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以书面、邮件
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5)。
关联董事王召祥、林田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
稳步提升,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江
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召祥、林田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终
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王召祥、林田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
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制订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
部事宜;
出解释;
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