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2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伟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因关联监事黄莉娜女士的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
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
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因关联监事黄莉娜女士的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
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
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因关联监事黄莉娜女士的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
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
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