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
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 2021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公司董事 Steven Cai 先生、张宏立先生属于 2021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8.67 元/
股调整为 18.57 元/股。
公司董事 Steven Cai 先生、张宏立先生属于 2022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 11.70 元/股
调整为 11.60 元/股。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Steven Cai 先生、张宏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
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