 79.71%
产销率 99.07% 97.92%
产能(万只) 450.00 400.88
产量(万只) 282.75 279.64
无线通信
销量(万只) 284.03 288.10
库存数量(万只) 18.58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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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应用领域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分类
产能利用率 62.83% 69.76%
产销率 100.45% 103.03%
产能(万只) 26.36 17.28
产量(万只) 12.57 10.66
销量(万只) 11.27 9.83
宽带接入
库存数量(万只) 1.85 0.55
产能利用率 47.68% 61.71%
产销率 89.70% 92.23%
注: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产销率=销量÷产量。
报告期内,数据中心产品存在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的情形,主要原因为急需交付
订单时,标的公司通过增加设备运行时间的方式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使得产量大于标准
产能。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合计 53,409.38 41.29% -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合计 69,901.96 46.58% -
注:上表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销售额已经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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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46.58%和 41.29%,标的公司下游客
户主要为数据中心客户、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制造商和通信系统集成商等。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额超过总额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七)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额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材料类别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电子元件及集成电路芯片 32,778.66 38.71% 31,434.42 33.50%
光学器件 15,575.54 18.39% 23,535.66 25.08%
结构件 4,861.87 5.74% 6,078.52 6.48%
PCB 板 4,193.25 4.95% 3,565.37 3.80%
合计 57,409.32 67.79% 64,613.97 68.8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对外采购电子元件、集成电路芯片、光学器件、结构件、
PCB 板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材料采购金额为 64,613.97 万元和 57,409.32 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为 68.87%和 67.7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关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联方
合计 31,687.61 37.42% -
是否为关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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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688.05 29.51% -
注:上表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采购金额已经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29.51%和 37.42%,标的公
司采购内容主要为电子元件、集成电路芯片、光学器件、结构件、PCB 板等。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
况。
(八)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拥有权益。
(九)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各下属子公司对外销售光模块产品。按照地域划分,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美洲地区 66,954.33 51.76% 82,215.28 54.78%
中国境内 50,552.36 39.08% 53,364.64 35.56%
欧洲地区 3,913.71 3.03% 5,922.31 3.95%
亚太地区 7,926.17 6.13% 8,581.89 5.72%
合计 129,346.57 100.00% 150,084.13 100.00%
(十)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按照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先进的产品检测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赢得了较高
的产品声誉。标的公司依据取得的 ISO9001 认证建立了一套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
理体系,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全面把控。标的公司在产品设计、产品质量检验、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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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等重要方面制定了质量管理相关标准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涉及到有关产品质量
的各个方面。
标的公司质量部负责:1、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2、确保质量标准和规范得到
落实;3、协调不同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4、处理和解决质量问题;5、进行质量评估
和审核。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严格执行行业质量控制标准,并制定质量控制相关制度及质量
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质量情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异常退换货情形,未发生因产
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重大纠纷,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一)安全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因违反劳动安全、安全生
产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二)环境保护情况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不属于国家环保部公布
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列示的重污染行业,也不属于高危险相关行业。标
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其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环
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标的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
标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过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环保部门的
重大行政处罚。
(十三)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如下:
序号 所属领域 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所处阶段
产品
生产制造光芯片 产品
降低或消除内部光反射,提高良
产品
进 OSA 传输性能技术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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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属领域 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所处阶段
产品
模块产品
光模块产品
产品
用于降低光信号对偏振的敏感性 10G 及以上光模块
的设备制造技术 产品
光学及光器件设计仿真
具有模斑转换功能的光纤连接器 400G 及以上高速
技术 光模块产品
光收发器的 EMI 屏蔽装置制造 10G 及以上光模块
技术 产品
产品
产品
仿真结构
TO-CAN 模组、发射组件及光模 10G~100G 光模块
块技术 产品
产品
用于光学收发器的闩锁配件和闩
产品
结构软件 锁和解锁光学收发器技术
产品
对光收发器状态监控、存储和报 10G 及以上光模块
告技术 产品
使用动态阈值的光收发器中的操 10G 及以上光模块
作状态指示器技术 产品
软件生产制造
增强光收发器状态监控、存储和 10G 及以上光模块
报告技术 产品
产品
(十四)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标的公司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最近三年与股权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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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一)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序 原告/申 被告/被
案号 案由 案件情况 进展/执行情况
号 请人 申请人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做出
成都光芯科技有限
《民事裁定书》(案号:(2023)
公司就《采购合
川 0191 民初 18937 号)裁定,根
同》货款支付事宜
据当事人双方的合同约定,双方选
在成都高新技术产
(2023) 择的纠纷处理方式为提交仲裁机构
成都光 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川 0191 买卖 仲裁,本案不应纳入人民法院主
芯科技 索尔思成 提起诉讼,诉请索
有限公 都 尔思成都向其支付
司 因取消订单给成都
号) 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传票,载明原告
光芯科技有限公司
就管辖权事项提起上诉。2024 年 3
造成的损失共计
月 13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
法院就该事项进行审理。
次诉讼费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省成都
市中级人民法院仍未做出裁定。
除上述情形外,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其他对其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且构成本次交易障碍的重大诉讼案件。
(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十、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标的公司系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基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目的,致同会计
师按中国会计准则对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和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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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成本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
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
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
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
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务。
有权。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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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方法
标的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
标的公司生产并销售提供应用于数据中心、光传输、无线通信、宽带接入的光组件、
光器件、模块与芯片等产品,通常无需提供安装服务。
对 VMI 销售模式(寄售模式,公司先将商品发往并存放在客户所属仓库),标的
公司于客户实际领用时确认收入。
对于其他境内销售,一般以商品发运并取得物流签收记录时确认收入。
对于境外销售,对于 EXW(工厂交货)出口形式,于公司所在地将货物交由客户
时确认收入;对于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CIF(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FCA(货
交承运人)等出口形式,标的公司于产品报关、装运离港时确认收入;对于 DAP(目的
地交货)、DDP(完税后交货)出口形式,于对方签收时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给予各个行业客户的信用期与各个行业惯例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
分。
标的公司为销售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确认相应的负债,标的公司通常并未因
此提供任何额外的服务或额外的质量保证,故该产品质量保证不构成单独的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以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
大转回的金额为限。标的公司按照预期退还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
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
额,确认为一项资产。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标的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
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标的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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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标的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
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
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标的公司对超出部分
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二)标的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差异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对标的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为基础编制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出具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相
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标的公司基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此外,标的公司还参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
关财务信息。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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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
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纳入合并范
围的子公司具体如下: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
营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Magnolia Source S.a.r.l. 2010-4-28 卢森堡 卢森堡 100% - 设立
Source Photonics B.V. 2010-10-22 荷兰 荷兰 - 100% 设立
中国台 中国台
索爾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1996-11-21 - 100% 收购
湾 湾
Source Photonics Europe BV 2017-1-31 荷兰 荷兰 - 100% 设立
Source Photonics, Inc. 2001-7-25 美国 美国 - 100% 设立
Source Photonics USA, Inc. 1999-6-7 美国 美国 - 100% 设立
索尔思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2001-4-4 深圳 深圳 - 100% 设立
Magnolia Source (Cayman) Limited 2010-10-25 开曼 开曼 - 100% 设立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2007-1-18 美国 美国 - 100% 设立
Source Photonics, LLC 2000-12-29 美国 美国 - 100% 设立
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17-8-25 常州 常州 - 90% 设立
成都安瞳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2-2-25 成都 成都 - 50.055% 设立
成都安瞳科技有限公司 2022-3-21 成都 成都 - 50.055% 设立
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 2001-3-12 成都 成都 - 100% 收购
Source Photonics (Macau)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Ltd. 2005-5-18 开曼 开曼 - 100% 设立
Source Phot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 2016-6-24 印度 印度 - 100% 设立
立起纳入标的公司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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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的股东全部权益。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三)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
估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
作为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索尔思光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412,500.00 万元(按基准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增值 352,889.92 万元,增值率 592.00%。
二、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
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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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
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
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
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
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
假设相关国家和地区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
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
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要方面基本一致。
方向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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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内完成。
Finisar Corporation 分别于 2004 年、2010 年和 2015 年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和解
及交叉许可协议》《和解及交叉许可协议》补充协议。2004 年签订《专利许可协议》约
定,Source Photonics LLC.向 Finisar Corporation 一次性全额支付 100,000.00 美元,并按
照销售/使用的产品数量向 Finisar Corporation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2010 年签订的《和解
及交叉许可协议》约定,Source Photonics, Inc.向 Finisar Corporation 支付 14,500,000 美
元,除在《2004 年协议》中,Source Photonics LLC.已许可 Finisar Corporation 使用的专
利外,其他专利许可均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2015 年签订的《和解及交叉许可协
议》补充协议约定,Magnolia Source (Cayman) Limited、Source Photonics, Inc.再支付 760
万美元专利费,按每个季度 40 万分 19 期支付,到期日修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
Finisar Corporation 许可专利中最后到期的专利的到期日。标的公司介绍,截至 2023 年
Inc.、Magnolia Source (Cayman) Limited 及关联单位后续可公开免费使用,本次评估以
未来索尔思光电及关联单位可以继续使用上述相关专利,但无需再支付许可使用费为假
设前提测算。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 GR202351005489,有效期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本次评估假设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能持续通过认证,继续享受所得税税
率优惠政策。
江苏省财政厅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 GR202332015263,有效期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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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评估假设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能持续通过认证,继续享受所得税税率优惠
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
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根据与标的公司了解,被评估单位
为制造企业,享有研发费用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故本次评估假设预测期研发费
用按照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
销。
公场所的使用权,并且租赁成本与现有的水平相当,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述、错误记载或重大遗漏。
(三)市场法的评估假设
靠:
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收益法评估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通
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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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
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本次评估选用的是现金流量折现法,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
指标,并使用与之匹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折现率。
E=V-D-S 公式一
V=P+C1+C2+E' 公式二
上式中:
E: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价值;
V:企业整体价值;
D: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S: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P: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1: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
E':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n
R
P ? ? ? R t ? ?1 ? r ? ? ? n ?1 ? ?1 ? r ?
?t ?n
t ?1
? ? (r-g)
公式三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
公式三中:
Rt:明确预测期的第 t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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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明确预测期期数 1 , 2 , 3,···,n;
r:折现率;
Rn+1: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g = 0;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
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
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本性
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测企业
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可将企业的收
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
中;第二阶段 2029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评估企业将保持稳定的盈利
水平。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
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付息债务包括标的公司的长短期借款,按其市场价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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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般指超
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预测收益无直接关系,或者无法
预测收益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对于本次合并口径评估范围内,存在少数股东权益的,经核实,少数股东权益对应
的主体单位为成都安瞳半导体有限公司,索尔思光电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索尔思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安瞳半导体有限公司 50.05%股权,成都安瞳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
于 2022 年 2 月,成立日期距离基准日较近,主要业务为芯片设计,截至评估基准日尚
未实际开展业务,故综合考虑后本次评估暂按少数股权账面值确定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值。
(二)收益法评估过程
收益预测范围:预测范围为索尔思光电经营性业务,索尔思光电主要的业务收入为
光模块、芯片等。本次评估预测口径为索尔思光电合并报表口径,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具体情况见下表:
取得方
编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式
中国台 光芯片、光模块研
湾 产销
澳门 光模块境外销售 100% 设立
印度 销售 100% 设立
光芯片、光模块研
产销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索尔思成都主要生产光模块产品;索尔思台湾主要开发和生产 10G/25G 及以上速
率 EML 光芯片和光器件,并生产部分光模块产品;索尔思江苏主要生产开发 25G 及以
下速率 DFB 光芯片和光器件;索尔思光电(深圳)有限公司、Source Photonics (Macau)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 主要负责光模块的销售;Source Photonics USA, Inc.主要负
责光模块的研发,索尔思光电下属子公司处在生产销售的不同环节,但互相之间还存在
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销售等内部业务往来。综合其在产业链上整体协作的关系,以
及考虑内部定价影响因素,故本次采用合并口径进行收益法评估。
索尔思光电的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
公司解决方案和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公司报告期收入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主要产品类型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数据中心 28,673.60 46,006.08
光传输 88,002.66 59,538.21
无线通信 24,587.82 14,509.27
宽带接入 7,706.75 7,388.28
合计 148,970.83 127,441.84
光模块目前主要应用市场包括数通市场、电信市场和新兴市场,其中数通市场是光
模块增速最快的市场,目前已超越电信市场成为第一大市场,是光模块产业未来的主流
增长点。根据 LightCounting 的数据,2023 年全球光模块市场将略有下降,原因是电信
市场中以太网和无线前传光模块的销量分别下降了 10%和 30%,抵消了 2023 年所有其
他细分市场的增长,受市场需求结构调整影响,报告期公司业绩出现波动。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5G、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应用
持续推进,数据流量得到较高的增长。光纤的普及,使目前全球的通信市场基础设施都
朝着全光网络的方向发展,光通信设备的保有量越来越大,光模块的应用随之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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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研究机构 LightCounting 更新了 2024 年-2028 年的市场预测。LightCounting 预
计 2024 年以太网光模块的销售额将增长近 30%。预计 2025 年所有其他细分市场也将
恢复或继续增长,全球光模块市场预计未来 5 年将以 1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2027
年全球光模块市场将突破 200 亿美元。
本次评估结合未来行业发展及索尔思光电管理层预测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未
来营业收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数据中心 140,116.02 184,427.23 248,332.30 338,939.78 446,863.96
光传输 69,568.36 66,695.52 70,831.82 71,569.18 71,561.02
无线通信 14,531.30 18,846.68 18,423.82 19,626.51 20,290.80
宽带接入 23,670.14 40,874.37 45,244.22 52,154.99 56,101.45
其他(光芯片等) 1,892.49 3,631.55 7,324.88 11,264.59 13,221.53
合计 249,778.31 314,475.37 390,157.03 493,555.05 608,038.76
根据成本与收入匹配的原则,通过对标的公司历史年度成本进行分析,了解各业务
的主要成本构成,主要影响因素,成本的变动幅度及变化趋势,根据以往各业务的毛利
率水平,预测未来年度不同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经过上述分析对主营业务成本进行预
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数据中心 104,225.90 139,073.86 186,032.47 251,608.92 329,288.01
光传输 51,084.52 50,711.46 53,667.18 53,569.83 53,309.18
无线通信 14,020.41 16,020.10 15,460.90 16,412.30 16,751.96
宽带接入 16,610.28 27,080.87 30,068.05 34,903.47 37,719.44
其他(芯片等) 1,319.28 2,483.56 4,979.72 7,579.69 8,782.82
合计 187,260.39 235,369.84 290,208.32 364,074.22 445,851.43
索尔思光电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主要为销售材料及其它形成的,历史年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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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主要产品类型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材料销售 1,072.93 1,061.19 1,862.30 334.34
其它 40.36 - 42.43 -
合计 1,113.30 1,061.19 1,904.73 334.34
由于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小且具有偶发性,故本次不再对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进行
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基数为流转税(主要为增值税)。
索尔思光电下属主要公司相关税金及附加税率如下:
税率
项目 索尔思成 索尔思台 索尔思金 索尔思深 索尔思澳 索尔思美
都 湾 坛 圳 门 国
企业所得税 15% 20% 15% 25% 12% 29.84%
增值税 不适用 5% 13% 13% 境外 境外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不适用 不适用 7% 7% 不适用 不适用
教育费附加 不适用 不适用 3% 3% 不适用 不适用
地方教育费附加 不适用 不适用 2% 2% 不适用 不适用
注:索尔思成都设立在高新保税区,适用的增值税政策比照境外企业执行。
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税金及附加 1,014.00 1,278.69 1,595.75 2,034.38 2,520.09
合计 1,014.00 1,278.69 1,595.75 2,034.38 2,520.09
索尔思光电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薪酬费用、差旅费、宣传费、办公费、物业费、其
他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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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费用 3,072.39 2,023.09
差旅费 184.60 306.52
宣传费 147.25 230.73
股份支付费用 176.44 214.28
职工福利费 125.71 91.78
办公费 34.49 17.45
返修和维保费 73.69 269.42
物业费 25.65 23.99
租赁费 17.18 7.70
技术服务费 58.11 28.72
折旧 27.32 28.19
摊销 0.16 0.19
其他 24.10 12.00
合计 3,967.09 3,254.06
(1)薪酬费用
为索尔思光电营销部门在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保等费用支出,本次预测根据员工人数
及未来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2)折旧及摊销
折旧费为标的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摊销费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本次评
估折旧费和摊销费分别按照折旧、摊销测算后分摊费用考虑。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宣传费、办公费、物业费及其他等,对于其他费用参照历史
年度费用水平并考虑一定增长进行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对销售费用进行预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薪酬费用 2,819.27 3,198.11 3,517.92 3,869.71 4,256.68
差旅费 315.72 325.19 334.95 345.00 355.35
宣传费 237.65 244.78 252.13 259.69 267.48
职工福利费 127.90 145.08 159.59 175.55 1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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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办公费 26.75 27.55 28.37 29.23 30.10
返修和维保费 325.81 410.19 508.91 643.78 793.11
物业费 25.56 26.33 27.12 27.94 28.77
租赁费 58.12 58.94 60.06 61.22 62.49
技术服务费 44.72 46.06 47.44 48.87 50.33
折旧 0.23 0.28 0.29 0.31 0.33
摊销 0.18 0.18 0.21 0.21 0.21
其他 18.59 19.15 19.73 20.32 20.93
合计 4,000.50 4,501.84 4,956.71 5,481.80 6,058.88
管理费用主要包含薪酬费用、软件运维费、折旧摊销费、差旅费、商业保险费、办
公费等。其历史年度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薪酬费用 4,673.19 3,730.37
中介机构费用 526.50 2,293.11
折旧 597.37 595.55
摊销 1,172.15 1,561.23
股份支付费用 2,476.581 1,435.32
软件运维费 520.37 456.16
差旅费 168.29 251.15
董事费 134.03 129.50
办公费 198.94 120.82
商业保险费 162.14 110.10
维修费 210.42 105.19
物业费 6.78 21.45
租赁费 98.90 46.48
水电燃气费 72.06 73.86
技术服务费 15.02 38.70
其他 61.60 43.37
合计 11,094.34 11,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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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酬费用
为索尔思光电在职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支出,本次预测根据员工人数及未来平
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2)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软件运维费、差旅费、商业保险费、办公费等,对于其他费用参照历
史年度费用水平并考虑一定增长进行预测。
中介机构费用为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发生的支出,对于中介机构费用本次按企
业预测考虑。
(3)折旧及摊销
折旧费为标的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摊销费为无形资产摊销等,本次评估
折旧费和摊销费分别按照折旧、摊销测算后分摊费用考虑。
经过上述分析对管理费用进行预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薪酬费用 4,622.42 5,084.66 5,593.13 6,152.44 6,767.68
中介机构费用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折旧 413.32 493.02 510.20 540.22 581.77
摊销 2,896.34 3,391.61 3,970.24 3,311.86 3,858.69
软件运维费 502.91 518.00 533.54 549.55 566.03
差旅费 216.01 222.49 229.17 236.04 243.12
董事费 135.72 139.79 143.98 148.30 152.75
办公费 164.68 169.62 174.71 179.95 185.35
商业保险费 140.20 144.41 148.74 153.20 157.80
维修费 224.58 167.41 172.44 177.61 182.94
物业费 22.09 22.75 23.43 24.14 24.86
租赁费 518.69 525.96 610.11 699.08 714.98
水电燃气费 75.15 77.40 79.73 82.12 84.58
技术服务费 27.67 28.50 29.35 30.23 31.14
其他 44.67 46.01 47.39 48.82 50.28
合计 10,504.44 11,531.64 12,766.15 12,833.55 14,1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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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主要包含职工薪酬、材料支出、水电燃气费、折旧摊销、办公费、物业及
租赁费等。其历史年度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薪酬 7,768.39 7,675.35
福利费用 40.55 50.65
办公费用 51.53 60.94
材料成本 2,346.04 3,687.16
差旅费 64.74 137.77
技术服务费 268.62 312.46
培训费 0.33 0.02
水电燃气费 363.44 480.43
维修费 159.63 91.95
委外加工费 91.85 61.94
物业及租赁费 368.59 363.25
折旧 1,273.84 1,318.08
摊销 325.36 343.68
股份支付费用 643.61 760.59
咨询费 20.07 0.00
研发资本化 -3,386.10 -4,454.37
合计 10,400.47 10,889.90
(1)薪酬费用
为索尔思光电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支出,本次预测根据员工人数及未来平
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2)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材料支出、水电燃气费、办公费、物业及租赁费等,对于其他费用参
照历史年度费用水平并考虑一定增长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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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折旧及摊销
折旧费为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摊销费为无形资产摊销等,本次评估折旧费
和摊销费分别按照折旧、摊销测算后分摊费用考虑。
(4)研发资本化
标的公司在研项目取得 EVT 报告为研发资本化时点,2022 年和 2023 年研发资本
化占研发费用(未扣减研发资本化前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4.56%和 29.03%,平均比例
为 26.80%,故未来预测按照历史平均占比 26.80%确认研发资本化金额。
经过上述分析对研发费用进行预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薪酬 8,240.41 9,427.02 10,279.08 11,192.78 12,172.15
福利费用 54.38 62.21 67.83 73.86 80.32
办公费用 57.92 59.66 61.45 63.29 65.19
材料成本 3,107.10 3,200.31 3,296.32 3,395.21 3,497.07
差旅费 104.29 107.42 110.64 113.96 117.38
技术服务费 299.25 308.23 317.48 327.00 336.81
培训费 0.18 0.19 0.19 0.20 0.20
水电燃气费 434.59 447.63 461.06 474.89 489.14
维修费 129.56 133.45 137.45 141.57 145.82
委外加工费 79.20 81.58 84.02 86.55 89.14
物业费 376.89 388.20 399.85 411.84 424.20
租赁费 1,117.59 1,133.25 1,154.78 1,177.11 1,201.50
折旧 903.78 1,078.06 1,115.62 1,181.27 1,272.12
摊销 9.72 10.66 12.48 11.23 12.27
咨询费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研发资本化 -4,000.49 -4,408.58 -4,692.71 -5,001.53 -5,337.15
合计 10,929.38 12,044.30 12,820.55 13,664.24 14,581.16
标的公司目前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应付款等。
利息支出:按照借款余额及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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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取各借款综合利率确定。
利息收入:基准日时点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为 0.2%,本次结合未来货币资金情况及
活期存款利率进行预测。
金融机构手续费:本次参照历史年度手续费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结合未来营业收
入进行预测。
汇兑损益由于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以后年度不再对汇兑损益进行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对财务费用进行预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利息收入 -33.79 -41.97 -59.44 -131.18 -239.68
利息支出 3,057.40 2,460.72 2,430.18 2,430.18 2,430.18
手续费 105.09 132.31 164.15 207.65 255.81
合计 3,128.70 2,551.05 2,534.88 2,506.65 2,446.31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资料,索尔思光电主要下属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索尔思成都 15%
索尔思江苏 15%
索尔思深圳 25%
索尔思台湾 20%
索尔思澳门 12%
索尔思美国 联邦税率 21%,州税率 8.84%,若当年亏损,则只需缴纳州税 800 美元
本次结合历史年度各公司经营情况对未来收益预测进行匹配,并按照各经营主体公
司相应的所得税税率进行预测。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车辆以及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
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基于标的公司现有资产规模,并考虑评估基准日后新增资本
性支出,按照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及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
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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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主要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无形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长期待摊
费用为租赁房产改造费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根据无形资产及长期
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及摊销年限和未来新增情况等进行预测。
营运资金追加指企业在维持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营
运资金增加额,如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量、产品存货购置所需资金量、客
户应付而未付的业务款项(应收账款)等所需的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
营运资金追加=当年所需营运资金-上年所需营运资金
基于持续经营假设,需在未来年度考虑一定的资本性支出,以维持企业的基本再生
产。本次评估对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原有资产的更新支出,即为维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资
产更新改造支出。本次评估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主要根据企业资产规模,结合资产的经
济使用年限合理确定,本次评估企业根据未来产能情况进行了增量资产投资支出。
永续期收益即终值,被评估单位终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Rn?1
? ?1 ? r ?
?n
pn ?
?r ? g ?
式中:
r:折现率
Rn+1:永续期第一年企业自由现金流
g:永续期的增长率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1)永续期折现率按目标资本结构等参数进行确定。
(2)永续期增长率:永续期业务规模按企业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确定,不再考虑
增长,故 g 为零。
(3)Rn+1 按预测期末第 n 年自由现金流量调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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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预测年后按上述调整后的自由现金流量 Rn+1 为 97,686.86 万元。
根据上述价值比率参数的选取,以及结合索尔思光电经营资产负债及相关指标,从
而得出索尔思光电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为 487,336.95 万元。
(三)折现率模型的选取
折现率应该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由于《资产评估报告》选用的是企业现金
流折现模型,预期收益口径为企业现金流,故相应的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
D?E D?E
式中: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 Ke 按照国际惯常作法采用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 R f ? ? ? MRP ? Rc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收益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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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
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
收益率为 2.56%,《资产评估报告》以 2.56%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贝塔系数βL 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L ? ?1 ?(1-t)? D/E?? ?U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 Beta;
βU:无财务杠杆的 Beta;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 7 家沪深 A 股
可比上市公司的βL 值(最近 60 个月,截止交易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然后根
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βU 值。在计算资本结构时 D、E 按市场
价值确定。将计算出来的βU 取平均值 0.9653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U 值,具体数据见下
表:
序 BETA 值(最 年末所得税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负息债务/权益 无负债 beta 值
号 近 60 个月)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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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BETA 值(最 年末所得税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负息债务/权益 无负债 beta 值
号 近 60 个月) [2022 年]
平均值 0.0407 0.9653
目标资本结构采用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综合所得税率计算,未来年度综合所得税率如下表: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综合所得税率 20.61% 23.28% 23.66% 23.48% 23.48%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
统风险系数。
?L ? ?1 ?(1-t)? D/E?? ?U
=0.9953-0.9965
所得税率取各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计算。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预期市场证券组合收益率与无风险收益率之间的差额。采用中国证
券市场指数测算市场风险溢价,市场风险溢价用公式表示为: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中国无风险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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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以沪深 300 指数的月数据为基础,时间跨度是从指数发布
之日(2002 年 1 月)起至评估基准日止,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行情数据库,采用移动
算术平均方法进行测算。
中国无风险利率即以上述距离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为 10 年期的全部国债到期收益
率表示。在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和中国无风险利率数据的基础上,计算得到中国市
场风险溢价于基准日时点为 7.17%。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影响因素主要有:
(1)企业所处经营阶段;(2)历史经营状况;(3)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4)企
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5)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6)管理人员的经
验和资历;(7)企业经营规模;(8)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9)财务风险;
(10)法律、环保等方面的风险。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3%。
(5)折现率计算结果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
本。
K e ? R f ? ? ? MRP ? Rc
=2.56%+(0.9953,0.9965)*7.17%+3%
=12.70%
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6.16%,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
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
D?E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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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12.71%)*[1/(0.0407+1)]+6.16*(1-t)*[1/(1+1/0.0407)]
=12.38%-12.40%
(6)永续期的折现率确定
永续期折现率的计算与明确预测期相同。按以下公式确定: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
D?E D?E
K e ? R f ? ? ? MRP ? Rc
?L ? ?1 ?(1-t)? D/E?? ?U
在计算过程中,D/E、E/(D+E)、D/(D+E)均按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确定。
将相关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得出永续期折现率 r 为 12.38%。
(7)溢余资产 C1 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C2
索尔思光电的溢余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设定受益计划净
资产、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交易
性金融负债、应付账款(应付设备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
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类 账面值 评估值 备注
溢余资产小计 16,469.58 16,4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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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资产小计 30,081.75 15,606.01
序号 负债类 账面值 评估值 备注
小计 57,003.43 40,436.02
总计 -26,921.68 -24,830.01
(8)非经营长期股权投资
由于本次评估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合并口径自由现金流,故没有非经营性长期股权
投资。
(四)收益法评估结果
V=P+C1+C2+E'
=487,336.95+16,469.58-24,830.01+0.00
=478,976.52(万元)
标的公司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等,账
面价值 58,804.43 万元,评估价值付息债务 D:58,804.43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索尔思光电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 894.65 万元,少数股东权
益对应的主体单位为成都安瞳半导体有限公司,索尔思光电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索尔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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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安瞳半导体有限公司 50.05%股权。本次评估按账面值确定
少数股东权益价值,即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值为 894.65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E=V-D-S
=478,976.52-58,804.43-894.65
=419,300.00 万元(取整)
四、市场法评估情况
(一)市场法简介及模型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的定义: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
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也被称为
相对估值法,是国际上广泛运用的一种评估方法。
市场法所依据的基本原理是市场替代原则,即一个正常的投资者为一项资产支付的
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根据这一原则,相似的企业应
该具有类似的价值。因此,具有相似性的被评估企业价值与可比对象价值可以通过同一
个经济指标联系在一起,即:
V1 V2
?
X1 X 2
V2
V1 ? ? X1
X2
其中,V/X 为价值比率,
V1 为被评估企业的价值,
V2 为可比对象的价值。
X 为其计算价值比率所选用的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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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价值的体现较为复杂,不能直接观测到,而在有效市场中,企业的市场交易价
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价值。因此对于可比对象,评估人员一般使用其交易价格 V2
作为替代,计算价值比率。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
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
业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对象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
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对上市公司比较法,首先选择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行
业且股票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然后通过交易股价计算对比公司的市场价
值。其次再选择对比公司的一个或几个收益性或资产类参数,如营业收入、净利润,或
实收资本、总资产、净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最后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
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称之为比率乘数,将上述比率乘数应用到被评估企业的相应
的分析参数中从而得到被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
具体步骤:
(1)根据总资产、总资产收益率、业务类型等比较因素选择对比上市公司。
(2)选择对比公司的收益性、资产类参数,如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总收入
等作为分析参数。
(3)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称为比率乘数
(Multiples)。
(4)将对比公司比率乘数的算术平均值乘以被评估企业相应的分析参数,再扣除
缺少流通性折扣,从而得到被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
计算公式为:
股权价值=(全投资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付息负债+非经营性、溢余
资产净值-少数股东权益)×(1-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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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价值=(股权投资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净值
-少数股东权益)×(1-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评估单位相应价值比率=可比公司价值比率×修正系数
常用的价值比率如下:
(1)盈利基础价值比率
盈利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和盈利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可进一步分为
全投资价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
EV/EBI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前利润
EV/EBITDA=(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EV/NOIA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无负债现金流
其中:NOIAT=EBIT×(1-T)+折旧/摊销
P/E(市盈率)=股权价值/净利润
股权现金流价值比率=股权价值/股权现金流
(2)收入基础价值比率
收入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销售收入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包括全投资价值
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
销售收入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销售收入
P/S(市销率)=股权价值/销售收入
(3)资产基础价值比率
资产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资产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包括全投资价
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一般包括:
总资产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总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固定资产价值
P/B(市净资率)=股权价值/账面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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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特殊类价值比率
其他特殊类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一些特定的非财务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
这类价值比率包括:
仓储量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仓库储量
装卸量、吞吐量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装卸量、吞吐量
专业人员数量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专业人员数量价值比率
月活数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月活数
在上述四类价值比率中,盈利基础、收入基础和资产基础的价值比率较为常用,特
殊类价值比率更多地适用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价值评估。
(二)可比公司的选取
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需要筛选与被估值单位属于同一行业或是受相同经济因素影
响的上市公司。同时关注可比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经营阶段
等因素,恰当选择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比较分析的可比公司。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公
司解决方案和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标的公司采用 IDM 模式,
具备可实现从光芯片到光模块产品垂直技术整合能力。标的公司主要对外销售的产品为
光模块,按照下游应用领域分类主要包括数据中心、光传输、无线通信和宽带接入产品
四大类。
标的公司对外销售产品为光模块及光器件,通过 Wind 共选取了 11 家同行业公司
如下:太辰光、博创科技、华工科技、剑桥科技、中际旭创、新易盛、光迅科技、联特
科技、德科立、仕佳光子、天孚通信。
通过对比各家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营产品类型、服务客户类型、毛利水平等参数
筛选,且综合考虑可比公司数据的完整性,近期有无发生重大并购重组行为,导致公司
股权结构、业务结构、未来盈利状况、行业类别等发生重大改变,近期股价是否存在异
常波动、近期是否发生严重亏损、近期是否出现有暂停交易,或因累计涨、跌幅限制而
导致临时盘中终止交易、上市时间较短等因素。
基于以上因素,最终选取以下 7 家 A 股上市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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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博创科技、华工科技、剑桥科技、中际旭创、新易盛、光迅科技作为主要
参考公司:
序号 证券简称 股票代码 上市地
(三)市场法评估计算过程
本次评估,索尔思光电作为信息技术企业,属于信息技术--技术硬件与设备--通信
设备Ⅲ--通信设备。
可比上市公司常用的价值比率如下:
盈利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和盈利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可进一步分为
全投资价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
EV/EBI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前利润
EV/EBITDA=(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P/E(市盈率)=股权价值/净利润
资产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资产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包括全投资价
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一般包括:
EV/总资产(总资产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总资产价值
EV/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固定资产价值
P/B(市净资率)=股权价值/账面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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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类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收入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包括全投资价值
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一般包括:
EV/营业收入=(股权价值+债权价值)/营业收入
P/S(市销率)=股权价值/营业收入
结合信息技术业的情况,该行业处于成熟类型行业,故本次评估主要采用 EV/营业
收入、EV/总资产进行评估。
(1)价值比率的计算
根据 Wind 数据平台,对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进行整理,在信息可以获取的前
提下,对于其期间指标,按照近期或者年化后的期间指标确认为可比指标。具体如下表:
核心业务权益市值(万元)
核心业务权益市值(万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可比上市公司有息负债情况(万元)
有息负债(万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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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息负债(万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可比上市公司 EV 价值计算(万元)
经营性 EV 全投资价值(万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 EV/营业收入、EV/总资产等价值比率乘数进行计算,根据 Wind
披露的各个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并结合经营性资产调整计算获得。具体计算过程
见下表:
单位:万元
EV/营业收入 EV/总资产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两年平均 一年平均 两年平均 一年平均
一般来说,对资产价值影响较大的因素主要有交易时间因素、交易背景、财务指标
因素以及企业规模等个别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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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时间因素修正
由于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选取的财务数据和市价信息与本次评估基准日一致,同时,
通过对比索尔思光电和可比上市公司的各项财务数据,以及企业产品上市时间、企业发
展历程等情况,对比索尔思光电和可比上市公司的发展阶段进行分析。
通过对索尔思光电和可比上市公司发展阶段的综合分析,可认为索尔思光电和本次
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从企业发展阶段来看均处于同一发展阶段,故不需要考虑交易时
间因素影响的修正。
②交易背景修正
本次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的权益价值的计算过程中,其股价为实际交易均价,为买
卖市场的公开价格,故上市公司的价值类型和交易的背景与本次评估的经济行为一致,
故不需要进行交易背景修正。
③财务指标修正
财务指标修正主要是针对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在财务指标上的差异,结合企业
经营情况,参考最新发布的 2022 年行业绩效评价各个指标的划分,通过打分的形式对
标的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Wind 数据平台披露索尔思光电以及可比上市公司均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设
备、仪器和元件-电子元件,其行业 2022 年的绩效评价指标,以及索尔思光电与可比上
市垂直整合能力、产品宽度等情况进行分析如下。
全行业大型企业(2022)
行业代码 全行业大型企业(2022)
指标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优秀值 良好值 平均值 较低值 较差值
研发投入状况 技术投入比率(%) 6.8 5 4.1 3.1 2.5
盈利能力状况 总资产报酬率(%) 9.3 6 2.6 -0.2 -2.1
总资产周转率(次) 1.1 0.9 0.5 0.3 0.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3 4.9 3.7 2.7 2
资产质量状况
流动资产周转(次) 1.7 1.2 0.9 0.5 0.2
存货周转率(次) 9.1 6.6 4.8 3 1.8
经营增长状况 销售(营业)增长率(%) 14.3 7.8 4 -7.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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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 全行业大型企业(2022)
指标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优秀值 良好值 平均值 较低值 较差值
资产负债率(%) 48 53 58 67.9 83
债务风险状况 速动比率(%) 1.2 1.1 1 0.7 0.4
带息负债比率(%) 18.3 33.8 44.1 54.3 74.1
企业个别因素 EBITDA 率(%) 15.7 11 6.2 2.6 -2.6
针对上述指标的情况,以及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对比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各个财务
指标在绩效评价中的对应值的区间,按照 3 个指标区间分别进行调整修正,其中优秀值
+2、良好值+1、一般值 0、较低值-1、较差值-2。根据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财务指标在
绩效评价中的对应值的区间确定各项分值,进而以可比公司对标的公司的级差作为调整
幅度确定修正系数。
考虑到索尔思光电作为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企业价值与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的关联
性较大,本次评估结合该行业整体盈利指标,选取 EV/营业收入、EV/总资产两项价值
比率乘数作为估值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指标与价值比率相关性,计算 EV/营业收入、EV/总资产指标如下:
可比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
太辰光 博创科技 华工科技 剑桥科技 中际旭创 新易盛 光迅科技
EV/营业收入 1.00 0.91 0.91 0.97 0.99 0.87 0.91 0.92
EV/总资产 1.00 0.91 0.93 0.96 0.98 0.88 0.91 0.91
企业规模修正主要是针对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在人员数量以及收入规模上的
差异,通过打分的形式对标的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等级划分标准
如下:
等级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从业人员 300.00 100.00 10.00 -
营业收入(万元) 10,000.00 1,000.00 50.00 -
修正 30.00 20.00 10.00 -
通过对比分析标的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收入规模及人员规模,修正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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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标的公司
太辰光 博创科技 华工科技 剑桥科技 中际旭创 新易盛 光迅科技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归属等级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人员)
归属等级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收入)
归属等级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大型
等级修正
分数
打分 100.00 100.00 100.00 109.00 102.00 109.00 102.00 105.00
修正系数 1.00 1.00 0.92 0.98 0.92 0.98 0.95
经测算,估值指标结果如下表所示:
常规估值指标
序号 企业名称 EV/营业收入 EV/总资产
一年均值 一年均值
比率乘数
修正前
比率乘数
修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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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估值指标
序号 企业名称 EV/营业收入 EV/总资产
一年均值 一年均值
考虑到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以及指标情况,该行业剔除最大、最小后平均值更具有
代表性,故本次评估选取剔除最大、最小后平均值作为企业价值的估值价值倍数。
(2)流动股权价值的确定
结合上述情况,根据索尔思光电的财务指标,相应计算企业价值比率倍数计算,并
确定经营性股权流通价值,计算如下:
企业经营性流通价值计算表
常规估值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EV/营业收入 EV/总资产
一年均值 一年均值
故本次确认索尔思光电经营性企业股权流通价值为 678,514.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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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资产(负债)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索尔思光电的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非经营
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账款(应付设备款)、其他
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其他
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类 账面值 评估值 备注
溢余资产小计 16,469.58 16,469.584
租赁负债形成递延所得税资
产估值为 0
非经营资产小计 30,081.75 15,606.01
序号 负债类 账面值 评估值 备注
报销费用、退休金、保荐费
等
租赁负债及长期借款应付利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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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形成递延所得税
负债估值为 0
小计 57,003.43 40,436.02
总计 -26,921.68 -24,830.01
(4)流通性折扣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过程中,选取了中国沪深两市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上市公司作
为可比公司,而被评估单位作为非上市公司,其股权交易在竞争定价以及交易活跃程度
等方面受到制约,不能与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交易一样具有系统的市场交易及定价机制,
与可比公司存在着流动性的差异,因此对上述计算出的评估结果需要考虑缺乏流动性折
扣。
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通过计算看跌期权的价值来估算流动性折扣率,
B-S 公式如下
卖期权 P:
P = FV(X)×e ×N (-d2 )-S ×e-γT ×N(-d1)
-rT
式中:
X:为期权执行价;
PV:现值函数,PV(X)即为执行价的现值;
S:现实股权价格;
r:连续复利计算的无风险收益率(r=2.29%)
T:期权限制时间(采用按月计算);
γ:连续复利计算的股息率(采用月复利收益率);
N:标准正态密度函数;
d1,d2:Black-Scholes 模型的两个参数
? S ? ? ?2 ?
ln ? ???r ? ?
? PV ? X ? ? ? 2 ?
d1 ? , d 2 ? d1 ? ? T
其中: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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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式中:X:为期权执行价;
PV:现值函数,PV(X)即为执行价的现值, X ? S ? ?1 ? r ? ;
T
S:现实股权价格;
r:连续复利计算的无风险收益率(本次计算采用月复利收益率);
T:期权限制时间(本次评估采用按月计算);
流动性折扣计算如下:
评估基
股权执 连续复 限制流 复利无 B-S 模 B-S 模 PUT 限制流
序 准日流
名称 代码 行价格 利股息 通期 T 风险收 型中的 型中的 Option 通折扣
号 通股交
(元) 率γ (月) 益率 r 参数 d1 参数 d2 卖期权 率
易均价
平均值 38.36%
综合上述,采用 B-S 模型计算缺少流动性折扣率为 38.36%。
综合上述情况,结合目前资本市场情况,本次评估人员觉得采用 B-S 计算流动性折
扣率更能体现目前软件信息行业的缺少流动性折扣率的实际情况,故本次评估对于缺少
流动性折扣率确定为 38.36%。
(四)市场法评估结果
根据市场交易案例比较的价值比率乘数、以及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
的分析,其股权价值计算如下:
股权评估值=(经营性企业股权流通价值+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少数股东权益)×(1-38.36%)
=(678,514.32+16,469.58-24,830.01-894.65)×(1-38.36%)
=412,500.00 万元(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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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索尔思光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419,300.00 万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9,610.08 万元,评估增值 359,689.92
万元,增值率 603.40%。
(二)市场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索尔思光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412,500.00 万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9,610.08 万元,评估增值 352,889.92
万元,增值率 592.00%。
(三)评估结果的最终确定
索尔思光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
结果 419,300.00 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412,500.00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
结果差异 6,800.00 万元,差异率为 1.65%。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
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市场法是市场替
代原则,即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以可比公司股权或企业整体价值与其某一资
产类、收益性指标的比率,并以此比率倍数推断被评估单位应该拥有的比率倍数,进而
得出被评估单位的股权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
量的资产,考虑到企业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企业经营能力、经营风险的影响较大,
但标的公司所处的数通行业最近几年尚处于的快速成长期,未来行业的发展存在不确定
性,从而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具有一些不确定性。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由于近期资
本市场投资者对相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较多,信息披露比较完备,市场法具有评估角
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
点,而且经过中国股市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基本市场功能已经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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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国内外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各类投资者及投行较多采用市场法进行定价或者验证,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索尔思光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412,500.00 万元(按基准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增值 352,889.92 万元,增值率 592.00%。
六、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聘请天健兴业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规。天健兴业作为本次交
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
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天健兴业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
立性。
天健兴业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
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
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
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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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天健兴业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
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
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天健兴业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预测期相关情况与历史数据保持一贯性,评估依据具备合理性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评估机构天健兴业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进行比较,具有公允性。
标的公司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标的公司历史经营数据为基础,遵循所在地现行的
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当地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标的公司的
发展趋势,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未来财务预测合理。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及竞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二、
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公
司解决方案和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标的公司采用 IDM 模式,
具备可实现从光芯片到光模块产品垂直技术整合能力。在技术实力上,标的公司的各类
速率光模块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400G、800G 速率光模块产品已向客户批量出货。
同时,标的公司具备竞争对手少有的 50G、100G EML 等高速率光芯片自主设计制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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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所生产的光芯片主要应用于自产的不同传输速率光模块产品。标的公司主要对外销
售的产品为光模块,按照下游应用领域分类主要包括数据中心、光传输、无线通信和宽
带接入产品四大类。综上所述,通过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发展趋势、行业
竞争及标的公司行业地位、经营情况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本次评估的依据具有合理性。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
响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况
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估已
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发展,未来宏观环境及
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公司评估值的准确性。
(四)报告期内变动频繁且影响较大的指标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
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及本次评估方法,选取营业收入、折现率指标对标的公司
本次评估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如下:
以测算的未来各期营业收入为基准,假设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营业收入
变动对标的公司估值的敏感性进行测算如下:
各期营业收入变动率 100%股权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金额(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0.5% 398,900.00 -20,400.00 -4.87%
-1% 378,300.00 -41,000.00 -9.78%
经分析比较,假定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标的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增加或减少
估值变动率约为 9.85%或-9.78%。营业收入与评估结果存在正相关性关系。
以测算的未来各期折现率为基准,假设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折现率变动
对标的公司估值的敏感性进行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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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折现率变动幅度 100%股权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金额(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0.5% 422,200.00 2,900.00 0.69%
-1% 425,800.00 6,500.00 1.53%
经分析比较,假定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标的公司未来折现率增加或减少 0.5
个百分点,估值变动率约为-1.00%或 0.69%;标的公司未来折现率增加或减少 1 个百分
点,估值变动率约为-1.84%或 1.53%。折现率与评估结果存在负相关性关系。
上述敏感性分析计算仅为揭示评估参数估计的不确定性对评估值的影响,以及说明
评估结论存在的不确定性,但并不影响评估师基于已掌握的信息资料对相关评估参数作
出的估计判断,也不影响评估结论的成立。
(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经营主要围绕经营性物业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通信与数字科技
三大板块开展工作。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主要产品的解决方案和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故标的公司
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无协同效应,因此本次评估及交易定价未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
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六)评估结果的公允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及市盈率指标比较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PS 市销率 PE 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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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PS 市销率 PE 市盈率
平均值 5.27 68.45
中位数 6.07 72.57
标的公司 3.19 21.60
注 1:可比公司 PS=可比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市值/可比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注 2:可比公司 PE=可比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市值/可比公司 2024 年 1-3 月归母净利润*4;均
值剔除 PE>200 数值;
注 3:标的公司 PS=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标的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标的公司 PE=
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标的公司 2024 年 1-3 月归母净利润*4;
结合可比上市公司评估分析,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良好,本次交易定价市销率及市盈
率均低于上市公司市销率及市盈率均值。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具有合理性。
A 股上市公司收购类似境外光模块相关产品研究、设计和生产的企业可比交易较
少,故选取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对标的企业采用收益法及市场法的案
例,其交易作价对应的交易市销率、市盈率情况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市销率 市盈率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亿元) (PS) (PE)
罗博特科 FiconTEC 12.21 3.96 1,130.81
民德电子 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4.50 11.61 311.46
闻泰科技 安氏集团 298.47 2.89 23.66
均值 6.16 488.65
标的公司 41.25 3.19 21.60
注 1:FiconTEC 指德国公司 ficonTEC Service GmbH、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注 2:安氏集团指 Nexperia Holding B.V.
注 3:PS=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标的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PE=100%股权交易作价/标
的公司 2024 年 1-3 月归母净利润*4。
由上表可以看出,索尔思光电的市销率、市盈率水平均低于可比案例市销率及市盈
率。因此,本次交易的评估溢价合理,定价具有公允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拟注入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对评估及交易作价有影响的重要变
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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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
不存在较大差异。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天健兴业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规。天健兴业作为本次交
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
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天健兴业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
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天健兴业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
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
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
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天健兴业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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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
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
理,评估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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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CEO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市公司与 PSD 签署了《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
上市公司与 ESOP 授权代表、标的公司签署了《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相关
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转让方:Diamond Hill, L.P.、上海麓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修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R Capital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一村
挚耕国际有限公司、上海煜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Asia-IO SO2 SPV Limited、Sunny Faith Holdings Limited、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标的公司 CEO&Co-CEO:Jianshi Wang、王宏宇
CEO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
价值为 41.25 亿元(按基准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股份对应的交易作价为 302,416,267 美元。
(三)支付方式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价款分两期支付,协议中具体约
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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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全部满足后 10 个工作
日内,万通发展应向本协议转让方支付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第一期标的股份收转
让价款合计 154,232,296 美元(含税),占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51%。
万通发展应向本协议转让方支付的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如下表列示(为免疑义,
如存在未满足付款条件之转让方或任何本协议转让方因其他原因最终未能交割,则该等
股份转让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款应相应调整):
序 股份转让价款(含税,美
本协议转让方
号 元)
Fin 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合计 154,232,296
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满足的支付条件(本协议中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
付条件”)如下:
式交易文件已由其分别列明的相关方适当签署生效并交付给万通发展;《员工期权激励
计划安排之协议》已由协议各方签署并交付给万通发展;
现有股东已书面同意放弃标的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及其他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优先权利;
附件七)签署完毕;且本协议转让方已经将该等文件交付标的公司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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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决议原件已交由万通发展保管,该等委任应当自交割日起生效;
商务部门、发改委及外汇管理部门就本次交易所需履行的 ODI 相关手续;
务等方面可能对标的公司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本协议附件四、附件五已披露的
情形除外),且该等情形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生超过 1,240 万美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保证在重大实质方面均为真实及准确的,且均未实质违反本协议所列声明、陈述和保证;
不实或不完整情形,且该等情形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生超过 1,240 万美元以上的直接经
济损失;
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协议各方或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
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且该等情形可能导致标
的公司产生超过 1,240 万美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管机构未对本协议拟议的交易提出反对意见或异议(如有,则受让方须以书面方式或其
他令本协议转让方基于合理商业判断足以信服的方式以证明该反对或异议);
其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格式和内容如附件六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满足确
认函所示的确认相关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均已满足的书面《确认函》。
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在完成本协议 2.2.2 所述交割后,万通发展应于本协议
签署日起届满 9 个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但应确保最晚不
晚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向本协议转让方足额支付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第二期
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148,183,971 美元(含税),占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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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应向本协议转让方支付的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如下表列示(为免疑义,
如存在未满足付款条件之转让方或任何本协议转让方因其他原因最终未能交割,则该等
股份转让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款应相应调整):
序 股份转让价款
本协议转让方
号 (含税,美元)
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合计 148,183,971
经各方协商一致,Asia-IO SO2 SPV Limited、FinTrek China Industry Power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TR Capital (Source Photonics) Limited、Sunny Faith Holdings
Limited、V-Capital Zhigeng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在本协议项下价款支付应以美元进
行支付。如万通发展届时拟以人民币支付该等股份转让价款,需事先取得本协议转让方
书面同意,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付款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确认股份转让价款。
其余交易对方在本协议项下价款支付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万通发展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付款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认股份转让价款。如该等
交易对方届时拟以美元收取该等股份转让价款,需事先取得万通发展书面同意。”
(四)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应在下述条件均满足之
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在由开曼群岛公司代理机构(Register Office Provider)负责维护
的标的公司股东名册中将标的股份登记至万通发展名下,完成标的股份交割。协议中具
体交割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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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通发展已根据本协议第 3.2(1)条约定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
(2)为确保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足额支付,万通发展已经采取能够令本协
议转让方基于合理的商业判断足以确信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已得到充分的
保障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i)与并购贷款银行签署并购贷款协议及相关文件,约定
万通发展与并购贷款银行签署的并购贷款协议项下贷款应专项用于本次交易中股份转
让价款的支付,且贷款金额将令本协议转让方基于合理的商业判断足以确信第二期标的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已得到充分的保障;且(ii)万通发展与本协议转让方协商一致的
其他方式,如由双方共同对万通发展自有账户中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共同监管等方式。”
(五)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在标的股份完成交割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
交割日的当月月末,万通发展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标的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的过渡期收益
由万通发展享有;标的股份因前述期间亏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所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减
少的,按照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向万通发展转让的股份数量占标的股份总数量之比例,
由转让方以现金方式向万通发展补足。过渡期内的收益或亏损金额应最终以万通发展和
标的公司共同指定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1)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应完成董事会成员换届程序。
标的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设 11 名董事,其中 6 名董事由万通发展提名,2 名董事由管理
层提名,1 名董事由 Diamond Hill 提名,1 名董事由 PLANETARY GEAR 提名,1 名董
事由上海安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长应由万通发展提名的董
事担任。
(2)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股份转让协议》附件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
同时生效,并作为标的公司的公司治理的基础性文件,股东会决议经持有标的公司 51%
或 2/3(视修改事项所需的表决权比例而定)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即可通过,董事会决
议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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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 CEO Jianshi Wang 博士和 Co-CEO 王宏宇女士承诺其从《可转债投资协
议》约定的第二期资金放款之日起 5 个自然年度均应在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全职工
作,并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Jianshi Wang 博士和王宏宇女士
应分别且不连带地承诺在其于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期间,其自身及其控股的子
公司、分公司或其实际控制的任何公司及其各自的关联方(不包括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应避免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同业竞争,不得从事相关竞业禁止行为。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中对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约定如下:
“本协议自各方亲自签字(若为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若为境内法人或合伙企业)或授权代表签字(若为境外法人或合伙企业)之日起成立。
本协议第 5.1(1)条、第 6.1(7)条、第 6.2 条、第 6.6 条、第九条、第 10.1 条、
第 10.4 条及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自本次交易已经万通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除本协议前述条款外的其他条款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万通发展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获得标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同意和批准。
(3)持有标的公司 51%以上表决权的本协议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均已履行完备的内
部决策程序及本协议转让方参与本次交易的行为均符合本协议转让方各自的内部管理
制度及其所适用的其注册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向万通发展提供相应
决策履行的书面证明文件。
(4)截至上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按照 A 股重大资产重组规则,中国证监会、上
交所等监管机构未对本协议拟议的交易提出反对意见或异议(如有,则受让方须以书面
方式或其他令本协议转让方基于合理商业判断足以信服的方式以证明该反对或异议)。”
(八)违约责任条款
《股份转让协议》设置的违约责任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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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所作的任何承诺与保
证存在重大遗漏、失实或误导,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则构成对
本协议的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全部直
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损失、办公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以及聘请
各方中介机构而支出的费用等)以及为避免该等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办公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以及律师费等)(以下简称“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为免疑义,各方在本协议下的责任和义务均为单独的和分别的,各方仅为自己的行为承
担责任而不为其他方的行为承担任何连带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赔偿责任。
如本协议转让方或受让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约定承担分手费,则无需按照本第
十条之约定向相对方另行承担违约金支付等金钱给付违约责任。如万通发展已向转让方
支付违约金,则自万通发展触发受让方分手费条件之日起,该等违约金自动转为分手费
(万通发展仍需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的部分分手费)。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转让方、标的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标的股份
交割义务,应自收到万通发展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改正,给万通发展造成损害的,违
约方应赔偿万通发展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如违约方未有合法合规的豁免理由
且未在上述期限内改正,每逾期 1 日,违约方向万通发展支付其根据本协议第 3.1 条所
应取得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万通发展有权在未支付的标的股
份转让价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如万通发展未按照本协议第 3.2 条的约定,在本协议任何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
付的付款时间届满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履行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则万通发展
向本协议转让方支付逾期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如万通发展已
支付出任何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但因不可归责于万通发展之原因导致转让方未收到
任何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则万通发展免于本协议第 10.3 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i)延长任何其他相对方履行其义务或做出其他行为的时
间,或(ii)放弃要求任何其他相对方遵守本协议中的任何约定或实现其履行本协议中
各项义务的先决条件。任何该等延期或弃权仅在由受其约束的相关方签署的书面文件中
载明方为有效。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条件的放弃不应解释为将放弃追究以后违反该同一
条款或条件的权利,或以后将放弃该同一条款和条件的权利,或放弃本协议任何其他条
款或条件的权利。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主张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构成该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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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该等权利的放弃。本协议项下存在的所有权利和救济与其他可获得的任何权利或救
济是累加关系而不是排除关系。”
(九)分手费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了分手费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受让方分手费
(1)自万通发展就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其中须包括对本协议的审议)召开
董事会后 90 日内(含当日),如标的股份未进行交割,万通发展有权终止本次交易且
无需向本协议其他各方承担任何本协议项下之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自万通发展就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其中须包括对本协议的审议)召开董事会
后 90 日后,除仅因本协议转让方及标的公司未根据本协议第 6.1(7)条及 6.2 条约定
履行其义务外,如(i)万通发展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及公告且未能就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标的公司及本协议转让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或(ii)经万通发展股
东大会审议否决本次交易,则万通发展应在前述任一情形发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孰
早),向标的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1%作为分手费(含税)。
(2)如万通发展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期限已届满后 90 天内未支付出标的股份
转让价款且本协议各方未就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延期支付时间另行达成一致,则视为万
通发展放弃本次交易。万通发展应在前述 90 天届满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
账户支付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5%作为分手费(含税)。如万通发展已向本协议转
让方支付任何款项,则本协议转让方在扣除分手费后,应根据本协议第 9.6 条之约定向
万通发展返还剩余款项(如有)。
(1)本协议生效后,如仅因本协议转让方之单方面原因,本协议转让方未按照本
协议附件六《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满足确认函(适用于转让方版本)》第 1 条至第 4
条的约定完成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则在付款条件最晚满
足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该未完成前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的转让方应向万通
发展指定账户支付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取得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5%作为分手费(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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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生效后,如仅因本协议转让方之单方面原因,本协议转让方未按照本
协议第 2.2 条之约定履行标的股份交割义务,则在第 2.2.2 条约定的股份交割条件满足
之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该方应向万通发展指定账户支付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取得的标
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5%作为分手费(含税)。”
二、《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转让方:PACIFIC SMART DEVELOPMENT LIMITED
受让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
价值为 41.25 亿元(按基准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份对应的交易作价为 21,559,218 美元。
(三)支付方式
《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的支付方式与《股份转让协议》一致。
(四)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与《股份转让协议》一
致。
(五)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的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与
《股份转让协议》一致。
(六)公司治理安排
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附件中的《公司章程》《股东
协议》同时生效,并作为标的公司公司治理的基础性文件,股东会决议经持有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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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决议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通过。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对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约定如下:
“9.1 本协议自各方亲自签字(若为自然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若为境内法人或合伙企业)或授权代表签字(若为境外法人或合伙企业)之日起
成立。
本协议第 5.1(1)条、第 6.1(7)条、第 6.3 条、第九条、第 10.1 条、第 10.4 条及
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自本次交易已经万通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前
述条款外的其他条款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万通发展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获得标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同意和批准。
(3)截至上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按照 A 股重大资产重组规则,中国证监会、上
交所等监管机构未对本协议拟议的交易提出反对意见或异议(如有,则受让方须以书面
方式或其他令本协议转让方基于合理商业判断足以信服的方式以证明该反对或异议)。”
(八)违约责任条款
《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与《股份转让协议》一致。
(九)分手费
《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的分手费条款与《股份转让协议》一致。
三、《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
为了健全标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对于标的公司 ESOP 权益
的收购达成初步安排。
《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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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ESOP 授权代表:王宏宇
标的公司: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上市公司: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安排之协议》。
(二)ESOP 权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控制权收购交易项下股份完
全交割后,就标的公司现有 ESOP 权益对应 42,957,203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权达成对应
的业绩考核条件。如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达到《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设置的业
绩条件,ESOP 授权代表应当要求标的公司回购员工所持标的公司的期权权益,每年交
易权益数为本次交易完成时 ESOP 权益对应的 42,957,203 股无表决权普通股期权的 1/3。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自各方亲自签字(若为自然人的)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若为法人的)之日起成立,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
日起生效:
(1)《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万通发展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万通发展已实现整体交易目的,标的公司已被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违约责任条款
《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
排之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所作的任何承诺与保证存在重大遗漏、失实或误导,或
违反《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约定的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则构成对《员工
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之协议》的违约。除另有约定以外,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
约方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损失、办公费、交通费、住宿费、通
讯费以及聘请各方中介机构而支出的费用等)以及为避免该等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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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以及律师费等)。若因万通发展未能
依约履行相关义务,致使标的公司需向标的公司 ESOP 激励对象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
万通发展应弥补标的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四、其他协议
转债投资协议》,由上市公司与索尔思光电签署《购买索尔思光电优先股认股权证协议》。
协议中约定上市公司向索尔思成都提供等值于 5,000 万美元的人民币借款,索尔思光电、
索尔思美国对索尔思成都在本协议项下所有偿还义务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索
尔思美国以其持有的索尔思成都 30%股权为索尔思成都在本协议项下所有偿还义务提
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向索尔思成都分两期支付 5,000 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借款,用于
其芯片和组件产能扩产、新产品物料采购、新产品研发、商务拓展、补充流动资金、支
付融资费用之用途。在上市公司完成相应的企业境外投资手续后,索尔思成都将可转债
贷款转化为公司对索尔思光电的股权投资款,获得索尔思光电 19,099,278 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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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之“C39 计
年本)》,标的公司所从事的相关业务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环境保护有关的报批事项,未违反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其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
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营业额水平,本次交易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
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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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等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境外投资,需向主管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履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
续,上市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次交易时间进度办理相关手续。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
主营业务均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 年版)》给予特别
管理措施的行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
项之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超过 4 亿股,社会公众股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 10%,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
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不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评
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相关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交易
各方均没有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由交
易双方根据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协商确定,标的股权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其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资产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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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转让方所持索尔思光电的 123,753,703 股股份。标的公司合
法设立、有效存续,标的公司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
形,标的股权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
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索
尔思光电的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营业收入预计将
将得到提升,标的公司最近一期业绩良好。通过本次交易,将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和发展潜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
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嘉华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王忆会。本次交易后,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运营的管理
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
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本次交易不存在新增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亦不
存在大幅增加关联交易情形。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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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组织
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维护上
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而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不适用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存在收购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故不适用《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审批的事
项已在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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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出具的说明,本次重组涉及《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六条规
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
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 7 号》
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
银河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中国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的核
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二、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二)法律顾问
泽昌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出具了《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通新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律师的核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
十三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三、法律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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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分别
出具德师报(审)字(22)第 P02946 号、德师报(审)字(23)第 P06082 号、安永华
明(2024)审字第 80002609_A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其已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上市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上市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83,141.63 951,906.32 1,086,019.78
负债总额 282,861.49 313,044.52 345,170.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0,280.13 638,861.80 740,849.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63,263.33 602,183.40 701,881.04
利润表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48,717.79 42,214.93 81,328.81
利润总额 -36,787.66 -39,592.06 22,789.08
净利润 -38,676.54 -34,284.23 18,00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014.95 -32,310.73 18,482.43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负债率(%) 32.03 32.89 31.78
流动比率(倍) 2.98 2.75 3.92
速动比率(倍) 2.12 1.93 2.98
主营业务毛利率(%) 30.89 39.43 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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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304,350.87 34.46% 376,790.02 39.58% 521,471.83 48.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8,790.76 65.54% 575,116.30 60.42% 564,547.94 51.98%
资产合计 883,141.63 100.00% 951,906.32 100.00% 1,086,019.78 100.00%
和 34.46%,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存货及其他应收款减少。
(1)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43,862.02 47.27% 179,408.90 47.62% 264,423.72 50.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81.11 0.39% 1,151.50 0.31% 1,361.81 0.26%
应收票据 72.12 0.02% - - - -
应收账款 7,728.98 2.54% 6,153.86 1.63% 5,437.98 1.04%
预付款项 393.70 0.13% 57.94 0.02% 38,581.95 7.40%
其他应收款 57,072.67 18.75% 70,425.41 18.69% 77,770.00 14.91%
存货 88,288.06 29.01% 112,874.87 29.96% 125,844.86 24.13%
其他流动资产 5,752.21 1.89% 6,717.53 1.78% 8,051.51 1.54%
流动资产合计 304,350.87 100.00% 376,790.02 100.00% 521,471.83 100.00%
及其他应收款,上述三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75%、96.26%和 95.03%。
元、376,790.02 万元及 304,350.87 万元,减少比例分别为 27.74%与 19.23%。主要原因
系公司对传统房地产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持续推进以数字科技为驱动力的公司战略转
型。各房地产项目均已进入尾盘销售阶段,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萎缩等综合因素
影响,公司业绩呈下滑趋势,货币资金、存货及其他应收款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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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收款 - - 1,130.49 0.20% 2,341.70 0.41%
长期股权投资 99,845.89 17.25% 103,240.13 17.95% 82,460.53 14.6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924.47 5.34% 37,029.64 6.44% 46,164.66 8.18%
投资性房地产 384,185.78 66.38% 397,845.20 69.18% 411,383.31 72.87%
固定资产 9,073.97 1.57% 9,583.19 1.67% 9,982.72 1.77%
使用权资产 147.25 0.03% 31.31 0.01% 220.76 0.04%
无形资产 11,208.78 1.94% 12,010.87 2.09% 74.54 0.01%
商誉 2,197.41 0.38% 2,197.41 0.38% - -
长期待摊费用 418.78 0.07% 605.97 0.11% 475.33 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81.94 2.05% 11,442.08 1.99% 6,944.39 1.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906.49 4.99% - - 4,500.00 0.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8,790.76 100.00% 575,116.30 100.00% 564,547.94 100.00%
万元、575,116.30 万元和 578,790.76 万元,主要包括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前述三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65%、93.57%和
元、1,130.49 万元及 0 万元,2022 年末同比减少 51.72%,原因为公司长期应收款依相
关规定将于一年内收回,转为流动资产所致;2023 年金额降为 0 的原因系将长期应收
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年公司收购北京太极通工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使得特许权使用许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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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102,087.22 36.09% 137,089.51 43.79% 132,979.54 38.5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0,774.28 63.91% 175,955.02 56.21% 212,190.83 61.47%
负债合计 282,861.49 100.00% 313,044.52 100.00% 345,170.37 100.00%
和 36.09%。
(1)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23,348.93 22.87% 27,840.85 20.31% 35,595.76 26.77%
预收款项 2,212.99 2.17% 1,890.99 1.38% 1,690.01 1.27%
合同负债 11,999.48 11.75% 17,337.27 12.65% 25,200.59 18.95%
应付职工薪酬 3,056.37 2.99% 5,715.63 4.17% 6,618.90 4.98%
应交税费 35,583.53 34.86% 39,498.63 28.81% 28,426.35 21.38%
其他应付款 18,412.78 18.04% 18,544.65 13.53% 19,652.43 14.78%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2,087.22 100.00% 137,089.51 100.00% 132,979.54 100.00%
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上述三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2.92%、62.65%和 75.76%。
元、137,089.51 万元及 102,087.22 万元,2023 年末流动负债比 2022 年末减少 25.53%,
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由于调整部分长期借款还款进度减少。
(2)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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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75,519.99 97.09% 170,387.71 96.84% 206,160.85 97.16%
租赁负债 82.48 0.05%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71.81 2.86% 5,567.31 3.16% 6,029.98 2.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0,774.28 100.00% 175,955.02 100.00% 212,190.83 100.00%
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万元和 175,519.99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 97.16%、96.84%和 97.09%。2022 年
末长期借款较 2021 年末减少 35,773.14 万元,减幅 17.35%,主要系根据借款协议 2022
年长期借款本金偿还金额较 2021 年增长以及长期借款调整还款进度,调整至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3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5,132.28 万元,增幅 3.01%,
主要系部分长期借款还款进度调整。
(1)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98 2.75 3.92
速动比率(倍) 2.06 1.88 2.62
资产负债率(%) 32.03 32.89 31.78
注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总额/期末流动负债总额;
注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总额-期末存货账面价值-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其
他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总额;
注 3: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动比率分别为 2.62、1.88 和 2.06。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呈下降趋
势。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1.78%、32.89%及
偿债能力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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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运能力分析
营运能力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94 4.30 14.29
存货周转率(次) 0.30 0.22 0.33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初、期末平均数;
注 2: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金额/存货账面价值期初、期末平均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33、0.22 和 0.30。总体而言,
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上市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48,717.79 42,214.93 81,328.81
减:营业成本 33,661.73 25,727.86 52,731.38
税金及附加 7,250.00 17,282.10 10,171.56
销售费用 4,232.87 4,707.36 10,843.59
管理费用 12,190.29 14,377.06 15,744.49
研发费用 825.97 302.75
财务费用 6,898.81 8,155.77 8,331.90
其中:利息费用 9,650.16 11,510.12 12,505.52
利息收入 2,762.44 3,362.60 4,157.2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712.24 -8,807.33 8,186.43
投资收益 6,523.35 -136.69 52,919.36
资产处置收益 -11.57 -3.11 -1.10
资产减值损失 -9,178.08 -1,695.45 -20,582.66
信用减值损失 -11,646.52 -1,235.52 -2,150.63
其他收益 60.87 59.16 120.13
营业利润 -37,306.07 -40,156.93 21,997.41
加:营业外收入 924.74 570.55 901.99
减:营业外支出 406.32 5.69 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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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润总额 -36,787.66 -39,592.06 22,789.08
减:所得税费用 1,888.88 -5,307.84 4,779.08
净利润 -38,676.54 -34,284.23 18,009.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014.95 -32,310.73 18,482.43
上市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房地产销售 26,915.41 55.25% 18,829.62 44.60% 59,691.06 73.39%
房屋租赁 21,200.13 43.52% 20,488.13 48.53% 20,503.60 25.21%
其他 276.02 0.57% 464.15 1.10% - -
小计 48,391.57 99.33% 39,781.90 94.24% 80,194.65 98.61%
其他业务收入 326.23 0.67% 2,433.02 5.76% 1,134.15 1.39%
营业收入合计 48,717.79 100.00% 42,214.93 100.00% 81,328.81 100.00%
环境较为复杂,房地产企业面临下行压力,市场需求萎靡,以及公司计提应收款项损失
准备所致。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0 -5.04 2.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7 0.09
毛利率 30.90% 39.06% 35.16%
净利率 -79.39% -81.21% 22.14%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取自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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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注 3: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净利率为 22.14%、-81.21%和-79.39%,主要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萎缩等综合因
素影响。
(三)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347.36 82,260.38 97,141.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212.80 40,288.28 91,572.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34.56 41,972.11 5,569.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30.42 777.83 72,232.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93.25 23,020.18 13,313.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62.83 -22,242.35 58,919.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129.00 453.24 2,406.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508.07 105,734.27 55,803.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79.07 -105,281.03 -53,397.5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4.87 536.49 -292.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512.47 -85,014.79 10,798.1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408.47 264,423.25 253,625.0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9,896.00 179,408.47 264,423.25
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收回预付款项。
额相比 2021 年减少 137.75%,主要是 2021 年处置子公司房产业务,而 2022 年未发生
此类事项且存在新增投资所致;2023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4.03%,
主要原因是支付投资相关款项较 2022 年增加所致。
-53,397.54 万元、-105,281.03 万元和-23,379.07 万元。2022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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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相比 2021 年减少 97.16%,主要系回购股票金额较 2021 年增加;2023 年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 2022 年增加 77.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换部分长期借款,
还款金额对应调整,且 2022 年公司发生股票回购而本期未发生此类事项所致。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基本情况
光通信是一种以光波作为传输媒介的通信方式。光通信具有通信容量大、传输距离
远、信号串扰小、抗电磁干扰等优点,是 5G、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建设的基石,
是目前主流的信息传输方式。其中,光电子器件是利用光电转换效应制成的各种功能器
件,能够实现光信号的产生、信号调制、探测、连接、能量分合、能量增减、信号放大、
光电转换、电光转换等功能。在数据中心和 5G 无线网络,以及骨干网(连接多个区域
或地区的高速网络,一般作用范围从几十到几千公里)和城域网(在城市范围内,以光
纤作为传输媒介,集数据、语音、视频服务于一体的高带宽、多功能、多业务接入的多
媒体通信网络)等领域都对光通信器件、光芯片和光模块有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光通信产业链由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光通信设备构成。其中,光芯片是实现
光信号和电信号之间相互转换的半导体芯片,包括激光器芯片、探测器芯片和调制器芯
片;光器件是由光芯片、透镜等光学元件、金属件、器件外壳等集成的组件,按照是否
需要外加能源驱动工作和是否进行光电转换,分为有源器件和无源器件;光模块按功能
类别可以分为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模块等。
光模块是光通信系统中完成光电转换的核心部件。光模块由光器件、功能电路和光
接口等构成,其中光器件是光模块的关键元件,包括光发射组件(含激光器芯片)、光
接收组件(含探测器芯片),分别实现光模块在发射端将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以及在
接收端将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功能。
在发射端,带有信息的电信号从发射通道的电接口输入,经过信号的整形和放大,
驱动光发射组件内部芯片转换为光信号,耦合进光纤后进行光信号传输;在接收端,采
集来的光信号输入模块后由光接收组件内部光探测二极管转换为电流信号,通过跨阻放
大器后将此电流信号转换成电压信号,经限幅放大器放大后输出相应信息的电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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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CSDN
资料来源:IMT2020(5G)推进组
光模块可按传输速率、复用技术、适用光纤类型、封装形式分类。光模块的型号命
名方式通常为:传输速度+波长+传输距离+单模/多模+封装类型。按传输速率分类,可
分为 10Gb/s、25Gb/s、40Gb/s、100Gb/s、200Gb/s、400Gb/s 等,传输速率越高,技术难
度越高;按复用技术分类,可分为时分复用系统、波分复用系统;按照光纤类型,可分
为单模光纤、多模光纤,单模光纤适用于远程通讯,多模光纤适用于短距离通讯;按照
传输距离,可分为 SR(传输距离为 10-100m)、DR(传输距离为 500m)、FR(传输
距离为 2km)、LR(传输距离为 10km)、ER(传输距离为 40km)、ZR(传输距离为
以及 QSFP-DD 等多种类型。
光芯片是光模块的核心器件,成本占比随光模块速率的提升而上升。光芯片的性能
与传输速率直接决定光通信系统的传输效率。
光芯片细分品类多,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光芯片主要分为有源光器件芯片和无源
光器件芯片。有源光芯片按功能主要可以分为激光器芯片和探测器芯片,其中激光器芯
片用于传输信号并将电信号转换为光信号,而探测器芯片主要用于接收信号并将光信号
转换为电信号。目前主要的光芯片类型包括 DFB、EML、VCSEL 和 APD 等,根据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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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率、功耗、传输距离、成本等关键特性的不同,分别应用于无线回传、FTTX 接入网、
数据中心、长途传输等光通信场景中。无源光芯片包括 PLC 和 AWG 芯片。
资料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光芯片通常采用 III-V 族元素化合物半导体为衬底。按照材料体系及制造工艺的不
同,分为磷化铟(InP)、砷化镓(GaAs)、硅基和薄膜铌酸锂(LiNbO3)四类。其中,
磷化铟(InP)衬底用于制作 FP、DFB、EML 边发射激光器芯片和 PIN(光电二极管芯
片,一种探测器芯片)、APD 探测器芯片,主要应用于电信、数据中心等中长距离传输;
砷化镓(GaAs)衬底用于制作 VCSEL 面发射激光器芯片,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短距离
传输、3D 感测等领域;硅基衬底用于 PLC、AWG、调制器、光开光芯片等;薄膜铌酸
锂(LiNbO3)衬底主要用于高速率调制器芯片。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近年来,随着光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光通信模块行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
化,其主要呈现出两大特点:从产业链上来看,光通信模块企业不断进行并购重组,垂
直整合产业链,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从区域发展角度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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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等发展中国家光通信产业的快速发展,国际上主要的光通信模块生产商逐步将制造基
地向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企业在光通信模块上的研发能力也得到了快
速的提升,并成为国际化竞争中的重要力量。此外,由于 5G 和 AI 等对算力的需求提
升,光通信模块行业公司对光模块研发和生产投入不断提升,产能持续扩大。
(1)行业上下游并购整合加速
近年来,光通信行业并购事件频发,主要发生在光通信行业的中上游,包括光芯片、
光收发模块、其他光电子器件和通信设备商之间。通过并购,头部厂商加强了对关键芯
片和算法等一系列核心技术的整合和掌握,使其在行业内更具竞争优势。
近年来,光通信行业的主要并购情况如下:
时间 收购方 被收购方/出卖方 内容
Macom 公司日本子公
司
光模块、相干光模块和硅光子技术在光模块
领域中的应用
(2)国内厂商市场份额快速提升
根据 ICC 出具的报告,2015 年,全球前十大光模块厂商仅海信宽带、光迅科技两
家中国企业。根据 LightCounting 的数据,2023 年全球光模块市场中,中国厂商市占率
快速提升,全球前十大光模块厂商有中际旭创、华为海思、光迅科技、海信宽带、新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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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华工正源、索尔思光电共七家中国企业。同时,随着光芯片国产化,我国光收发模
块整体竞争力有望继续提升。
(3)行业内公司持续扩建产能
近年来,光通信模块行业公司不断投资光模块相关的研发和生产,对应产能呈持续
扩大趋势。
时间 公司名称 信息披露文件 拟投入募集资金及其用途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其中用于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总投资达
票预案》 13.50 亿元
计划募集人民币 19.45 亿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
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其中用于苏州旭创、铜陵旭创、成都储翰的光
行 A 股股票预案》 收发模块研发、生产总投资达 19.57 亿元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其中用于成都高速率光模块扩建项目、泰国高
换公司债券预案》 速率光模块新建项目的总投资达 18.80 亿元
近年来,随着光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政策的
鼓励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下,光通信行业持续发展,沿产业链的光通信企业数量众多,尤
其在低端领域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当前行业整体上是市场化竞争,但同时
诸多同行业企业加快并购重组,进行产业链垂直整合,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三)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LightCounting 指出,2022 年,中际旭创、Coherent、Cisco、华为海思四家厂商占据
全球光模块市场份额超过 50%。根据 LightCounting 的数据,2023 年全球光模块市场中,
索尔思光电排名第九。
前十名光模块供应商排名情况
排名 2018 年 2022 年 2023 年
Innolight(中际旭创)&Cohe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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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2018 年 2022 年 2023 年
资料来源:LightCounting
(1)光模块行业
根据 LightCounting 预测,未来五年,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约 15%。
数据来源:LightCounting
数通市场是光模块增长最快的市场,根据 Cisco 预测,截至 2021 年度,全球数据
中心 IP 流量将从 2016 年的每年 6.8ZB 上升到 20.6ZB,全球范围内的数据中心流量将
以 25%的年复合增长率迅速增长,云数据中心流量的年复合增长率则会高达 27%。根
据讯石资讯统计,截至 2021 年第四季度,全球超大型数据中心数量已增至 700 个,年
增 127 个,按此增长速度,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数量 5 年内将实现翻倍,而其容量则在不
到四年就实现翻倍。
随着大规模数据中心的建设和流量爆发,数据中心对高速光模块的需求也随之加速。
数据中心内部服务器与交换机大量连接都采用光通信技术,数据中心网络成为驱动光模
块增长的核心力量。因此,来自数据中心的光模块需求增长相比通信市场更为迅速,根
据 LightCounting 统计,2021 年数据中心光模块市场达到 60 亿美元,占到整个光模块
市场的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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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根据 LightCounting 预测,2018 年至 2023 年,中国光模块部署占全球比
重的 25%-35%,随着北美云服务商在 AI 集群中开始大量部署 800G 光模块,未来高速
率光模块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数据来源:LightCounting
(2)光芯片行业
根据 LightCounting 数据,全球光芯片市场规模将从 2022 年的 27 亿美元增长至
美元,预计 2025 年将增长至 11.2 亿美元,年复增长率为 12.8%。中国光芯片企业已基
本掌握 2.5G 及以下速率光芯片的核心技术;10G 光芯片方面,2021 年国产光芯片占全
球比重约 60%,但不同光芯片的国产化情况存在一定差异,部分 10G 光芯片产品性能
要求较高、难度较大,如 10G VCSEL/EML 激光器芯片等,国产化率不到 40%;25G 及
以上光芯片方面,随着 5G 建设推进,中国光芯片厂商在应用于 5G 基站前传光模块的
DFB 激光器芯片,2021 年 25G 光芯片的国产化率约 20%,但 25G 以上光芯片的国产化
率仍较低约 5%,目前仍以海外光芯片厂商为主。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3 年中
国光芯片市场规模为 141.7 亿元,2024 年中国光芯片市场规模预计将超 15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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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1)中际旭创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业务集中于有源器件,主要从事高端
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设计、封装、测试和销售,产品覆盖 100G/200G/400G/800G 等
不同速率的光模块,主要服务于云计算数据中心、数据通信、5G 无线网络、电信传输
和固网接入等领域的国内外客户。
(2)光迅科技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 月,主要从事光通信领域内光电子器
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和技术服务,产品涵盖无源器件和有源器件,按应用领域可分为
传输类、接入类、数据通信类。
(3)海信宽带
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是海信集团旗下专业从事高性
能光通信收发一体模块系列产品、数字电视接收机和运营商终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及服务的公司。海信宽带的高速率光收发模块、基于光电混合集成技术的并行光互连等
产品具备大规模交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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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易盛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4 月,主要从事光模块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点对点光模块和 PON 光模块,广泛应用于数据宽带、电信
通讯、数据中心等行业,业务集中于有源器件。
(5)联特科技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主要从事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为满足客户的标准化及个性化产品需求,所研发生产的不同型号光模
块产品种类较多。
(1)Coherent
Coherent 成立于 1966 年,是一家为科学、商业和工业客户提供激光和基于激光技
术的全球供应商,是世界领先的光子解决方案制造商。
(2)Cisco(思科)
Cisco 成立于 1984 年,是互联网解决方案的领先提供者,其设备和软件产品主要用
于连接计算机网络系统。
(四)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向纵深演进,算力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做
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必须筑牢算力基础设施
的坚实底座。目前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作为云厂商硬件基础设施中必不可少的通信
设备与元件,其速率提升与技术升级可以显著降低功耗,有望缓解算力成本与功耗过高
这一阻碍 AI 产业化的问题。
的高速率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2023 年第四季度海外云厂商资本开支回暖。2023 年第
四季度海外云厂商(微软、亚马逊、苹果、Meta、谷歌)合计资本开支同比提升 4.81%
至 441.64 亿美元。根据 Factset 一致预期,2024 年合计资本开支将同比增长 27.2%至
高速率光模块需求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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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云厂商资本开支(亿美元)
-5%
- -10%
Amazon Microsoft Google Meta Apple 合计同比
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告、Bloomberg
根据 LightCouting 报道,美国云计算公司正积极地计划在人工智能集群中部署 800G
光模块产品。谷歌和微软在 2024 年度第一季度的支出创下新纪录,分别同比增长 91%
和 66%,其中大部分资金投向了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包括光传输领域。AI 及算力需求
的高速增长,带动光模块需求的高速增长,是光模块产业未来的主流增长点。
市场研究机构 LightCounting 更新了 2024 年-2028 年的市场预测,预计 2024 年以太
网光模块的销售额将增长近 30%。预计 2025 年所有其他细分市场也将恢复或继续增长,
全球光模块市场预计未来 5 年将以 1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预计对光模块、光芯片
的需求还将不断增长,未来市场需求上升空间较大。
资料来源:Light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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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LightCounting 报道,亚马逊、谷歌和 Meta 等大型云计算公司是高速率光模块
的早期采用者,以支持新应用的开发。例如,800G 光模块将主要用于人工智能集群,
以支持更复杂的机器学习模型,并开发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应用。
根据 2023 年 12 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宽带发展白皮书(2023 年)》,
固定宽带接入网从 10G PON 向 50G PON 持续演进。当前基于 10G PON 的千兆宽带已
经成为主流,固定宽带接入技术开始向 50G PON 平滑演进。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
国联通、西班牙电信、瑞士电信、法国电信等领先运营商积极开展现网技术验证和试点,
预计 2027 年将实现规模部署。接入速率将向万兆升级。美国、韩国、新加坡、澳大利
亚、日本等竞争激烈的成熟市场已经通过专线等形式提供万兆接入速率服务,日本索尼
通讯网络开始提供 2 万兆服务试点。50G PON 作为构建万兆网络的关键技术,其商用
部署将有力推动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固定宽带网络服务从千兆向万兆迈进。
随着千兆宽带的基本覆盖,千兆宽带的光模块需求已经接近饱和,相关的收入和毛
利均已稳定。随着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用户对高速网络需求的增加,万兆宽带的用户
规模持续增长。一些大型企业和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现万兆宽带的接入和应用,国内多
个城市和运营商已经开始建设万兆宽带的示范项目,并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一张光纤网
同时承载不同代的 PON 技术,推动万兆宽带的商用和普及。2023 年 6 月,宽带发展联
盟正式发布了业界首个《万兆宽带网络商业应用场景白皮书》并预测了万兆宽带的商业
应用场景发展节奏,预计万兆宽带将在 2024 年、2025 年和 2025 年后分阶段实现商业
应用。
在政策的鼓励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下,光通信行业持续发展,光通信产业链企业数量
众多,尤其在低端领域产品、低速率光模块产品同质化严重,供给过剩,市场竞争激烈;
但在高端领域产品、高速率光模块产品主要受万兆宽带用户规模增长、AI 和算力发展
影响,需求预计持续增长。
(五)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目前,受政策和客户需求的影响,光通信市场将维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光芯片和光
模块市场规模在 AI 和算力需求提升驱动下呈现较快增速,行业利润总体规模亦不断上
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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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业利润的波动情况来看,具有大批量出货并交付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的龙头光模
块企业,能够更好地抵御上下游价格波动对利润水平影响的风险。因此,拥有领先生产
技术及持续新产品开发能力的光模块企业,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能获得较高的利
润水平。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国家大力支持信息技术产业包括光模块及其上下游行业的发展,相关部门陆续制定
和出台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基础电子元
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
《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
新兴产业,为光通信模块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扶持有助于推动行
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革新。
(2)新兴行业拉动算力需求,光模块市场前景广阔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及应用领域的持续发展推动了光通信设备的
增加,光模块作为光通信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其市场需求也在持续增长。新一轮相关
新兴行业对算力需求的快速激增,为光模块带来新的增长需求。目前光模块、光芯片、
光器件作为云厂商硬件基础设施中必不可少的通信设备与元件,其市场空间预计可以得
到进一步扩张。
(1)国际形势变化
光模块行业的供应链和海外市场空间受到国际形势的影响。若国际形势发生变化,
可能会导致供应链中断、贸易壁垒等问题,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需求不确定性
光模块行业的下游客户分布在多个行业,需求的影响因素多。若下游客户的订单量
不及预期,将直接影响行业的收入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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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壁垒
光模块行业涉及光学、电子、材料等多个领域的技术,对提高光模块的传输效率、
降低功耗、提高可靠性等关键技术难题的解决需要大量的研究与实践。新进企业想要突
破这些壁垒需要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研发实力,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光模块行业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在技术升级、
新产品开发以及产能扩建方面,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设备和人力成本。大型
企业通常具有更强的生产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市场影响力,需要更多的资金形成规模
效益。
光模块产品需要通过多种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以满足国内外
市场的准入要求。这些认证过程繁琐且耗时,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同时,
光模块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及稳定性的要求较高,一旦选定供应商,为保证大规模生产
及产品的一致性通常不会轻易更换,因此业务合作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长期性。
光模块产品制造工艺控制对于产品性能和质量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大规模生产
中,需要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熟练的产业技术工人及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相互配合,才
能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的工艺设计,并利用科学的制造流程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
上述工艺设计和流程管理需要长期摸索及经验积累,行业新进企业短期内难以掌握相应
的制造工艺。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以及行业在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
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高速光模块行业技术水平的核心在于高速传输能力,支持极高数据速率,实现快速
通信。同时,高集成度将多种功能集于紧凑空间,提升性能与可靠性。为响应节能需求,
低功耗设计成为目前发展的趋势。此外,智能化趋势融入产品中,赋予自我监测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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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增强稳定性与易用性也成为现在的主流发展方向。封装技术也持续创新,通过采
用先进技术保障产品性能与可靠性。这些技术特点共同推动高速光模块行业不断前行,
为光通信领域注入强大动力。
高速光模块行业以技术密集和创新驱动为核心,企业需具备强大的研发实力,以应
对市场不断提升的性能和速率要求。同时,高投入与高风险并存,需承担技术研发和市
场变化的双重压力。此外,客户需求多样化,要求企业具备快速响应和定制化能力。在
全球市场竞争中,企业需要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品牌知名度。与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
实现产业链协同,也是提升竞争力的关键。
在光模块领域,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对算力的需求迅速增长,进一步推
动了 1.6T 光模块的发展。预计 1.6T 乃至更高速率的光模块将成为数据中心内部连接的
新技术趋势,以配合未来更大带宽、更高算力的 GPU 需求。目前 1.6T 光模块批量商用
的进程正在加速。这一趋势,同时也对光芯片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光芯片领域,传统 DFB 激光器芯片短期内无法同时满足高带宽性能、高良率的
要求,为满足目前数据中心应用 400G/800G 传输速率方案,需考虑采用 EML 激光器芯
片以实现单波长 100G 的高速传输特性,故磷化铟(InP)集成技术的 EML 激光器芯片
方案是满足当前高性能网络需求的重要发展方向。
从技术进步来看,高速光模块行业持续引领光通信技术的创新潮流。随着 5G、云
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对高速光模块的需求激增,推动了行业内的技术竞赛。
新型的高速光模块不仅具备更高的传输速率和更低的能耗,还在集成度、可靠性和智能
化方面取得了显著突破。
从市场应用来看,高速光模块正逐渐渗透到各个关键领域。在数据中心和电信网络
等领域,高速光模块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市场的不断拓展,高速光模块的应
用场景也日益丰富和复杂,对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产业链协同来看,高速光模块行业正逐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生态。从原材料供应、
芯片制造、模块封装到最终的产品销售和服务,都有相应的企业和机构参与,形成了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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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的合作关系。这种产业链协同的模式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并推动整
个行业的快速发展。
“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化中国”是“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
要战略方针。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资源是数据、算力和算法。作为信息社会数字底座和
各个行业信息系统运行物理载体,数据中心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且已
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设施。目前,传统数据中心网络架构面临严峻挑战,电
互连网络架构在带宽、设备开销、能耗、管理复杂度等方面难以满足 AI 和云计算的要
求。为满足 AI 和云计算对应算力设施对通信网络的高性能需求,以低能耗、低开销、
高带宽为特点的光通信已开始广泛地应用于数据中心的高速互连。
目前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作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中必不可少的通信设备与元件,
其速率提升与技术升级可以显著降低功耗,有望缓解算力成本与功耗过高的问题。数据
中心及其他下游市场中光芯片和光模块需求迭代进程不断加速,应用场景不断延拓,高
速率光芯片和高速率光模块的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
向上游产业链延伸的光芯片及光器件是光模块的核心,属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
型及资本密集型产业,光芯片研发及生产技术难度大,开发周期长,产品附加值高。目
前,主流光模块厂商往上游光器件领域延伸趋势明显,努力打造“光芯片+光器件+光模
块”一体化的发展模式。
目前,随着 AI 相关技术的发展,AI 大模型的性能会随着参数数量、数据集大小等
增加而提高。在过去数年里,AI 大模型的参数规模呈现持续提升的趋势,根据华为发
布的《星河 AI 网络白皮书》,AI 大模型参数量从最初 2017 年 Transformer 的 6500 万
增长到 2023 年 GPT4 的 1.8 万亿,增幅超过 2 万倍,其训练所需算力大模型训练侧所
需算力与参数规模乘以数据集规模呈正相关。目前,在云平台上开发 AI 大模型应用已
经成为各大厂商的共识,伴随着当前诸多 AI 应用的涌现,由 AI 训练带来的算力需求同
时也将对 800G 及更高速率的光模块提出更高的要求。
AI 相关技术的发展,对于高性能算力设备的需求映射在光通信领域即为对高速率
光模块的需求,高速率光模块技术迭代加快,显著缩短了技术迭代周期。数据中心所需
的光模块产品对应速率进一步提升至 400G 乃至 800G,下游客户对高速率产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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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上升。同时,由于 AI 发展对算力的需求提升,主流光模块厂商对光模块研发和生
产投入不断提升,产能持续扩大。
(九)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
光通信模块作为非终端消费产品,其供需情况受限于上下游产业,因而,光模块行
业的周期性主要取决于上下游行业。光通信模块的上游产业是光器件行业、集成电路芯
片行业和 PCB 行业等多个领域;而其下游行业则涵盖诸多行业,主要涉及数据中心市
场、电信市场和通信设备制造商等,运用领域涵盖了云计算数据中心、宽带接入及长距
离传输等行业。整体上来说,光模块行业的上下游行业均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尽管上下
游行业发展周期不尽相同,同时,光模块产品具有产品迭代速度较快的特点,易受通信
技术周期迭代的影响,光模块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周期性特征。
光通信模块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随着国家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列入战略性新兴产
业,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内各项应用和业务的基础网络载体,光通信因此被纳入中
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迄今为止,国内光通信领域已经实现了多项重大突破,在传
输、接入以及光纤光缆等方面掌握了核心技术,在国内形成了以成都、苏州、武汉、深
圳等地区为突出代表的产业发展格局。
整体上来说,光通信模块行业上游主要是光器件行业、集成电路芯片行业和 PCB
行业等,上游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下游行业较为广泛,亦不存在有明显季节性特
征的行业。因而,从整体上来看,光通信模块行业并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十)行业上下游关联性
标的公司上游行业主要为光芯片和光器件、集成电路芯片行业和 PCB 行业,其质
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到光模块的整体性能。目前,我国的光芯片和光器件市场已经形成了
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由于光芯片和光器件的技术壁垒较高,研发成本大,其中高端光器
件主要由国外供应商提供。集成电路芯片的供应商分布在全球多个地区;PCB 行业则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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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需求由下游主导的充满竞争的行业,应用领域几乎涉及所有电子信息产品。光模块行
业的上游行业原材料供应充足,产业发展成熟,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面向数据中心客户、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制造商和通信系
统集成商等,光通信模块产品的运用领域涵盖了云计算数据中心、无线传输、宽带接入
及长距离传输等行业。数据中心市场是下游光通信行业较大的细分市场,在 AI 和算力
等政策利好的推动下,该市场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高速光通信模块是光通讯设备中的
核心组件,作为信息化和互连通信系统中必需的核心器件,光通信模块的发展对 5G 通
信、大数据、互联网等行业的影响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数据中心、云服务等应用领
域的高速增长,光通讯行业整体呈较快增长趋势,刺激并带动了对于光模块的需求。
(十一)进出口国的有关对外贸易政策情况
标的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销往北美、欧洲、亚太等地区。标的公司产品进入上述地区
的国家,一般需要通过进口国家的安全认证和环保认证。此外,在政策层面,中国企业
“走出去”的对外贸易政策和国家“一带一路”政策也积极带动了国内光通信企业的对
外贸易。
索尔思光电生产经营主要受市场驱动因素,相关贸易政策影响较小。
根据 LightCounting 的数据,2023 年,全球光模块市场的前十大厂商中,索尔思光
电排名第 9,索尔思光电产品在进口国同类产品中具有领先地位。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一)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索尔思光电广泛布局数据中心、光传输、无线通信和宽带接入等高增长、高附加值
的应用领域,以独特的高传输速率光通信设备技术形成了核心竞争优势,具备稳定的市
场地位。
索尔思光电拥有国际领先的 25G、50G、100G EML 光芯片设计与制造能力,以及
索尔思光电可以保证目前国内市场紧缺的 DFB 和先进 EML 芯片的供应,有效规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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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关系变化带来的供应链风险。基于自研芯片的 400G DR4/FR4/LR4 QSFP56-DD、800G
DR8/2?FR4 QSFP-DD800/OSFP 等全系列高速光模块产品已面向全球批量出货。在 2024
年光纤通信会议暨展览会(OFC)上,索尔思光电推出单波 200G PAM4 EML 光芯片,
可用于 1.6T DR8/2?FR4 OSFP-XD 方案,以及 800G FR4/LR4 方案,荣获 Lightwave 年
度创新大奖,持续保持在光芯片自主研发、生产能力上的优势。
凭借自主光芯片技术优势,索尔思光电在光模块领域能够实现较快的技术迭代与产
品交付。索尔思光电于 2015 年在全球范围推出小封装 100G LR4 QSFP28 光模块,采用
自研的 25G EML 激光器芯片;于 2019 年在全球范围推出 400G DR4/FR4 QSFP-DD 模
块,采用自研的 50G EML 光芯片及 4 通道光器件集成技术;于 2022 年在全球范围推
出 800G SR8/DR8/2?FR4 QSFP-DD/OSFP 模块,目前已批量供货给数据中心行业的“超
大规模数据中心”(Hyperscalers)相关用户,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客户资源。
随着 AI 相关技术的发展,对于高性能算力设备的需求也随之增长,映射在光通信
领域即为对高速率光模块的需求。索尔思光电目前已具备 800G 光模块产品的批量供应
能力,最新一代的 800G 系列产品在降低功耗同时提供了丰富的光接口选择,支持向后
兼容性和灵活性,以便从 400G 顺利升级至 800G 产品。1.6T 产品技术上,索尔思光电
已在全球范围内推出了 1.6T 可插拔光模块解决方案,用于扩展数据中心中的 AI 集群,
配套以太网交换机等多种方案,有助于行业加速过渡到更高速率的网络架构。
在无线通信产品方面,索尔思光电陆续推出 10G、25G、50G 和 100G 产品,以应
对 5G 网络的推广普及,目前已经推出无线前传单纤双向 50G SFP56 产品和 100G BiDi
QSFP28 产品。在宽带接入网方面,索尔思光电在切入主流市场的同时,推出了 10G PON
Class D、25G PON 及 50G PON 等先进的解决方案,匹配全球光纤入户趋势带来的需求
增长。
此外,索尔思光电深耕光通信行业多年,未来数据中心需求持续增长,在散热管理
方面对模块设计的挑战加大,擅长满足客户相关精细化需求,在气密、散热性等方面有
对应技术优势。
索尔思光电具备垂直一体化的光模块产品线,依托多年的 IDM 模式,具有综合性
研发能力和垂直整合能力,实现了光芯片、光器件和光模块的研究和生产的全产业链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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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索尔思光电目前是国内少数在 400G/800G 高速光模块大批量采用自研激光器芯片、
并实现向下游核心客户规模供应的光模块供应商。针对下一代 AI 算力中心所需要的
快速抢占市场先机。
在垂直整合的研发与生产模式下,索尔思光电具备市场上稀缺的高速率光芯片的研
发和生产能力,不会因光芯片短缺等因素影响生产。索尔思光电的 10G、25G 中高速率
芯片可以用于布局 10G、25G、50G 及 100G 等无线通信产品和 10G PON Class D、25G
PON 及 50G PON 等宽带接入产品;50G、100G 等高速率 EML 芯片可以直接用于 400G、
并快速实现产品迭代,切入各个下游应用领域的最新市场,抢占市场先机。
索尔思光电在全球拥有超过百人的研发人员,且多数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索尔思
光电具有完备的系统化的研发体系和流程、平台化的研发架构及一系列成熟可靠方案,
能保障研发项目高效进行。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共拥有境内
专利 241 项,境外专利 90 项,共计 331 项。索尔思光电的产品多年连续获得 ICC 讯石
英雄榜颁发的奖项,800G FR4(4?200G)OSFP 光模块荣获 2023 年度 ICC 讯石英雄榜
“光通信最具竞争力产品”奖。2024 年 OFC24(第 49 届光网络与通信研讨会及博览
会),索尔思光电的“用于 1.6T 光模块的单波 200G PAM4 EML 芯片”、
“800G 4?200G
FR4/LR4 OSFP 光模块”、“100G SFP112 产品系列”荣获三项年度创新大奖。索尔思
光电作为行业内的研发实力的翘楚,参与了 IEEE 等行业内知名专业技术组织对行业标
准的制定。
索尔思光电深耕光通信行业多年,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体,囊括了全球诸多头部客户,
包括数据中心、电信运营、通信设备制造和通信系统集成行业等知名公司,订单储备稳
定充足。光模块产品获得全球头部客户认证并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令索尔思光
电能够率先捕捉到下游需求与先进技术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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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尔思光电已建成具有一支国际化、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核心人员均具备一流的教
育经历、丰富的产业经营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领导索尔思光电的全球化发展。索尔思
光电 CEO 常驻北美,发挥全球战略领导力,带领核心团队直接对接国际市场头部客户,
了解最新市场和技术动向;联席 CEO 常驻中国,确保国内的研发和生产高效运作,对
接并满足中国市场客户的需求。中美团队携手合作,确保全球运营效率。
索尔思光电的管理团队分布在全球各地,依照分工,分别在四川成都、江苏金坛、
中国台湾、美国洛杉矶等地领导生产、研发、市场开拓等核心职能,为索尔思光电制定
了清晰且切实可行的公司战略,能够快速灵活地针对客户的订单需求短时间、高质量交
付产品,各职能部门及相应人员能够在全球市场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推动各项业务的
开展。
索尔思光电的业务分布在全球,索尔思光电在全球各地均布局销售团队,便于贴近
客户,及时响应下游市场诉求,同时也为区域化、全球化开拓客户提供必要条件。通过
全球化的生产、运营、销售布局,索尔思光电能够布局全球市场前沿需求,持续优化供
应链效率和成本结构,为全球各地区的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并能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
持续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根据 LightCounting 的数据,2023 年全球光模块市场中,索尔思光电排名第九。根
据 Cignal AI 的数据,2023 年第四季度索尔思光电在高速光模块 400G 产品细分市场上
出货量达到全球第四,2024 年第一季度达到全球第三。
光芯片国产化率总体较低,目前国内市场高速率光芯片仍主要依赖进口。索尔思光
电采用 IDM 模式,具备国内竞争对手少有的 50G、100G EML 等高速率光芯片自主设
计制造能力,具备可实现从光芯片到光模块产品垂直技术整合能力。在技术实力上,索
尔思光电的各类速率光模块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面向 400G/800G 光模块的单波
PAM4 EML 光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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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 AI 算力中心高速光模块,索尔思光电的 400G 光模块出货量已于 2023 年第四
季度达到全球第四、于 2024 年第一季度达到全球第三、800G 速率光模块产品已向客户
批量出货,并已推出用于下一代数据中心的 1.6T 光模块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索尔思光电的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具备多数竞争对手缺少的从光芯片到光模块产品垂直技术整合能力,具备独特竞
争优势。
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一)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42,054.59 61.15% 109,656.75 55.25%
非流动资产 90,238.81 38.85% 88,799.69 44.75%
资产合计 232,293.40 100.00% 198,456.44 100.00%
万元,流动资产分别为 109,656.75 万元和 142,054.5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5.25%
和 61.15%。
(1)流动资产
标的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的流动资产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6,411.55 18.59% 21,075.32 19.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03.00 5.70% - -
应收账款 47,833.65 33.67% 40,813.77 37.22%
应收款项融资 2,821.68 1.99% 2,525.86 2.30%
预付款项 1,226.91 0.86% 1,492.49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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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 1,886.28 1.33% 1,098.83 1.00%
存货 52,588.49 37.02% 41,419.60 37.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52.76 0.18% 97.24 0.09%
其他流动资产 930.27 0.65% 1,133.65 1.03%
流动资产合计 142,054.59 100.00% 109,656.75 100.00%
成,前述三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4.21%和 89.2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4.46 4.33
银行存款 21,377.43 18,605.00
其他货币资金 4,893.18 2,447.15
存款应计利息 136.49 18.84
合计 26,411.55 21,075.32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22%和 18.59%。标的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
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存款应计利息,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贷款保证金、保函保
证金、质押的定期存单,系标的公司进行跨境业务时向银行质押的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贷款保证金 1,035.75 2,162.23
定期存单 3,846.09 134.87
汇票保证金 11.28 150.00
其他 0.05 0.05
合计 4,893.18 2,4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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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8,090.40 40,983.48
坏账准备 256.75 169.7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47,833.65 40,813.77
营业收入 129,346.57 150,084.1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36.98% 27.19%
账款余额较 2022 年末增加 7,106.92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末标的公司部分下游客户的经
营受到 5G 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出现阶段性短期逾期的情况。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36.49 0.28 136.4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7,953.91 99.72 120.26 0.25 47,833.65
其中:
逾期天数组合 47,953.91 99.72 120.26 0.25 47,833.65
合计 48,090.40 100.00 256.75 0.53 47,833.65
(续表)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34.30 0.33 134.30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0,849.17 99.67 35.41 0.09 40,813.77
其中:
逾期天数组合 40,849.17 99.67 35.41 0.09 40,813.77
合计 40,983.48 100.00 169.71 0.41 40,813.77
A.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依据
仲琦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89.45 89.45 100.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成都迪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7.04 47.04 100.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合计 136.49 136.49 100.00%
(续表)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依据
仲琦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87.26 87.26 100.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成都迪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7.04 47.04 100.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合计 134.30 134.30 100.00%
B.按逾期天数组合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逾期天数组合的应收账款,其账龄分布及坏账计提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占比 计提比例 占比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 (%) (%)
未逾期 30,668.88 63.95 9.66 0.03 33,321.89 81.57 10.50 0.0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账龄 占比 计提比例 占比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 (%) (%)
合计 47,953.91 100.00 120.26 0.25 40,849.17 100.00 35.41 0.09
标的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具体方法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款余额占同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1.57%和 63.95%。标的公司与不同客户
谈判约定信用账期,约定为 30 天-145 天不等。2023 年末,标的公司客户逾期金额较
年末标的公司部分下游客户的经营受到 5G 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出现阶段性短期逾期
的情况。该部分客户期后回款良好,应收账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③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 2022 年和 2023 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13.21 万元和 64.39 万元。
④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48,090.40 40,983.48
期后回款金额 43,399.57 40,433.49
期后回款比例 90.25% 98.66%
注:报告期各期末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止日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伴,资信状况良好、销售回款正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小。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9,949.12 9,668.30 20,280.81
半成品 22,172.67 3,914.88 18,257.80
库存商品 9,576.18 1,165.43 8,410.75
委托加工物资 1,004.36 - 1,004.36
发出商品 1,030.77 - 1,030.77
在途物资 895.74 - 895.74
在产品 2,708.27 - 2,708.27
合计 67,337.09 14,748.61 52,588.49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7,061.78 10,471.98 16,589.80
半成品 17,205.38 4,147.55 13,057.83
库存商品 7,612.05 1,234.66 6,377.39
委托加工物资 611.00 - 611.00
发出商品 2,555.99 - 2,555.99
在途物资 219.36 - 219.36
在产品 2,008.23 - 2,008.23
合计 57,273.79 15,854.19 41,419.60
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7.77%和 37.02%。标的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电子元件、
万元,
集成电路芯片、光学器件、结构件、PCB 板等,考虑到全球芯片供货紧张,标的公司亦
积极备货以应对可能的原材料供给变化。
标的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标的公司将库龄超过 1 年且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
暂无领用计划的材料划为呆滞物料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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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流动资产
标的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的非流动资产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收款 206.26 0.23% 69.25 0.08%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219.51 0.24% 194.31 0.22%
固定资产 45,627.92 50.56% 48,161.05 54.24%
在建工程 2,930.36 3.25% 2,248.21 2.53%
使用权资产 11,859.56 13.14% 14,171.41 15.96%
无形资产 5,331.55 5.91% 6,592.51 7.42%
开发支出 8,223.52 9.11% 4,415.50 4.97%
长期待摊费用 3,138.20 3.48% 3,388.13 3.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83.26 8.51% 7,383.15 8.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18.68 5.56% 2,176.17 2.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238.81 100.00% 88,799.69 100.00%
形资产、开发支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前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93.36%和 92.8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其中:办公设备 448.62 455.27
电子设备 3,601.31 3,592.86
机器设备 94,140.32 90,195.05
运输设备 79.60 79.60
其他设备 2,233.31 1,993.62
账面原值合计 100,503.16 96,316.41
二、累计折旧
其中:办公设备 418.76 407.8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电子设备 3,227.66 3,001.49
机器设备 49,408.89 43,189.79
运输设备 75.62 75.62
其他设备 1,744.32 1,480.61
累计折旧合计 54,875.25 48,155.36
三、账面价值
其中:办公设备 29.86 47.43
电子设备 373.66 591.37
机器设备 44,731.43 47,005.26
运输设备 3.98 3.98
其他设备 488.99 513.01
账面价值合计 45,627.92 48,161.05
根据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的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修订)》(财会〔2018〕35 号),标的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
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2022 年
末和 2023 年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171.41 万元和 11,859.56 万元,
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所致。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为租赁的房屋
建筑物等。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其中:软件 5,208.61 5,036.20
专利使用权 4,701.42 4,586.70
专利技术 7,882.45 6,952.83
账面原值合计 17,792.48 16,5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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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累计摊销
其中:软件 4,768.89 4,569.79
专利使用权 4,701.42 3,931.46
专利技术 2,990.62 1,481.98
累计摊销合计 12,460.93 9,983.23
三、账面价值
其中:软件 439.72 466.41
专利使用权 - 655.24
专利技术 4,891.83 5,470.86
账面价值合计 5,331.55 6,592.51
产较 2022 年末减少 1,260.96 万元,系专利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正常摊销所
致。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新增 确认为无形资产 汇率变动 期末余额
光模块项目 4,415.50 4,454.37 755.91 109.56 8,223.52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新增 确认为无形资产 汇率变动 期末余额
光模块项目 2,577.11 3,386.10 1,803.59 255.88 4,415.50
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部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进行了资本化处理。具体而言,
标的公司于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并取得 EVT 报告后,进
入开发阶段;以取得批量生产决议时,从开发支出结转至无形资产核算,按 5 年期以直
线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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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存货跌价准备 14,748.61 2,462.68 15,854.19 2,864.03
政府补助 2,814.55 422.18 1,435.93 215.39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2,410.66 451.96 2,517.54 488.38
坏账准备 225.99 43.92 166.72 31.14
可弥补亏损 9,252.67 1,482.45 5,145.98 833.97
预提费用 2,707.27 528.15 2,137.73 413.13
预计退货义务 170.85 34.60 127.20 22.17
预计维保义务 321.52 48.23 243.22 36.48
租赁负债 13,436.60 2,209.09 15,001.01 2,478.45
合计 46,088.71 7,683.26 42,629.54 7,383.1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31%和 8.51%。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可弥补亏损、
预提费用及政府补助等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设备款 5,018.68 2,176.17
合计 5,018.68 2,176.1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45%和 5.56%,均为预付设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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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51,150.35 87.99% 91,993.63 66.61%
非流动负债 20,638.32 12.01% 46,123.58 33.39%
负债合计 171,788.67 100.00% 138,117.21 100.0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金额分别为 91,993.63 万元和 151,150.35 万元,占负债的比重
分别为 66.61%和 87.99%。非流动负债的金额分别为 46,123.58 万元和 20,638.32 万元,
占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33.39%和 12.01%。
(1)流动负债
标的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的流动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45,405.38 30.04% 36,781.60 39.98%
交易性金融负债 32,137.87 21.26% - -
应付账款 51,673.34 34.19% 42,390.72 46.08%
合同负债 11.74 0.01% 21.59 0.02%
应付职工薪酬 4,891.70 3.24% 7,308.28 7.94%
应交税费 776.61 0.51% 1,631.90 1.77%
其他应付款 248.55 0.16% 382.69 0.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690.32 9.72% 2,304.41 2.50%
其他流动负债 1,314.84 0.87% 1,172.43 1.27%
流动负债合计 151,150.35 100.00% 91,993.63 100.00%
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前述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 96.51%和 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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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37,612.24 30,342.73
质押借款 7,507.44 6,327.12
应计利息 285.70 111.76
合计 45,405.38 36,781.60
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39.98%和 30.04%,主要系保证借款和质押借款。2023 年
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 2022 年末增加 8,623.78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受下游需求
变动的影响,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增加短期借款用于原材料购买等。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可转换债券 32,130.37 -
远期结售汇产品 7.50 -
合计 32,137.87 -
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0.00%和 21.26%。2023 年末,标的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
券,以及上市公司认购标的公司的 2,500 万美元可转换债券。
标的公司向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00 万美元可转换债券,系广东豪美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通过该方式认购标的公司 D 轮优先股。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公告》,广
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后续不再认购标的公司优先股,该部分可转换债券将不会
转为标的公司股份。
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发行 2,500 万美元可转换债券,系上市公司为实现参与索尔思
光电 D 轮融资并最终收购之目的,为平衡机遇和风险,由索尔思光电和索尔思美国提
供保证担保,以索尔思成都 3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标的公司提供了两期年利率 6%的
可转债贷款共 5,000 万美元等值人民币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过渡性安排。截至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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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31 日,第一期 2,500 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已支付,第二期 2,500 万美元等值人民
币已于 2024 年 4 月支付。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货款 47,895.34 39,666.65
设备款 1,621.50 1,889.27
待付费用 2,156.50 834.81
合计 51,673.34 42,390.72
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46.08%和 34.19%。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4,819.10 7,201.2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72.60 106.99
合计 4,891.70 7,308.28
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7.94%和 3.24%,主要由短期薪酬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217.38 18.7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435.86 308.7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037.08 1,976.87
合计 14,690.32 2,3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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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 14,690.32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2.50%和 9.7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构成。
(2)非流动负债
标的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的非流动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 - 25,692.44 55.70%
租赁负债 12,625.07 61.17% 14,823.86 32.14%
长期应付款 1,174.44 5.69% - -
递延收益 2,814.55 13.64% 1,435.93 3.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24.26 19.50% 4,171.35 9.04%
流动负债合计 20,638.32 100.00% 46,123.58 100.00%
应付款、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55.70%和 0.00%。标的公司的长期借款全部系标的公司
向华美银行借入的质押并保证借款。借款到期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长期借款余额为 10,217.38 万元,预计一年内到期,已被重分类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根据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的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修订)》(财会〔2018〕35 号),标的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
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租赁负债。2022 年末
和 2023 年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租赁付款额 17,850.27 20,782.18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3,188.12 3,981.45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037.08 1,976.87
合计 12,625.07 14,823.86
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32.14%和 61.17%,主要为租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要系标的公司售后回租形成的应付融资租赁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 3,610.30 308.74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2,435.86 308.74
合计 1,174.44 -
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3.11%和 13.6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
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其
政府补助项目 期初值 期末值
助金额 他收益金额
园区企业设备投资补助 1,435.93 - 165.39 1,270.55
芯片研发补贴 - 1,544.00 - 1,544.00
合计 1,435.93 1,544.00 165.39 2,814.55
园区企业设备投资补助 1,601.32 - 165.39 1,435.93
合计 1,601.32 - 165.39 1,435.9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负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负
差异 债 差异 债
设定受益计划公允价值变动 216.20 43.24 194.31 38.86
使用权资产 11,494.56 1,905.26 13,010.70 2,169.99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3,834.04 2,075.11 13,083.35 1,962.50
其他 3.30 0.66 - -
合计 25,548.10 4,024.26 26,288.35 4,171.35
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04%和 19.50%。主要为使用权资产和固定资产累计折
旧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标的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资产负债率(%) 73.95 69.60
流动比率(倍) 0.94 1.19
速动比率(倍) 0.59 0.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757.82 26,703.43
利息保障倍数(倍) 0.65 6.16
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转换公司债券等融资金额增加。2022 年至 2023 年,标的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
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1)标的公司 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性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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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增加;2)标的公司增加预付设备款以及增加开发支出等非流动资产投入;3)标的
公司长期借款即将到期,将其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导致流动负债进一步
增加。
体波动和标的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影响,标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呈现下降趋势。
资金需要,当期新增借款和长期应付款较多所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项目 同行业可比公司
中际旭创 26.15 27.11
新易盛 15.12 17.82
联特科技 18.32 15.44
资产负债率(%)
光迅科技 29.89 38.29
平均值 22.37 24.66
标的公司 73.95 69.60
中际旭创 2.60 2.94
新易盛 5.00 4.51
联特科技 3.33 5.16
流动比率(倍)
光迅科技 3.07 2.25
平均值 3.50 3.71
标的公司 0.94 1.19
中际旭创 1.61 1.75
新易盛 3.89 2.94
联特科技 2.14 3.81
速动比率(倍)
光迅科技 2.45 1.49
平均值 2.52 2.50
标的公司 0.59 0.74
中际旭创 24.91% 18.9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新易盛 26.46% 27.16%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联特科技 10.89% 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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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同行业可比公司
光迅科技 13.50% 12.85%
平均值 18.94% 19.44%
标的公司 10.64% 17.7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
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不同程度
引入了权益性资本,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规模较大、长短期借款融资需求减少,而标的
公司现阶段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银行借款、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
(1)标的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2 3.68
存货周转率(次) 2.20 2.67
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标的公司自身业务结构调整,业绩存在一定下滑,同时部分下游客户的经营受到 5G 行
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回款压力增加,出现阶段性短期逾期的情况,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
加。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项目 同行业可比公司
中际旭创 5.24 5.50
新易盛 4.50 5.34
联特科技 4.37 5.4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光迅科技 3.42 4.35
平均值 4.38 5.16
标的公司 2.92 3.68
存货周转率(次) 中际旭创 1.76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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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同行业可比公司
新易盛 1.76 1.40
联特科技 1.28 1.79
光迅科技 2.22 2.33
平均值 1.75 1.82
标的公司 2.20 2.67
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相较于可比公司,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主要系标的公司客户通常为行业龙头,标的公司给予的信用期相对较长。报告期各
期末,存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运能力较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8,103.00
万元,系标的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除此之外,标的
公司不存在其他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
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9,346.57 150,084.13
其中:营业收入 129,346.57 150,084.13
二、营业总成本 131,895.70 136,831.68
其中:营业成本 103,183.57 110,625.96
税金及附加 124.50 128.47
销售费用 3,254.06 3,967.09
管理费用 11,012.36 11,094.34
研发费用 10,889.90 10,400.47
财务费用 3,431.31 6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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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 4,639.13 2,673.97
利息收入 201.36 107.89
加:其他收益 1,861.64 553.9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20.37 -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7.23 39.6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09.81 -1,261.9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3.17 -141.1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48.07 12,442.94
加:营业外收入 31.80 1,425.77
减:营业外支出 6.69 61.7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22.96 13,806.93
减:所得税费用 126.92 1,350.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49.88 12,456.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37.55 820.60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87.43 13,277.31
净利润为 12,456.71 万元和-1,749.88 万元。标的公司业绩存在一定下滑,主要系下游 5G
行业投资周期性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导致光模块下游需求存在波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27,441.84 98.53% 148,970.83 99.26%
其他业务收入 1,904.73 1.47% 1,113.30 0.74%
合计 129,346.57 100.00% 150,084.13 100.00%
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48,970.83 万元和 127,441.8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超
过 98%,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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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
光模块是光纤通信系统的核心基础器件,是光通信设备重要的组成部分。光模块产
品品类繁多,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各个领域对光模块的速率和性能要
求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的光模块产品可分为数据中心、
光传输、无线通信、宽带接入四种应用领域。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数据中心 46,006.08 36.10% 28,673.60 19.25%
其中:400G 及以上 33,745.21 26.48% 14,750.27 9.90%
光器件 390.55 0.31% 524.91 0.35%
光传输 59,538.21 46.72% 88,002.66 59.07%
其中:400G 及以上 2,682.32 2.10% 1,946.03 1.31%
光器件 41.97 0.03% 47.12 0.03%
无线通信 14,509.27 11.39% 24,587.82 16.51%
宽带接入 7,388.28 5.80% 7,706.75 5.17%
合计 127,441.86 100.00% 148,970.83 100.00%
在数据中心领域,随着 2023 年下半年以 ChatGPT 为首的生成式 AI 大语言模型取
得跨越式发展,其模型并行架构大幅度增加训练过程中的通信性能需求,大幅加快算力
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而光模块作为数据中心内部设备互联的载体,其性能决定了光传
输网络的承载与运输能力,是 AI 应用能否落地的关键。AI 算力中心大规模采购 400G
和 800G 高速光模块产品,配合 GPU 的海量运算,以支持大模型的训练和推理。在此
情境下,市场对光模块可靠性要求提高、高速率产品迭代周期缩短,对于高端光模块产
品的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并加速光模块向 800G、1.6T 及以上速率产品的迭代。
标的公司数据中心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的光模块产品,主要为 400G 及 800G
的光模块产品。这些产品专为满足数据中心高速、高密度的数据传输需求而设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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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处理更大规模的数据负载,同时保持低功耗和高效率,能够支持数据中心在进
行大规模数据处理和存储时所需的高吞吐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数据中心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8,673.60 万元和 46,006.08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9.25%和 36.10%。2023 年度,标的公司数据中心领
域的销售收入较 2022 年度增加 17,332.47 万元,同比增长 60.45%,主要系行业在 AI 的
推动下,高速率产品的需求旺盛,而标的公司的高速率产品在性能优秀的同时保持了高
度的稳定性,受到客户青睐。
在光纤通信领域,随着 5G 网络和高速互联网的普及,对于高速率、低延迟的光模
块需求日益增长。100G 和 400G 等高速光模块因其出色的数据传输能力,已成为光纤
通信领域的主流选择。高速光模块对于实现 5G 网络的高带宽和低延迟特性至关重要,
同时也满足高速互联网对于大数据量传输的需求。
光传输是标的公司产品的传统应用领域。标的公司在光传输领域提供丰富的产品线,
覆盖从基础的 1G、2.5G、10G 到高速的 100G、400G 的各个速率级别,产品矩阵能够
灵活适应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光传输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8,002.66 万元和 59,538.21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9.07%和 46.72%。2023 年度,标的公司光传输领域
的销售收入较 2022 年度减少-28,464.45 万元,同比下降 32.34%。主要系国内 5G 建设
周期放缓,下游采购减少导致。
在无线通信领域,随着 5G 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商用部署的加速,无线网络对于高带
宽和低延迟的需求日益凸显。光模块产品在无线通信基站的回传和前传网络中发挥着重
要作用,尤其是在支持 5G 基站的密集部署和大容量数据传输方面。
标的公司无线通信的产品主要为 5G 前传产品,这些产品主要应用于 5G 基站中的
有源天线单元(AAU)和分布单元(DU)之间的信号传输,主要包括 10G、25G、50G、
要求,能够有效支持 5G 网络的高数据吞吐量和高连接密度,确保了信号传输的稳定性
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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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线通信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4,587.82 万元和 14,509.27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51%和 11.39%。2023 年度,标的公司无线通信领
域的销售收入较 2022 年度下降 10,078.55 万元,同比减少 40.99%。主要系 5G 基础设施
投资具有一定周期性,随着 5G 网络覆盖的逐步完善、行业竞争加剧,对光模块的需求
出现波动。
在宽带接入领域,光纤到户(FTTH)技术的推广使得家庭和企业用户对于高速稳
定的互联网接入需求不断上升。随着技术的发展,光模块为宽带接入网络提供了清晰的
升级路径。
标的公司的宽带接入产品主要应用于将家庭用户连接到服务提供商的光纤网络中
的光网络单元(ONU)或光线路终端(OLT)设备中,提供高速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标
的公司的宽带接入产品包括 GPON、10GPON 等,满足不同用户的接入速度需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宽带接入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706.75 万元和 7,388.29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17%和 5.80%。2023 年度,标的公司宽带领域的销
售收入较 2022 年度下降 358.47 万元,同比减少 4.13%,报告期内较为稳定。
(2)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数据中心 6,022.39 7,058.58 13,435.74 19,489.38 9,379.84 6,189.73 6,983.14 6,120.89
光传输 12,468.18 17,010.41 12,762.17 17,297.46 18,553.92 25,416.03 25,429.16 18,603.55
无线通信 2,664.78 3,800.43 3,329.13 4,714.92 5,676.09 7,710.87 5,743.10 5,457.76
宽带接入 445.32 1,515.89 2,898.62 2,528.46 968.91 982.34 2,306.93 3,448.56
合计 21,600.67 29,385.31 32,425.67 44,030.22 34,578.76 40,298.97 40,462.33 33,630.76
光通信模块行业通常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各产
品收入存在周期性波动,这主要受到 5G 行业动态和 AI 行业发展的影响:
的收入为 32,925.12 万元,占 2023 年全年收入的 71.57%,2023 年下半年数据中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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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入显著增长。2023 年,得益于 AI 应用的快速增长,尤其是 ChatGPT 所领衔的大模
型的火爆,数据中心领域的光模块需求则呈现出上升趋势。AI 技术的蓬勃发展推动了
对数据中心算力的更高要求,从而增加了对高速光模块产品的需求,尤其是在 400G、
性完成,运营商对相关设备的采购需求有所下降,该 5G 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导致了光传
输和无线通信领域的光模块需求出现暂时性减少,从而导致标的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收
入一定程度下滑。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美洲地区 66,250.43 51.98% 82,215.10 55.19%
中国境内 50,074.98 39.29% 52,988.85 35.57%
欧洲地区 7,202.70 5.65% 7,844.55 5.27%
亚太地区 3,913.75 3.07% 5,922.31 3.98%
合计 127,441.86 100.00% 148,970.82 100.0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中国境内和美洲地区,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上
述两个区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90.76%和 91.28%。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02,849.23 99.68% 109,564.77 99.04%
其他业务成本 334.34 0.32% 1,061.19 0.96%
合计 103,183.57 100.00% 110,625.96 100.00%
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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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数据中心 38,686.52 37.61% 22,322.43 20.37%
光传输 45,703.75 44.44% 61,876.37 56.47%
无线通信 14,110.50 13.72% 19,702.32 17.98%
宽带接入 4,348.46 4.23% 5,663.65 5.17%
合计 102,849.23 100.00% 109,564.77 100.00%
标的公司各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与主营业务收入一致。
(2)营业成本按成本性质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75,566.28 73.23% 81,170.23 73.37%
直接人工 17,199.72 16.67% 18,623.10 16.83%
制造费用 9,766.98 9.47% 9,743.87 8.81%
运输费用 650.59 0.63% 1,088.76 0.98%
合计 103,183.57 100.00% 110,625.96 100.00%
标的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输费构成。直接材
料主要为电子元件、集成电路芯片、光学器件、结构件、PCB 板等,制造费用主要为间
接人工、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水电费。
(1)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划分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数据中心 15.91%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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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光传输 23.24% 29.69%
无线通信 2.75% 19.87%
宽带接入 41.14% 26.51%
合计 19.30% 26.45%
高速发展影响,高速产品的生命周期明显缩短。2023 年下半年,标的公司 400G 光模块
通过下游客户的认证,产品销量开始放量增长,而毛利率降低主要系数据中心领域的高
速率产品替代成本高、客户黏性较强,标的公司为在高速率光模块领域提高市场份额,
给予客户一定的优惠。拥有充足的稳定客户的情况下,跟上高速率产品 400G 向 800G、
熟的 800G 产品技术,并同步开发 1.6T 的产品,以保障标的公司能够随时跟上下一次的
产品代际更新的浪潮。
年度同比下降 6.45%。光传输的产品主要为 100G 及以下速率,产品技术成熟,生命周
期基本进入成熟期,且随着下游 5G 行业周期性波动,行业竞争激烈,价格下降,从而
导致毛利率有所减少。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分析
表所示: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中际旭创 34.14% 29.80%
新易盛 30.99% 36.67%
联特科技 25.48% 32.26%
光迅科技 29.56% 30.34%
平均值 30.04% 32.27%
标的公司 19.30% 26.45%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取自其光模块业务板块
的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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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的
生产经营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标的公司采用 IDM 模式,即拥有从光芯片到光模块产品的综合性研发能力与垂直
技术整合能力,具备国内竞争对手少有的 50G、100G EML 等高速率光芯片自主设计制
造能力,对供应商的依赖相对较小,具备生产自主可控的优势。但相应的需要在全生产
链条中都投入大量的设备与人力,标的公司相对体量较小,未形成足够的规模优势以稀
释固定成本,从而导致毛利率低于同行业。而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和 AI 的需求增长,标
的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可控的光芯片研发生产,快速响应产品迭代的需求,从而提高毛利
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印花税 117.06 121.45
城建税 4.32 4.08
教育费附加 1.85 1.75
地方教育费附加 1.23 1.17
环保税 0.03 0.02
合计 124.50 128.47
报告期内保持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3,254.06 2.52% 3,967.09 2.64%
管理费用 11,012.36 8.51% 11,094.34 7.39%
研发费用 10,889.90 8.42% 10,400.47 6.93%
财务费用 3,431.31 2.65% 615.36 0.4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28,587.63 22.10% 26,077.25 17.38%
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7.38%和 22.10%。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薪酬费用 2,023.09 62.17% 3,072.39 77.45%
差旅费 306.52 9.42% 184.60 4.65%
宣传费 230.73 7.09% 147.25 3.71%
股份支付费用 214.28 6.59% 176.44 4.45%
办公费 109.22 3.36% 160.19 4.04%
返修和维保费 269.42 8.28% 73.69 1.86%
物业租赁费 31.69 0.97% 42.83 1.08%
技术服务费 28.72 0.88% 58.11 1.46%
折旧摊销 28.38 0.87% 27.48 0.69%
其他 12.00 0.37% 24.10 0.61%
合计 3,254.06 100.00% 3,967.09 100.00%
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64%和 2.52%,占比相对稳定,主要由薪酬费用、差旅费、
宣传费、股份支付费用等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中际旭创 1.16% 0.94%
新易盛 1.21% 1.59%
联特科技 3.39% 2.72%
光迅科技 2.24% 2.49%
平均值 2.00% 1.9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标的公司 2.52% 2.64%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薪酬费用 3,730.37 33.87% 4,673.19 42.12%
中介机构费用 2,293.11 20.82% 526.50 4.75%
折旧摊销 2,156.78 19.59% 1,769.52 15.95%
股份支付费用 1,435.32 13.03% 2,476.58 22.32%
软件运维费 456.16 4.14% 520.37 4.69%
差旅费 251.15 2.28% 168.29 1.52%
董事费 129.50 1.18% 134.03 1.21%
办公费 120.82 1.10% 198.94 1.79%
商业保险费 110.10 1.00% 162.14 1.46%
维修费 105.19 0.96% 210.42 1.90%
物业和租赁费 67.92 0.62% 105.67 0.95%
水电燃气费 73.86 0.67% 72.06 0.65%
技术服务费 38.70 0.35% 15.02 0.14%
其他 43.37 0.39% 61.60 0.56%
合计 11,012.36 100.00% 11,094.34 100.00%
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39%和 8.51%。管理费用主要为薪酬费用、中介机构费用、
折旧摊销、股份支付费用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中际旭创 4.05% 5.26%
新易盛 2.46% 2.55%
联特科技 6.35% 5.1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光迅科技 1.92% 1.92%
平均值 3.69% 3.72%
标的公司 8.51% 7.39%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经营规模存
在一定差异,标的公司收入规模相对较小,相关人员从事管理等活动存在一定规模的固
定薪酬支出及其他费用支出,导致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等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
(3)研发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110.03 46.92% 5,550.56 53.37%
材料支出 2,332.03 21.41% 1,792.19 17.23%
折旧摊销 1,661.76 15.26% 1,599.19 15.38%
水电物业费 554.4 5.09% 402.35 3.87%
股份支付费用 527.12 4.84% 385.15 3.70%
其他 704.55 6.47% 671.03 6.45%
合计 10,889.90 100.00% 10,400.47 100.00%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3%和 8.42%。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支出、
折旧摊销等构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活动主要围绕开发不同速率和应用场景的光
模块展开。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投入占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中际旭创 7.55% 8.22%
新易盛 9.96% 10.24%
联特科技 4.32% 5.66%
光迅科技 10.59% 8.02%
平均值 8.11% 8.0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标的公司 11.86% 9.19%
注:可比公司研发投入占比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中际旭创、联特科
技、光迅科技及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包含其资本化投入金额。
标的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标的公司为 IDM 模式,拥有从光
芯片到光模块产品的综合性研发能力与垂直技术整合能力,具备国内竞争对手少有的
高的投入。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息支出 4,639.13 2,673.97
减:利息收入 201.36 107.89
汇兑损益 -1,153.54 -2,044.07
手续费及其他 147.08 93.35
合计 3,431.31 615.36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1%和 2.65%。
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当期新增借款和长期应付款较多所致。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标
的公司的汇兑收益分别为 2,044.07 万元和 1,153.54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的业务覆盖全
球多个地区,其产品销售的结算货币包括以美元为主的多种外币,受汇率波动影响产生
一定的汇兑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园区设备投资补贴 165.39 165.39
芯片研发补贴 1,514.00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科技奖励 95.68 177.39
水电气退税 56.47 47.95
稳岗补贴 20.08 97.51
手续费返还 8.80 11.23
发展改革奖励 1.22 -
技术改造补贴 - 54.46
合计 1,861.64 553.9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188.85 -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合计 -20.37 -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2.81 38.6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42 0.98
合计 -87.23 39.6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809.81 -1,261.93
合计 -809.81 -1,2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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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3.17 -141.18
合计 -43.17 -141.1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外收入 31.80 1,425.77
营业外支出 6.69 61.7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17 -141.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1,852.84 542.70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25.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37 1,363.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79 51.6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808.62 1,817.1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57.31 472.1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51.31 1,345.01
万元,主要构成系政府补助和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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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及备
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资产总额 883,141.63 1,300,382.93 47.25%
负债总额 282,861.49 667,184.48 13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48,717.79 178,064.36 265.50%
净利润 -38,676.54 -40,334.58 -4.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9,014.95 -39,908.56 -2.29%
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索尔思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
营业收入预计将得到较大程度提升。2023 年度因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出现一
定程度亏损,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一期业
绩良好,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且与上市公司在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相匹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1)主要优势
索尔思光电的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拥
有完整的研发、制造、销售部门,进行全球化布局,其解决方案和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
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
光芯片国产化率总体较低,目前国内市场高速率光芯片仍主要依赖进口。索尔思光
电采用 IDM 模式,具备国内竞争对手少有的 50G、100G EML 等高速率光芯片自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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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制造能力,具备可实现从光芯片到光模块产品垂直技术整合能力。标的公司的竞争优
势详见本节“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2)主要劣势
从本次交易出发,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
人员规模将随之增加。未来上市公司需要在产品、研发、财务、人员及公司文化等方面
与标的公司进行深度融合,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间是否能及时
有效地实现整合尚不确定,不排除因整合不及预期导致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未来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化情况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3,862.02 16.29% 170,273.58 13.09% 26,411.56 18.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81.11 0.13% 9,284.11 0.71% 8,103.00 686.05%
应收票据 72.12 0.01% 72.12 0.01% - -
应收账款 7,728.98 0.88% 55,562.63 4.27% 47,833.65 618.89%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2,821.68 0.22% 2,821.68 -
预付款项 393.70 0.04% 1,620.61 0.12% 1,226.91 311.64%
其他应收款 57,072.67 6.46% 58,958.94 4.53% 1,886.27 3.31%
存货 88,288.06 10.00% 140,876.55 10.83% 52,588.49 59.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252.76 0.02% 252.76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752.21 0.65% 6,682.49 0.51% 930.27 16.17%
流动资产合计 304,350.87 34.46% 446,405.46 34.33% 142,054.59 46.67%
长期应收款 - - 206.26 0.02% 206.26 -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 - 219.51 0.02% 21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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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化情况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变动率
长期股权投资 99,845.89 11.31% 99,845.89 7.6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924.47 3.50% 30,924.47 2.38% - -
投资性房地产 384,185.78 43.50% 384,185.78 29.54% - -
固定资产 9,073.97 1.03% 54,701.89 4.21% 45,627.92 502.84%
在建工程 - - 2,930.36 0.23% 2,930.36 0.00%
使用权资产 147.25 0.02% 12,006.81 0.92% 11,859.56 8054.23%
无形资产 11,208.78 1.27% 16,540.33 1.27% 5,331.55 47.57%
开发支出 - - 8,223.52 0.63% 8,223.52 -
商誉 2,197.41 0.25% 203,980.80 15.69% 201,783.39 9182.78%
长期待摊费用 418.78 0.05% 3,556.98 0.27% 3,138.20 749.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81.94 1.35% 20,505.72 1.58% 8,623.77 72.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906.49 3.27% 16,149.17 1.24% -12,757.32 -44.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8,790.76 65.54% 853,977.47 65.67% 275,186.71 47.55%
资产总计 883,141.63 100.00% 1,300,382.93 100.00% 417,241.30 47.25%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
将得到较大程度提升;由于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光芯片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资产将主要增加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科目。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
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45,405.3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4,270.03 -
应付账款 23,348.93 75,022.28 221.31%
预收款项 2,212.99 2,212.99 -
合同负债 11,999.48 12,011.22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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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应付职工薪酬 3,056.37 7,948.07 160.05%
应交税费 35,583.53 36,360.13 2.18%
其他应付款 18,412.78 18,661.33 1.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230,776.48 -
流动负债合计 102,087.22 464,831.37 355.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5,519.99 175,519.99 -
租赁负债 82.48 12,707.55 15306.84%
长期应付款 - 1,174.44 -
递延收益 - 2,814.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71.81 10,136.59 96.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0,774.28 202,353.11 11.94%
负债总计 282,861.49 667,184.48 135.87%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万通发展向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支付
现金因未实际支付而列报“其他流动负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备考后负债
总额为 667,184.48 万元,增长率为 135.87%,主要系尚未支付的本次交易款项。除此之
外,本次交易中,负债增加以增加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为主。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
力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流动比率(倍) 2.98 0.96
速动比率(倍) 2.12 0.66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03 51.31
利息保障倍数(倍) -2.81 -1.7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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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影响。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商誉 2,197.41 万
元,本次交易后商誉预计为 203,980.80 万元,由于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尚未确定,考虑到
评估基准日与完成购买日存在期间损益调整等事项,最终的合并商誉以合并对价与完成
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定。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确认
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
险。商誉减值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拟尽快完成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业务整合,提升整合绩效与整体盈利能力,
以应对商誉减值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在既定的通信及数字科技战略布局的指导方向上做出的投资
决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强在通信领域的布局,聚合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
关键资源、关键技术、关键团队,强化产业链布局,实现 AI 和卫星互联网时代下的通
信与数字科技战略发展。此外,随着市场布局和业务扩张,上市公司将持续提升内控治
理,完善管理架构,建立更包容多元的企业文化从而提升公司总体的全球竞争能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和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本次交
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备考)
资产总额 883,141.63 1,300,382.93 951,906.32 1,353,490.21
负债合计 282,861.49 667,184.48 313,044.52 681,967.4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63,263.33 571,538.34 602,183.40 610,199.40
营业收入 48,717.79 178,064.36 42,214.93 192,299.05
利润总额 -36,787.66 -38,318.78 -39,592.06 -25,785.13
净利润 -38,676.54 -40,334.58 -34,284.23 -21,827.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014.95 -39,908.56 -32,310.73 -24,789.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17 -0.13
资产负债率(%) 32.03 51.31 32.89 50.39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营业绩
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49,128.02 21,627.92 127.15%
营业利润 5,176.53 -2,780.47 286.17%
利润总额 5,176.55 -2,555.32 302.58%
净利润 4,774.86 -2,499.14 291.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06.38 -2,499.01 29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营
业收入预计将得到较大程度提升。标的公司最近一期业绩良好,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且与上市公司在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相匹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
公司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
核心竞争力。
(二)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建立了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
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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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管理制度,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四)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由于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价款,
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产生大额资本性支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
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和完善的实际需要,在综合考量自身
财务结构、资金状况和融资渠道的基础上,拟定具体的资本性支出计划,上市公司将按
照《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五)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计划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形式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另需支付一定
的境内外中介机构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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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财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411.55 21,075.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03.00 -
应收账款 47,833.65 40,813.77
应收款项融资 2,821.68 2,525.86
预付款项 1,226.91 1,492.49
其他应收款 1,886.28 1,098.83
存货 52,588.49 41,419.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52.76 97.24
其他流动资产 930.27 1,133.65
流动资产合计 142,054.59 109,656.7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06.26 69.25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219.51 194.31
固定资产 45,627.92 48,161.05
在建工程 2,930.36 2,248.21
使用权资产 11,859.56 14,171.41
无形资产 5,331.55 6,592.51
开发支出 8,223.52 4,415.50
长期待摊费用 3,138.20 3,388.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83.26 7,383.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18.68 2,176.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238.81 88,799.69
资产总计 232,293.40 198,456.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405.38 36,781.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32,137.87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51,673.34 42,390.72
合同负债 11.74 21.59
应付职工薪酬 4,891.70 7,308.28
应交税费 776.61 1,631.90
其他应付款 248.55 382.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690.32 2,304.41
其他流动负债 1,314.84 1,172.43
流动负债合计 151,150.35 91,993.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25,692.44
租赁负债 12,625.07 14,823.86
长期应付款 1,174.44 -
递延收益 2,814.55 1,435.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24.26 4,171.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38.32 46,123.58
负债合计 171,788.67 138,117.21
股东权益:
股本 13.37 13.06
资本公积 111,861.29 109,208.67
其他综合收益 6,064.11 6,801.10
未分配利润 -58,328.69 -56,690.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9,610.08 59,332.20
少数股东权益 894.65 1,007.03
股东权益合计 60,504.73 60,339.2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32,293.40 198,456.4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9,346.57 150,084.13
其中:营业收入 129,346.57 150,084.13
二、营业总成本 131,895.70 136,831.68
其中:营业成本 103,183.57 110,625.96
税金及附加 124.50 128.4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费用 3,254.06 3,967.09
管理费用 11,012.36 11,094.34
研发费用 10,889.90 10,400.47
财务费用 3,431.31 615.36
其中:利息费用 4,639.13 2,673.97
利息收入 201.36 107.89
加:其他收益 1,861.64 553.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3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7.23 39.6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09.81 -1,261.9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3.17 -141.1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48.07 12,442.94
加:营业外收入 31.80 1,425.77
减:营业外支出 6.69 61.7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22.96 13,806.93
减:所得税费用 126.92 1,350.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49.88 12,456.7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37.55 820.6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36.99 823.1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56 -2.51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87.43 13,277.3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375.05 13,324.4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2.38 -47.1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9,059.30 152,226.7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95.57 4,477.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48.70 1,924.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003.56 158,628.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8,128.66 95,542.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355.61 30,195.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15.35 982.8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31.30 4,80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530.92 131,526.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72.64 27,101.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95.26 0.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5.26 0.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523.28 7,648.3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23.28 7,648.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28.02 -7,647.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4.6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4.6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5,710.47 80,139.4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376.08 26,982.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086.55 109,117.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4,135.87 76,782.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28.54 1,186.9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76.98 37,610.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941.39 115,580.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45.16 -6,463.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517.23 -8,558.4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72.56 4,432.4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609.33 14,176.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81.89 18,609.33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期财务信息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阅的主
要财务数据及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率
资产总额 231,964.03 232,293.40 -0.14%
负债总额 168,170.63 171,788.67 -2.11%
所有者权益总额 63,793.40 60,504.73 5.4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49,128.02 21,627.92 127.15%
营业利润 5,176.53 -2,780.47 286.17%
利润总额 5,176.55 -2,555.32 302.58%
净利润 4,774.86 -2,499.14 291.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06.38 -2,499.01 29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上市公司备考财务资料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0,273.58 200,484.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9,284.11 1,151.50
应收票据 72.12 -
应收账款 55,562.63 46,967.6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融资 2,821.68 2,525.86
预付款项 1,620.61 1,550.43
其他应收款 58,958.94 71,524.24
存货 140,876.55 154,294.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52.76 97.24
其他流动资产 6,682.49 7,851.18
流动资产合计 446,405.46 486,446.7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06.26 1,199.74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219.51 194.31
长期股权投资 99,845.89 103,240.1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924.47 37,029.64
投资性房地产 384,185.78 397,845.20
固定资产 54,701.89 57,744.24
在建工程 2,930.36 2,248.21
使用权资产 12,006.81 14,202.71
无形资产 16,540.33 18,603.38
开发支出 8,223.52 4,415.50
商誉 203,980.80 203,980.80
长期待摊费用 3,556.98 3,994.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505.72 20,169.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149.17 2,176.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3,977.47 867,043.44
资产总计 1,300,382.93 1,353,490.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405.38 36,781.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4,270.03 -
应付账款 75,022.28 70,231.57
预收账款 2,212.99 1,890.99
合同负债 12,011.22 17,358.86
应付职工薪酬 7,948.07 13,023.91
应交税费 36,360.13 41,130.54
其他应付款 18,661.33 18,9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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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163.45 28,565.90
其他流动负债 230,776.48 230,634.07
流动负债合计 464,831.37 458,544.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5,519.99 196,080.15
租赁负债 12,707.55 14,823.86
长期应付款 1,174.44 -
递延收益 2,814.55 1,435.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36.59 11,082.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2,353.11 223,422.66
负债合计 667,184.48 681,967.44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71,538.34 610,199.40
少数股东权益 61,660.11 61,323.38
股东权益合计 633,198.45 671,522.7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300,382.93 1,353,490.21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8,064.36 192,299.05
减:营业成本 136,845.30 136,353.82
税金及附加 7,374.50 17,410.58
销售费用 7,486.94 8,674.46
管理费用 23,202.65 25,471.39
研发费用 11,715.86 10,703.22
财务费用 10,238.28 8,771.13
其中:利息费用 14,197.45 14,184.09
利息收入 2,963.80 3,470.49
加:其他收益 1,922.50 613.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523.35 -136.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587.47 -894.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732.61 -8,807.3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733.74 -1,1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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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987.89 -2,957.3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4.74 -144.2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8,862.30 -27,713.99
加:营业外收入 956.54 1,996.32
减:营业外支出 413.01 67.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318.78 -25,785.13
减:所得税费用 2,015.80 -3,957.6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334.58 -21,827.5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92.99 1,294.0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76.85 1,325.6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13 -31.63
六、综合收益总额 -40,727.56 -20,533.4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0,285.42 -23,464.2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42.15 2,9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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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公司目
前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中对交易对方从事标的业务的限制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万通发展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不存在与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业务重合的情况,因此
不会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
如下:
“1、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
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
及其子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
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
本公司/本人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
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司或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
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
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效。”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VPA 咨询服务 42.43 40.36
合计 42.43 40.36
议已于 2023 年末终止。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村私募 咨询 57.01 -
合计 57.01 -
提供咨询服务,2023 年度结算服务费 57.01 万元,该协议已于 2024 年初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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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PA 架构拆除
VPA 系标的公司原持股 100%的股东,为标的公司原上层持股架构安排,相关历史
沿革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之“(一)
标的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 2022 年初,标的公司欠付股东 VPA 3.88 亿元,按 LOBOR 利率加 1%进行计
息,无担保无固定偿还期限。
签署的《换股协议》,VPA 将华美银行贷款余额 2.57 亿元和部分应计利息划转至标的
公司,同时 VPA 免除标的公司欠付 VPA 的关联往来款 4.81 亿元,二者差额 2.24 亿元
转增资本公积。
(2)资金拆借
截至 2022 年初,标的公司欠付一村资本 9,732.11 万元,系一年期无息信用借款,
已于 2022 年偿还。
(3)可转换债券
万元),约定年利率为 5%,转股期为 3 个月,最长期限不超过 2023 年 12 月 28 日,所
欠款项已于 2023 年内偿还,并支付利息 57.24 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商品 - - 1,905.87 3.91%
关联租赁 45.69 0.60% 242.44 0.50%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无其他新增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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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为维护股东利益,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将
继续通过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措施来规范关
联交易。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
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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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存在因无法获得批准而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人华西股份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境外收购涉及的法律、政策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为跨境收购,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布于开曼、美国、荷兰、卢森堡
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因此本次交易须符合各国家、地区关于外资并购的相关政策及法规。
由于不同国家与国内经营环境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境内外相关政策和相关法规存在调整
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一系列境外收购风险,包括生产及销售地区的政治风险、政
策风险、法律风险等。
政治风险和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生产及销售地区的政局稳定性、对外资政策的政策连
贯性等发生变化,从而造成投资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本次交易相关
交易文件的签署、履行、理解和争议解决均涉及境外成文法律或习惯法,公司对境外相
关成文法和习惯法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足,公司境外收购行为因境外法律问题处理不当,
从而遭受成本增加、时间延长、收购失败等与预期目标相违背的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境
外收购是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行为组合,涉及收购过程中任何的操作、法律文件都必须符
合境外法律的要求,否则,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法律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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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设置业绩补偿机制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属于与第三方进
行的市场化产业并购,交易各方基于市场化商业谈判而未设置业绩补偿,该安排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标的公司未来实现盈利低于预期,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股
东权益造成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未设置业绩补偿机制的风险。
(四)资金筹措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上市
公司需要支付对价涉及金额较大,若上市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
交易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同时,
交易对价部分需要通过贷款等债务性融资的方式筹措,从而预期增加上市公司财务费用,
整体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与交易对方协商的过程中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机构或个人利用关于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交易的行为,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
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
一致,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本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
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六)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会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
《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新增商誉 201,783.39 万元,
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 15.5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
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若未来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发展放缓,标的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若未来出现
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假设商誉减值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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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备考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将减少 20,178.34 万元。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的分手费风险
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了本次交易相关的
分手费事宜。协议中关于上市公司分手费约定的内容如下:
“(1)自万通发展就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其中须包括对本协议的审议)召
开董事会后 90 日内(含当日),如标的股份未进行交割,万通发展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且无需向本协议其他各方承担任何本协议项下之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自万通发展就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其中须包括对本协议的审议)召开董事会
后 90 日后,除仅因本协议转让方及标的公司未根据本协议第 6.1(7)条及 6.2 条约定
履行其义务外,如(i)万通发展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及公告且未能就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标的公司及本协议转让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或(ii)经万通发展股
东大会审议否决本次交易,则万通发展应在前述任一情形发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孰
早),向标的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1%作为分手费(含税)。
(2)如万通发展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期限已届满后 90 天内未支付出标的股份
转让价款且本协议各方未就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延期支付时间另行达成一致,则视为万
通发展放弃本次交易。万通发展应在前述 90 天届满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
账户支付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5%作为分手费(含税)。如万通发展已向本协议转
让方支付任何款项,则本协议转让方在扣除分手费后,应根据本协议第 9.6 条之约定向
万通发展返还剩余款项(如有)。”
如出现上述情况,预计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将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涉及分手
费的相关内容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一、《股份转让协议》
的主要内容”之“(九)分手费”和“二、《南方通信之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之“(九)分手费”。
(八)交易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对标的公司控制力及其经营稳定性的前提下,
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将进一步整合。若后续整合不力,将会引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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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发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下降、人员结构不稳定和管理效率下降等多个方面的潜在风
险,影响本次交易的预期目标。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标的公司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标的公司已掌握
了 100G、400G、800G 高速光模块的批量生产能力,可快速依据客户不同需求,满足客
户不同条件下使用的光模块产品,从而保证高速光模块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随着 5G
建设暂时性放缓和 AI 的快速发展,光模块下游主力市场由电信市场转向数通市场,主
流产品从 100G 转向 400G 乃至 800G。标的公司虽然已具备上述主流产品的批量生产能
力,也取得了一定的全球市场影响力,但规模仍相对较小。如果标的公司对未来市场动
态和行业发展趋势出现误判,开发的光模块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或错失市场窗口,将会
出现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受到冲击的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涉及的标
的公司市场竞争风险。
(二)境外销售风险
标的公司的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地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超过 60%,标的公司产品境外销售主要销往美洲地区,如若相关国家和地区
的政治环境、经济景气度及购买力水平、经贸关系、关税及非关税壁垒以及行业标准等
政治经济政策因素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标的公司主要业务资源的延续,亦或美元等主要
结算货币汇率发生大幅的不利变动,将对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三)供应链风险
目前,标的公司主要采用 IDM 模式,具有综合性研发能力和垂直整合能力,实现
了光芯片设计、研究和生产,光器件生产,光模块设计、组装测试一体化。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着稳定的采购关系,能够稳定的获得原材料供应,但如果未
来宏观环境或国际贸易局势变化,造成行业上游光学器件、集成电路芯片等厂商的产能
持续紧张,或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无法有效保证对标的公司的供应,标的公
司将面临供应链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
司供应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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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50,084.13 万元和 129,346.57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2,501.35 万元和-1,638.07 万元。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
《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标的公司 2024 年 1-3 月份收入为 49,128.02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4,806.38 万元。
标的公司业绩由于行业变化和产品结构变化,存在一定的波动。预期标的公司所生
产的高速率光模块需求将伴随人工智能等下游产业的发展而高速增长,标的公司业绩预
计将得到积极的提升,但如果未来宏观形势、行业情况等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实现
业绩低于预期,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五)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的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地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超过 60%,其产品销售的结算货币包括以美元、人民币为主的多种货币,不
仅面临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还面临不同币种交易带来的汇兑风险。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 2,044.07 万元和 1,153.54 万元。尽管标的公司受益于人民币兑美
元贬值的影响,报告期内存在汇兑收益,但未来若美元、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
能对标的公司的收入和财务费用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税收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布全球多个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存在各自不同的税收政策,
各经营主体的实际税率受到管辖区域内税率变化及其他税法变化的影响,进而对上市公
司未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造成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
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
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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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投资
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
审慎判断。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
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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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
形或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之前的具体负债情况如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的相关信息所述,上市公司的负债结
构合理,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或或有负债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的资产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
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
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
秘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总经理,并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严格予
以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继续执行相关的
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并根据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
相关议事规则、工作细则加以修订,以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符合本次交易完成
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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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
况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现金分红,提高现金分红透明度,继续实施
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市公
司在利润分配原则、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经营层在综合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及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
和稳定性。若公司拟申请再融资,则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
应当向股东大会做特别说明。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期间间隔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按当年实现
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一定比例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 15%。
公司也可在综合考虑股本规模,市值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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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应就不分红的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
及投资项目可行性讨论意见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独立董事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开披露。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
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五)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
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若遇到不可抗力及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公司可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公司董事会对调整方案作出专项说明及详细论证,提交独立董事审议后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并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市公司将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首次作出决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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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2023 年 11 月 27 日)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自查,自查范围具体包括: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及
相关知情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
和自然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上市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
人范围,与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并履行了相关的
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于本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提交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将在查询完毕后补
充披露查询情况。
七、上市公司对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中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2023】3402 号)。公司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并于 2023 年 12 月
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投资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八、公司首次公告前股价存在异常波动的说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以现金收购转让方持有
的标的公司 123,753,703 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60.16%
的股份。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在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告了《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关于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50)。公司上述公告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上证综指(000001.SH)、
证监会房地产-房地产行业指数(883028.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首次披露日前第 21 个 首次披露日前第 1 个 涨跌幅
项目
交易日(2023-10-27) 交易日(2023-11-24)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5.65 8.40 48.67%
上证综指(000001.SH) 3,017.78 3,040.97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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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披露日前第 21 个 首次披露日前第 1 个 涨跌幅
项目
交易日(2023-10-27) 交易日(2023-11-24) (%)
证监会房地产-房地产行业指数
(883028.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47.90%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跌幅 44.2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上表可知,公司在有关本次交易首次披露日前第 1 个交易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股票收盘价为 8.40 元/股,首次披露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股
票收盘价为 5.65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 48.67%。同期上
证指数(000001.SH)累计涨跌幅为 0.77%,除大盘指数因素,公司股票涨跌幅为 47.90%;
同期证监会房地产-房地产行业指数(883028.WI)累计涨跌幅为 4.40%,剔除同行业板
块因素,公司股票涨跌幅为 44.27%。
综上所述,在剔除同期上证指数(000001.SH)或证监会房地产-房地产行业指数
(883028.WI)影响后,公司股票在首次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偏离值超过
的相关标准。
首次公告前,公司已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包括公司已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签署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首次公告后,上市公司
已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填写自查报告,自查期
间为本次交易首次披露日前六个月(即自 2023 年 5 月 27 日)至自查报告出具日。根据
已取得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经上市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相关人员有内幕信
息交易的情况。
在筹划本次交易的过程中,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签署及报送程序,同时要求
各相关方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信息,并将收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息予以核对、登记并报送。通过以上方式,上市公司未发现自身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
露的情形。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中进行了相应风险提示,具体参见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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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五)本次交易可能终止
的风险”。
九、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的重大资产重组。”
十、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
有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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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 年 6 月 23 日,公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议了需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
先提交我们审阅,经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自查,我们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具备本次交易的条件。
案)》及其摘要等文件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已详细披露了本次
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证指数)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证监会房地产指数)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 47.90%和 44.27%,仍超过 20%,
股价构成异常波动情形。公司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包括控制内
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等。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证监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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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
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估值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意见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天健兴业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规。天健兴业作为本次交
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
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天健兴业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
立性。
(2)评估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天健兴业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分析方法与评估分析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
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
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
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过程中,天健兴业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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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
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银河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发表以下
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各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在取得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批准和
授权并履行全部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进行评估。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治理结
构、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
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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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做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对本次交易的客观判断。”
三、法律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上海泽昌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认为:
“本次交易的方案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各方具
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三、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之“(二)本
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内部和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程序’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并履行全部
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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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法定代表人 王晟
电话 010-80929800
传真 010-80926725
胡霄俊、冯学智、刘家琛、姜晨曦、汪颢、胡力恒、崔文心、张思卿、武怡
经办人员
璇、黄京、李煜郭、张超超、黄启知、燕天、杨哲
二、法律顾问
名称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负责人 李振涛
电话 021-61913137
传真 021-61913139
经办律师 邹铭君、蔡泳琦
三、审计机构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惠琦
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梁卫丽、孙钰斌
四、评估机构
名称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3 层 2306A 室
法定代表人 孙建民
电话 010-68081474
传真 010-68081109
经办资产评估师 周国康、栾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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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声明及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王忆会 钱劲舟 孙 华
吴丹毛 张国安 黄晓京
杨晓军 荣 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赵 毅 褚 丹 薛江莲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
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吴狄杰 张悠金 刘 锴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且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北京万通新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
律责任。
如本公司及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霄俊 冯学智
刘家琛 姜晨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 晟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万通新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律师事务所出具
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
师审阅,确认《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本律师事务所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律师:
邹铭君 蔡泳琦
负责人:
李振涛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会计师事务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
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会计师事
务所及经办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梁卫丽 孙钰斌
单位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万
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
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周国康 栾海涛
法定代表人:
孙建民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四)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二、备查地点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写字楼 D 座 4 层
联系人:杨婕、谢娟
电话:010-59071169 传真:010-5907115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之盖章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附表:知识产权一览表
一、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专利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一种 DDMI 光模块收端监控电路及其突发模式光功率监控
方法
确定交流或交流耦合信号中直流偏压的电路,架构,装置
和方法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VARIABLE BANDGAP MODULATOR FOR A
MODULATED LASER SYSTEM
OPTICAL TRANSCEIVER WITH ISOLATED MODULATOR
CONTACTS AND/OR INPUTS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ACTIVELY ALIGNED DETECTORS FOR OPTICAL AND
OPTOELECTRONIC ARRAYS
MULTI-CHANNEL OPTICAL TRANSMITTER ASSEMBLY
AND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SMALL FORM-FACTOR PLUGGABLE OPTICAL
TRANSCEIVER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TRANSIMPEDANCE AMPLIFIER(TIA) HAVING AN
USING THE SAME
BURST-MODE LASER CONTROL CIRCUIT AND THE
METHOD THEREOF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适用于双速率功率点补偿的电路,光模块,方法及光通信
系统
CIRCUIT, OPTICAL MODULE, METHODS AND OPTICAL
POINT COMPENSATION
DC LEVEL DETECTION CIRCUIT BETWEEN HIGH SPEED
SIGNAL LINE CONNECTING PORTS, A SYSTEM
INCLUDING THE CIRCUIT, AND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用于改进激光发射器功率监控和/或报告精度的方法,光发
射器,光模块,和光通信系统
METHODS, OPTICAL TRANSMITTER, OPTICAL
MODULE, AND OPTICAL COMMUNICATION SYSTEM
REPORTING ACCURACY OF A LASER TRANSMITTING
POWER
MULTI-CHANNEL, PARALLEL TRANSMISSION OPTICAL
SAME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带多重光学结构和/或表面的集成透镜,及其光模块和收发
器,和制造及使用方法
INTEGRATED LENS WITH MULTIPLE OPTICAL
STRUCTURES AND VENT HOLE
EMI SHIELDING DEVICE FOR AN OPTICAL
TRANSCEIVER
MULTIFUNCTIONAL LASER DIODE DRIVING CIRCUIT, A
USING THE SAME
INTEGRATED LENS WITH MULTIPLE OPTICAL
STRUCTURES AND VENT HOLE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TUNABLE RECEIVER INCLUDING
MICROELECTROMECHANICAL (MEMS)MIRRORS, A
TRANSCEIVER OR MODULE COMPRISING THE SAME,
AND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OPTICAL-TO-OPTICAL TRANSCEIVER AND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MULTI-CHANNEL OPTICAL MULTIPLEXERS AND
DEMULTIPLEXERS, OPTICAL TRANSMITTER,
SAME, AND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OPTICAL RECEIVER,OPTICAL TRANSCEIVER
COMPRISING THE SAME,AND METHOD OF
RECEIVER WITH A TRANSIENT EVENT OR A
TRANSIENT STATE DETERMINATION
用于光接收器的光学子器件,包含该器件的光接收器和/或
收发器,及其制造和使用方法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OPTICAL SUBASSEMBLY FOR AN OPTICAL RECEIVER,
OPTICAL RECEIVER AND TRANSCEIVER COMPRISING
THE SAME, AND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MULTI-CHANNEL OPTICAL TRANSMITTER AND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TRANSCEIVER WITH REDUCED FILTER INSERTION
SAME
LATCH FIT, DE-LATCHING MECHANISM AND OPTICAL
MODULE INCLUDING THE SAME
EMI SHIELDING DEVICE FOR AN OPTICAL
THE SAME
DE-LATCHING MECHANISM AND OPTICAL MODULE
INCLUDING THE SAME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LATCH FITTING AND LATCHING MECHANISM FOR AN
OPTICAL TRANSCEIVER, OPTICAL TRANSCEIVER
INCLUDING THE SAME, AND METHODS OF LATCHING
AND DELATCHING AN OPTICAL TRANSCEIVER
降低或消除内部光反射,提高良率,降低高温传输失效和/
器
METHODS OF REDUCING OR ELIMINATING INTERNAL
OPTICAL LIGHT REFLECTIONS, INCREASING YIELD,
REDUCING HIGH-TEMPERATURE TRANSMISSION
FAILURES AND/OR IMPROVING OSA TRANSMISSION
PERFORMANCE AND AN IMPROVED OPTICAL
TRANSCEIVER IMPLEMENTING THE SAME
OPTICAL MODULE, OPTICAL MODULE SYSTEM AND
MONITOR METHOD USING THE SAME
OPTICAL TRANSMITTER AND/OR RECEIVER
THE SAME
IMPENDANCE MATCHING CIRCUIT FOR OPTICAL
USING THE S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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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一种基于 EA 光电流的发光功率监测和 APC 控制电路与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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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DE60201404160 LASERIMPULSSTEUERUNGSSCHALTUNG UND -
一种高速信号线连接端口的 DC 检测电路及设备和一种光电
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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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Magnolia Source DYNAMIC MEMORY ALLOCATION IN AN OPTICAL
(Cayman) Limited TRANSCEIVER
Magnolia Source OPERATIONAL STATUS FLAG GENERATION IN AN
(Cayman) Limited OPTICAL TRANSCEIVER
METHOD, CIRCUITRY AND APPARATUS FOR
Magnolia Source OUTPUTTING A STABLE OPTICAL SIGNAL IN A DENSE
(Cayman) Limited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 DEVICE
DURING FAST CHANGES OF OPERATING CONDITIONS
CIRCUITS, ARCHITECTURES, APPARATUSES, SYSTEMS,
Magnolia Source AND METHODS FOR MERGING OF MANAGEMENT AND
(Cayman) Limited DATA SIGNALS, AND FOR RECOVERY OF A
MANAGEMENT SIGNAL
Magnolia Source RAMPED, VARIABLE POWER UV ADHESIVE CURE
(Cayman) Limited PROCESS FOR IMPROVED ALIGNMENT
Magnolia Source CIRCUIT AND METHOD FOR LIMITING CURRENT TO
(Cayman) Limited PREVENT ROLL-OVER IN LASER DIODES
APPARATUS AND METHODS FOR CONTROLLING A
Magnolia Source
(Cayman) Limited
USING A PROXIMITY SENSOR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CIRCUIT FOR MONITORING THE RECEIVER OF AN
Magnolia Source OPTICAL TRANSCEIVER AND THE METHOD FOR
(Cayman) Limited MONITORING BURST MODE OPTICAL POWER
THEREOF
SMALL FORM FACTOR PLUGGABLE OPTICAL
Magnolia Source TRANSCEIVER HAVING AUTOMATIC-RESTORING
(Cayman) Limited UNLOCKING MECHANISM AND MECHANISM FOR
LOCATING OPTICAL TRANSCEIVER COMPONENTS
Magnolia Source APPRATUS FOR MEASURING PHOTO DIODES'
(Cayman) Limited TEMPERATURE DEPENDENCE
Magnolia Source OPTICAL TRANSCEIVER HAVING IMPROVED PRINTED
(Cayman) Limited CIRCUIT BOARD
Magnolia Source OPTICAL TRANSCEIVER HAVING IMPROVED
(Cayman) Limited UNLOCKING MECHANISM
Magnolia Source
(Cayman) Limited
Magnolia Source DYNAMIC MEMORY ALLOCATION IN AN OPTICAL
(Cayman) Limited TRANSCEIVER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WDM MULTIPLEXING/DE-MULTIPLEXING SYSTEM
Inc. AND THE MANUFACTURING METHOD THEREOF
Source Photonic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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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CIRCUITS, ARCHITECTURES, APPARATUSES, METHODS
Source Photonics,
Inc.
AN AC OR AC-COUPLED SIGNAL
BI-DIRECTIONAL FIBER OPTIC TRANSCEIVERS,
Source Photonics,
Inc.
AND USING THE SAME
Source Photonics, OPTICAL TRANSCEIVER INTEGRATED WITH OPTICAL
Inc. TIME DOMAIN REFLECTOMETER MONITORING
TUNABLE DENSE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 TRANSCEIVER, CIRCUITS AND
Source Photonics,
Inc.
AND USING SUCH TRANSCEIVERS, CIRCUITS AND
DEVICES
LOW POWER CONSUMPTION, LONG RANGE,
Source Photonics,
Inc.
THEREFOR, AND METHOD(S) OF USING THE SAME
Source Photonics, OPTICAL RECEIVER WITH REDUCED CAVITY SIZE AND
Inc.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APPARATUSES FOR REDUCING THE SENSITIVITY OF
Source Photonics,
Inc.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DIFFERENTIAL DRIVER, CIRCUITS AND DEVICES
Source Photonics,
Inc.
MANUFACTURING THE S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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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DATA SIGNAL THRESHOLD DETECTION AND/OR
Source Photonics,
Inc.
RECEIVERS AND/OR TRANSCEIVERS
DATA SIGNAL DETECTION IN OPTICAL AND/OR
Source Photonics,
Inc.
TRANSCEIVERS
METHODS, APPARATTUSES, AND SYSTEMS FOR
Source Photonics,
Inc.
NETWORK
TRIPLEXER AND/OR OPTICAL LINE TERMINAL
Source Photonics,
Inc.
NETWORK AND A HOUSING THEREFOR
Source Photonics, ENHANCED STATUS MONITORING, STORAGE AND
Inc. REPORTING FOR OPTICAL TRANSCEIVERS
ENHANCED RECEIVED SIGNAL POWER INDICATORS
Source Photonics,
Inc.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Source Photonics, OPERATIONAL STATUS INDICATORS IN AN OPTICAL
Inc. TRANSCEIVER USING DYNAMIC THRESHOLDS
Source Photonics, OPERATIONAL STATE INFORMATION GENERATION IN
Inc. AN OPTICAL TRANSCEIVER
Source Photonics, CIRCUITS AND METHODS FOR MONITORING POWER
Inc. PARAMETERS IN AN OPTICAL TRANSCEIVER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Source Photonics, LATCHABLE MODULE HOUSINGS AND METHODS OF
Inc.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Source Photonics, SMALL FORM-FACTOR PLUGGABLE OPTICAL
Inc. TRANSCEIVER
POWER-SAVING DRIVER CIRCUIT FOR PROVIDING A
Source Photonics,
Inc.
LOAD
Source Photonics, WDM MULTIPLEXING/DE-MULTIPLEXING SYSTEM
Inc. AND THE MANUFACTURING METHOD THEREOF
OPTICAL ISOLATOR CAPABLE OF CREATING A LARGE
Source Photonics,
Inc.
MANUFACTURING AND USING THE SAME
Source Photonics, METHOD AND ALGORITHM FOR STABILIZING THE
Inc. OUTPUT STATE OF AN OPTICAL TRANSCEIVER
Source Photonics, OPERATIONAL STATUS INDICATORS IN AN OPTICAL
Inc. TRANSCEIVER USING DYNAMIC THRESHOLDS
Source Photonics, MULTICHANNEL OPTICAL TRANSMITTER AND
Inc. METHOD OF ALIGNING COMPONENTS IN THE SAME
STATUS MONITORING, STORAGE AND REPORTING FOR
Source Photonics,
Inc.
PARAMETER VARIATIONS
Source Photonics, OPTICAL RECEIVER WITH REDUCED CAVITY SIZE AND
Inc.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Source Photonics, MULTICHANNEL OPTICAL TRANSMITTER AND
Inc. METHOD OF ALIGNING COMPONENTS IN THE SAME
Source Photonics, OPTICAL MODULATOR AND METHODS OF MAKING
Inc. AND USING THE SAME
OPTICAL TRANSMITTER INCLUDING A GRADED OR
Source Photonics,
Inc.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
SYSTEM AND METHOD FOR TRANSFERRING OPTICAL
Source Photonics,
Inc.
MAKING THE SYSTEM
MULTI-LAYER P-N JUNCTION BASED PHASE SHIFTER
Source Photonics,
Inc.
SAME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包含倾斜或分级通带滤波器的光发射器,及其制造和使用
Inc. 方法
Source Photonics, ISOLATED MODULAR ELECTRODES FOR LOW POWER
Inc. CONSUMPTION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编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到期时间
索尔思成都、豪雅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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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商标权
他项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图形 注册编号 商标类别 权利起始时间 到期时间
权利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他项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图形 注册编号 商标类别 权利起始时间 到期时间
权利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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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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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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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图形 注册编号 商标类别 权利起始时间 到期时间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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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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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a Clara,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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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Photon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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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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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Photonic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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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a Clara,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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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图形 注册编号 商标类别 权利起始时间 到期时间
权利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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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他项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图形 注册编号 商标类别 权利起始时间 到期时间
权利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Santa Clara, LL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Inc.
Source Photonic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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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图形 注册编号 商标类别 权利起始时间 到期时间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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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图形 注册编号 商标类别 权利起始时间 到期时间
权利
三、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首次登记日期 登记号
四、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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