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日实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继续为福日实业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亿元”、“万元”
均指人民币)。
上市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7,810.0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被担保人福日实业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福日实业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
授信期限为 2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
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4 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05103261P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37,150 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福州鼓楼区西二环中路 475 号富通中心 20 层
法定代表人:温春旺
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
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
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节能环保产品、光伏设备,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
移动通信终端(含手提电话)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究
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软
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
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
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
燃料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
电、电线电缆、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
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废旧物资
回收(不含危险品);对外贸易。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无储
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福日实业 100%股权。福日实业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
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9,872.24 124,304.53
负债总额 115,697.65 109,858.06
资产净额 14,174.59 14,446.47
财务指标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0,090.34 17,645.89
净利润 -730.88 279.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额度授信合同)债务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
的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叁年止;如主合同项下主合同债务人有多
笔债务或对一笔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笔或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叁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含担
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继续为福日实业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
实业主营业务为贸易类业务,主要与央企、地方国企及上市公司开展合作,通
过投标、战略合作等方式与客户达成交易,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子公司的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福日实业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福日实
业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同时,公司能够对福日实业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
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为 41.24 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1.24 亿元,担
保余额为 202,131.44 万元, 分别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 202.11%、99.06%,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
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