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洋新材”)
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24
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审核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
《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
持有的 1,979,546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天洋热
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23 元/股,
过户股份共计 1,979,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7%。
(五)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进行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股
转增股本 0.4 股,转增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为 2,771,364 股。
(六)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进行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股转
增股本 0.4 股转增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为 3,879,910 股。
(七)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发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度业绩考
核指标达成的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 2021 年业绩考
核指标达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锁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总数的 50%(可解锁 1,939,955 股)。
(八)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
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分配账户利润的议案》,2023
年 1 月 30 日~2 月 3 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股票 1,940,000 股(因需 100 股一交易,故做了取整处理)。此次
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股票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
期股票为 1,939,910 股。
(九)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考核未达标不解锁的议
案》,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第二个锁定期对
应的 1,939,910 股股份将不予解锁。同时,经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
持有人持有的本批次权益份额并由公司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管理委员会
将根据《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
关规定,通过择机出售股份等方式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
(十)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发布《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
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解锁的 1,939,910 股股份将在第二个锁
定期届满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
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
(十一)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2 年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 1,940,000 股,占公 司
总股本的 0.4484%,剩余股票数量 1,939,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84%。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
务等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当前证券市场情况,公司于近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六
次会议,经持有人会议代表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决定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
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
划可提前终止;如果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
议程序。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所有股票变现
扣除存续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后,可分配给员工的最终金额若低于员工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本金,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鉴于公司已向未解锁的 1,939,910 股股份对应的持有人支付了原始出资款共
计 21,519,766 元,相应股份计入库存股,同时因为当下的外部客观原因,员工持
股计划所持未解锁股份暂未出售,为保障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自愿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于 2024 年 08 月 30 日前向公司汇入保证金 1,300 万元,该
金额不得低于参照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测算的本人应
当承担的差额补足款项。
(二)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前,如本人向公司汇入的保证金金额连续 5 个
交易日均低于按照公司股票收盘价测算的本人应当承担的差额补足款项,本人承
诺将继续追加保证金金额,直至保证金金额高于前述测算的差额补足款项。
(三)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上述未解锁的所有股票变现并扣除存续期
内发生的全部费用后,可分配的最终金额若低于公司已支付的 21,519,766 元本金
的,差额部分由公司直接从本人汇入的保证金里相应扣除。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覆
盖差额部分的,本人承诺于所有股票变现之日起 5 日内向公司全额补足;如该保
证金超过本人应承担的差额补足款项的,则公司应在扣除本人应当承担的差额补
足款项后将剩余款项无息返还给本人。
(四)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上述未解锁的所有股票变现扣除存续期内
发生的全部费用后,可分配的最终金额若高于公司已支付的 21,519,766 元本金
的,则相应收益归公司享有,本人对此不存在任何异议。
(五)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
前持续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