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3 1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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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4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出具的《关于股
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基于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华侨城集团计划以自有资金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65 亿元且不超过 3.3 亿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华侨城集团。截至本公告日,华侨城集团持有
公司 3,855,685,442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7.97%。
   (二)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三)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
市场稳定。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65
亿元且不超过 3.3 亿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
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
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华侨城集团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
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八)增持主体承诺:华侨城集团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
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
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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