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 安乃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1 0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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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
许可〔2023〕2767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900.00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将于2024年6月24日(T日)分别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
“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负责组
织实施。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
购)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
申购价格高于 23.27 元/股(不含 23.27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对 象 全 部 剔 除 。 以 上 共 计 剔 除 103 个 配 售 对 象 , 对 应 剔 除 的 拟 申 购 总 量 为
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
的部分。
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
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5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6 月 2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
   (1)12.0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5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6.1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20.56元/股,未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
 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以下简称“四数孰低值”)21.3774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
 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
 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4年6月19日(T-3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16.82倍。
      截至2024年6月19日(T-3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股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2023 年静态   2023 年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扣非      盈率(扣非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倍)       后)(倍)
                   算数平均值                            36.96      42.96
 数据来源:wind 数据库,数据截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 年扣非前/后 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20.5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
 薄后市盈率为18.0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50家,
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836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543,410.00万股,
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185.87倍。
  (4)《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
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
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
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
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
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
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格20.56元/股和2,90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59,62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8,255.5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1,368.48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发
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
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申购。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
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暂停或者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
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
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择机重启发行。
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
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
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6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
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
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
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
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
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
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
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
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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