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四年六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财务顾问”)接受山
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民投”或“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委托,就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和披露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进行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
的行业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财务顾问经过审慎
调查,出具本财务顾问意见。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各方应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告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信公告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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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做
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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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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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鲁
民投、收购方、受让 指 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方
金湖投资 指 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点金一号 指
基金
鲁民投基金 指 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点金一号的基金管理人
日科化学、上市公司 指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14.SZ)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鲁民投受让赵东日、鲍士雷、张明波 3 名自然人股东持
指
交易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 本次《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指
变动报告书、报告书 书》
鲁民投与赵东日、鲍士雷、张明波 3 名自然人股东关于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协
议》
剔除上市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总股本 指 *股权转让协议中总股本未剔除上市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
户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16 号准则》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核查意见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位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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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编写《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财务顾问根据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的文件材料
进行认真核查,以及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事实的查证,未发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1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信
息披露要求。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999 号黄金时代广场 D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 尚吉永
成立日期 2017-12-18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MA3MGNRT17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17-12-18 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对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马鞍山路 2 号南郊宾馆 2-16 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一致行动人金湖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天烛峰路 123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东鲁民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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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 45,30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2MA3NM2HH6T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8-11-22 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吸收存
经营范围 款、融资担保、代理客户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马鞍山路 2 号南郊宾馆 2-16 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一致行动人鲁民投基金(代表点金一号)基本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点金一号)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杭州路 272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波
成立日期 2018-05-11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5MA3N46Q82J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18-05-11 至无固定期限
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项目需经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
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并依据
经营范围
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银监局、保监局、
证监局、公安局、商务局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70 号 2103 室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一致行动人徐鹏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徐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 3701031973********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 888 弄 2 号 301 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 888 弄 2 号 301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无
区的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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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
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鲁民投的股权结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山东万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山东中
桥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100%
由上表可知,鲁民投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没有单一股东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
持有其股权比例或控制其表决权比例超过 30.00%,其任何一家股东均不能通过
其单独持有或控制的表决权对鲁民投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的形成和重大经营事
项实施实际控制,鲁民投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徐鹏为鲁民投之董事、总裁,持有日科化学的股
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鲁民投的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鲁民投及其一致行
动人金湖投资、鲁民投基金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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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同 山东国
青岛三
万达控 山东东 山东五 和民间 横山天 晟华文
紫文化
股集团 明石化 征集团 资本管 湖集团 信息技
艺术产 术有限
有限公 集团有 有限公 理股份 有限公
业有限 有限公
司 限公司 司 司 公司等9
公司 司 名股东
鲁民投
山东鲁民投新动能高端 山东鲁民投企
化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业管理有限公
企业(有限合伙) 司
金湖投资 一致行动人 鲁民投基金
鲁民投各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没有单一股东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其
股权比例或控制其表决权比例超过 30.00%,其任何一家股东均不能通过其单独
持有或控制的表决权对鲁民投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的形成和重大经营事项实施
实际控制,且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表决
权委托协议》等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鲁民投无控股股东,鲁民投及其一致行动
人金湖投资、鲁民投基金无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金湖投资除持有上市公司 13.32%股份外,不存
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鲁民投基金(代表点金一号)除持有上市公司 9.20%股份
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鲁民投除金湖投资、鲁民投基金、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外,其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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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序 企业名
控制关系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经营
号 称
业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广告
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
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
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山 东 鲁 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
民 投 投 鲁民投持股 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
有 限 公 100% 外);珠宝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
司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会议
及展览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
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鲁民投通过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
日 照 鲁 山东鲁民投 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技术
民 投 投 投资发展有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企业(有 控 制 推广;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
限合伙) 59.21%的股 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
权 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 东 鲁 企业管理及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须
民 投 企 鲁民投持股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
有 限 公 100% 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
司 务);知识产权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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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序 企业名
控制关系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经营
号 称
业务
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
成电路设计;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据处理和存
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安鲁 鲁民投企业
民投金 管理有限公
澜投资 司担任执行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投资
伙企业 人,出资比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 例 为
合伙) 0.0263%
泰安鲁
鲁民投企业
民投金
管理有限公
鸿投资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司担任执行 2021-02-
事务合伙 02
伙企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人,出资比
(有限
例为 0.02%
合伙)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
鲁民投出资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上
比 例 为
青岛鲁 项目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民投青 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鲁民投企业
合股权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
管理有限公 2018-10-
司担任执行 10
伙企业 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
事务合伙
(有限 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公安
人,出资比
合伙) 局、商务局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
例 为
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鲁民投出资
比 例 为
烟台鲁 79.3651%;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
申股权 山东民控股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未经
投资合 权投资管理 2018-05-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伙企业 有限公司担 21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
(有限 任执行事务 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合伙) 合伙人,出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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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序 企业名
控制关系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经营
号 称
业务
融慧贰 比 例 为 15 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号股权 69%;山东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投资基 民控股权投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
金合伙 资管理有限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企业(有 公司担任执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
人,出资比
例为 1%
山东鲁 鲁民投出资
民投新 比 例 为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
动能高 62%;山东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
端化工 民控股权投 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资基金 公司担任执 理财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
合伙企 行事务合伙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业(有限 人,出资比 营活动)
合伙) 例为 1%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
山东 民
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
控股 权
鲁民投持股 2018-03-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比例为 51% 13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
理有 限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公司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
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物业
管理;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会议
山 东 泰 鲁民投通过
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
山 基 金 山东民控股
房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税务
小 镇 管 权投资管理 2020-12-
理 运 营 有限公司间 18
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
有 限 公 接控制 60%
流活动;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
司 的股权
所业务);科技中介服务;汽车租赁;
餐饮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
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艺美术品
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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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序 企业名
控制关系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经营
号 称
业务
营企业 出资比例为 01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投资基 19%,山东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金合伙 民控股权投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
企业(有 资管理有限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
限合伙) 公司担任执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行事务合伙 开展经营活动)
人,出资比
例为 1.00%
青岛鲁 山东民控股
一 般 项 目 :以 私 募 基 金 从事 股 权 投
民投金 权投资管理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鸿创业 有限公司担
金合伙 合伙人,出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企业(有 资比例为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合伙) 0.05%
徐鹏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其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实际
序 企业名
控制关系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经营
号 称
业务
桐乡金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
徐鹏持股比
汇股权 2015-06- 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投资有 03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限公司 动)。
一般项目: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
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
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
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
扬州万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
汇大融
桐乡金汇股 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策划、设
股权投
权投资有限 2015-07- 计;项目投资。 (1、不得以公开方式
公司为执行 16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管理中
事务合伙人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
心(有限
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合伙)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实际
序 企业名
控制关系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经营
号 称
业务
一般项目: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
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咨询; (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
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
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
扬州万 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
汇大成 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策划设计;项
桐乡金汇股
股权投 目投资。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权投资有限 2015-12-
公司为执行 23
管理中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事务合伙人
心(有限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合伙)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
时间为 2035 年 11 月 30 日;)(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桐乡万
汇金轩 桐乡金汇股
股权投 权投资有限 2016-04- 股权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资合伙 公司为执行 12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有 事务合伙人
限合伙)
桐乡万
汇铂荣
股权投 桐乡金汇股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
资基金 权投资有限 2016-09-
管理合 公司为执行 13
形象策划;广告策划。
伙企业 事务合伙人
(有限
合伙)
桐乡万
汇柏乾
股权投资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
股权投 桐乡金汇股
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
资基金 权投资有限 2017-03-
(依 投资
管理合 公司为执行 29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伙企业 事务合伙人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
合伙)
上海弘 徐鹏持股 2015-10-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润资产 60% 10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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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序 企业名
控制关系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经营
号 称
业务
管理有 经营活动)
限责任
公司
杭州方
徐鹏通过上 服务:私募股权投资。
(未经金融等监
舟股权
海弘润资产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
投资基
金合伙
任公司间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企业(有
持股 58%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合伙)
泰安鲁
民投鑫
汇投资
徐鹏持股 2022-03-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青岛鲁
民投金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海投资 徐鹏持股 2020-09-
合 伙 企 60% 22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业(有限
合伙)
新能民
青岛鲁民投
投(济
金海投资合
南)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
伙企业(有 2022-01- 企业
限合伙)为 24 管理
伙企业 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
(有限
伙人
合伙)
鲁民投
新能民投
融慧叁
(济南)企
号产业
业管理合伙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发展投 2022-09-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投资
资(寿 15
合伙)为执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光)合伙
行事务合伙
企业(有
人
限合伙)
青 岛 鲁 徐鹏持股
民 投 鑫 26.67%,同 2022-03-
泉 投 资 时担任执行 18
合 伙 企 事务合伙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实际
序 企业名
控制关系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经营
号 称
业务
业(有限
合伙)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
况
经核查,鲁民投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主要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开展实
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等。鲁民投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
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 584,885.87 464,645.10 449,223.91
净资产 405,770.35 404,913.69 387,148.74
营业收入 367,749.26 366,701.35 285,038.31
净利润 7,528.18 18,130.17 20,591.41
归母净利润 2,024.18 3,187.54 5,027.45
资产负债率 30.62% 12.86% 13.82%
净资产收益率 1.85% 4.58% 5.32%
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核查,金湖投资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服务。
金湖投资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 45,369.80 45,399.19 45,549.23
净资产 45,369.80 45,399.19 45,331.54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370.62 467.64 5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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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母净利润 370.62 467.64 527.34
资产负债率 - - 0.48%
净资产收益率 0.82% 1.03% 1.16%
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核查,鲁民投基金成立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服务。
鲁民投基金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 10,017.78 9,950.90 9,032.61
净资产 5,578.79 5,435.52 8,352.22
营业收入 1,236.93 1,773.57 2,465.88
净利润 141.93 783.30 1,805.95
归母净利润 141.93 783.30 1,805.95
资产负债率 44.31% 45.63% 7.53%
净资产收益率 2.58% 11.38% 21.6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鲁民投、金湖投资、鲁民投基金及徐鹏最近五年
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且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
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鲁民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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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居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尚吉永 男 董事长 中国 山东东营 无
蔡广森 男 董事 中国 山东菏泽 无
丁书兵 男 董事 中国 山东菏泽 无
姜卫东 男 董事 中国 山东日照 无
魏继英 女 董事 中国 山东青岛 无
孙日福 男 董事 中国 山东莱西 无
徐鹏 男 董事、总裁 中国 上海 无
谢秀娟 女 监事 中国 山东垦利 无
王玮 男 监事 中国 山东济南 无
李济生 男 监事 中国 山东济南 无
李湘平 男 监事 中国 山东东明 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鲁民投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金湖投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居地
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蒋荀 男 中国 上海 否
代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金湖投资上述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鲁民投基金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具
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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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居地
或地区居留权
刘波 男 总经理、执行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山东济
王玮 男 监事 中国 否
南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鲁民投基金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鲁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鲁民投基金(代
表点金一号)、金湖投资、徐鹏不存在持有或控制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简要情
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鲁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鲁民投基金(代
表点金一号)、金湖投资、徐鹏,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时保管各自持有的该上市公
司的全部股票以及保管期限情况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
票。
(十)对鲁民投与金湖投资、鲁民投基金及徐鹏一致行动关系的核查
经核查,金湖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鲁民投之全资子公司山东鲁民投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鲁民投及其控制的合伙企业山东鲁民投新动能高端
化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为鲁民投控股子公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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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比例为 51%);徐鹏为鲁民投之董事、总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20 年修正)第八十三条关于认定一致行动的情形,鲁民投与金湖投资、鲁民
投基金及徐鹏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
信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 23,306,259 股的股份,有助于维护信息披
露义务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地位,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提升上市公
司的抗风险能力,推动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明确、理由充
分,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的核查
鲁民投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东赵东日、鲍士雷、张明波所持部分
上市公司股份。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了本次权益变动所必要的
相关程序,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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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4 年 6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赵东
日、鲍士雷、张明波 3 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合计持有的
上市公司 23,306,259 股的股份。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
情况的核查
股份及其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2019 年 1 月 8 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其持股比例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后点
变动后金 变动后 变动后合 变动后
权益变动时 金一号基
权益变动原因 湖投资持 徐鹏持 计持股数 持股比
间 金持股数
股数量 股数量 量 例
量
- 62,067,859 31,111,251 - 93,179,110 21.95%
月8日
月 19 日至 年 05 月 08 日期间点金一 62,067,859 34,065,051 - 96,132,910 22.65%
月 31 日至
年 02 月 14 日期间点金一 62,067,859 38,323,051 - 100,390,910 23.91%
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月 14 日
月 2 日至 3 62,067,859 39,351,551 - 101,419,410 24.15%
金一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日
月 21 日至 18 日点金一号通过二级市 62,067,859 40,308,251 - 102,376,110 24.38%
月 15 日 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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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后点
变动后金 变动后 变动后合 变动后
权益变动时 金一号基
权益变动原因 湖投资持 徐鹏持 计持股数 持股比
间 金持股数
股数量 股数量 量 例
量
月 19 日至 点金一号通过二级市场增 62,067,859 40,474,951 - 102,542,810 22.06%
月 28 日 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月 15 日 万股
月 26 日至 月 30 日点金一号通过二级 62,067,859 41,134,951 500,000 103,702,810 22.22%
月3日 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月 15 日至 日点金一号通过二级市场 62,067,859 41,959,951 500,000 104,527,810 22.39%
徐鹏的限制性股票被回购
月 13 日 注销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
动变化
月 29 日至 点金一号通过二级市场增 62,067,859 42,869,951 300,000 105,237,810 22.58%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注销股
月 7 日-4 62,067,859 42,869,951 300,000 105,237,810 23.06%
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月 30 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鲁民投 - - 23,306,259 5.11%
金湖投资 62,067,859 13.60% 62,067,859 13.60%
鲁民投基金(代表点金一号) 42,869,951 9.39% 42,869,951 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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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徐鹏 300,000.00 0.07% 300,000.00 0.07%
合计 105,237,810 23.06% 128,544,069 28.17%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将由 105,237,810 股增加至 128,544,069 股,持股比例将由 23.06%
增加至 28.17%,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金湖投资,间接控股股东仍为鲁民
投,上市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变更。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的核查
转让方(甲方 1):赵东日
转让方(甲方 2):鲍士雷
转让方(甲方 3):张明波
(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合称为甲方)
受让方(乙方):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81,785,037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55%;甲方
计持有上市公司 2,099,100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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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数的 5.00%。甲方承诺标的股票上无任何权利负担。
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等原因产生的派生股票应一并转让给乙方。
元),标的股票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玖佰捌拾叁万柒仟伍佰伍
拾肆元整(¥139,837,554.00 元),其中甲方 1 标的股票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亿贰仟贰佰陆拾柒万柒仟伍佰伍拾肆元整(¥122,677,554.00 元);甲方 2 标的
股票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万元整(¥10,200,000.00 元);甲方
需就派生股票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等,由甲、乙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提前支付并不能反过来被甲方解释为对付款先决条件的豁免)起五个工作日内,
乙方应将第一笔转让款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零柒万壹仟零贰拾壹元陆角
(¥49,071,021.60 元)支付至甲方 1 指定的账户,将转让款人民币(大写)肆佰
零捌万元整(¥4,080,000.00 元)支付至甲方 2 指定的账户,将转让款人民币(大
写)贰佰柒拾捌万肆仟元整(¥2,784,000.00 元)支付至甲方 3 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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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应提供办理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标的股票过户手续所需涉及甲方的全部
合规资料,并提前交付给乙方;
(2)双方已经通过内部有效决策程序同意本次标的股票的转让,且获得证
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函。
方应将第二笔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请办理标的股票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手续。
均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各方同意,甲方各方均负有义务配合乙方至迟自乙方向甲方各方支付第一笔
转让价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需办理完成标的股票的过户手续,若非因甲方原因
导致超过上述期限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原则上,如甲方内部任何一方(下称“该
特定甲方”)的原因导致该特定甲方违约的,则由该特定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
任。但因该特定甲方的原因导致本次“协议转让”所要求的合计上市公司总股数
日内乙方有权向全体甲方发送书面通知,要求采取以下任一方式处理:
及其对应年化 6%的资金占用费(计算期限自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之日起至甲方返
还全部款项之日止),且在甲方已全额返还上述款项之前,甲方应放弃标的股票
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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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表决权无条件自动委托给乙方行使,直至标的股票全部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
日止。
新的质押,不得设置任何特权、优先权或其他权利负担,不得筹划或发行上市公
司可交换债券,不得以任何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一步新增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借款及对外担保,但用于置换已存在的债务或担保时
除外。
接的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或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第三方作出关
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任何承诺、签署备忘录、合同或与本次标的股票转让相冲
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备忘录或合同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享有相关权益、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促使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遵循以往经营惯例依法经营,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资产
的良好运行;保证上市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部门设置和核心人员相对稳定;继
续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关系,以保证上市公司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本次股票转让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
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1)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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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自身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者其
他法律文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
同意、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甲方对标的股票享有合法、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不存在
代持情况,标的股票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甲方已获得所有共
有人的书面许可,并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乙方保存。
(3)标的股票不存在被冻结、托管、监管等情况。
(4)甲方未向乙方隐瞒标的股票上设立的任何担保物权或其他可能影响乙
方利益的瑕疵。
知悉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
密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
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问或财务顾问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该等人员遵守本条规定的
保密义务,该等人员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视为接收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
的法律责任由接收方承担,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收方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方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十日的,该特定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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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该特定甲方名下的出让股票已经过户完成,则该特定甲方并
有权要求乙方向该特定甲方返还/回转登记其出让的相应标的股份且该特定甲方
有权扣除乙方已经支付给该特定甲方的股票转让款。
性确认手续及过户手续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按照乙方向该特定甲方已经支
付的股票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
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限售、
股权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对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鲁民投受让价款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并购贷款。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
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鲁民投已出具声明: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由收购方鲁民投以现金方式支付,
本次权益变动中,鲁民投受让价款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
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
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声明,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
人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
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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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
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和《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
改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
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
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
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
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
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
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
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
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
立法人地位和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
识产权,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带来实质性
不利影响。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影响的核查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鲁民投,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影响的核查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鲁民投,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八、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
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表净资产 5%以上交易之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合计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的交易之情形。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它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
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鲁
民投基金(代表点金一号)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
人)及各自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其各自直系亲属均不存在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辅导与督促情况说明
本财务顾问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
的必要辅导,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基本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本财务顾问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法履行涉及本次权益
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其他法定义务。
十一、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核查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第五条规定,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不存在各类
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项目申请时应在披露文件中明确说明不存在
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第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对投资银行类项目的服务对
象进行专项核查,关注其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评级机
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及相关聘请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证券公司应就上述
核查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中泰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除聘请财务顾问外,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十二、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
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十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柏青 钱 程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 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