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由与会监事现场推举监事薛亚萍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薛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
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符合维护股东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
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南通超达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
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
为:
(1)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
司)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
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
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期
限,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