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诉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25,889,840 元(不含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再审尚未开庭,目前还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进展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2022 年 9
月 10 日、2022 年 10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1 日、2024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公司与福建三能节能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能”)破产债权纠纷诉讼及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当日在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1-019)、《关
于公司涉诉累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公司涉诉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账户股票司法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因《节能服务合同》纠纷,福建三能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申请起诉,
请求: (2)依法判令公司给付违约金人民币 25,889,840.00
(1)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节能服务合同》;
元;(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柳州中院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做出了(2021)桂 02 民初 450 号一审判决书,变更本案案由为“破
产债权确认纠纷”并作出了如下判决:(1)确认福建三能与柳化股份签订的《75t/h“三废”流化混
(2)确认福建三能对柳化股份享有 25,889,840
燃炉节能服务项目合同》已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解除;
元的破产债权,并应按柳化股份重整计划普通债权的受偿比例及受偿方案予以清偿;(3)驳回福建
三能其他诉讼请求。
福建三能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提起上诉,广西高
院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做出了(2022)桂民终 1247 号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根据生效判决及《重整计划》并结合司法重整期间公司管理人已向福建三能支付的现金情
况,向福建三能支付了 1,050,155.25 元现金和 2,462,685 股股票,已履行完成二审判决所确认的义
务。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做出的(2024)最高法民申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并已立案审查。再审请求如下:
(1)请求再审立案;
(2)请求再审依法撤销柳州中院
(2021)
桂 02 民初 450 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
广西高院
(2022)
桂民终 1247 号民事判决(二审判决);
(3)请求判令再审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5,889,840 元;
(4)请求判令全部诉讼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本案再审尚未开庭,目前还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