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4-036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4 年 6 月 6 日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
等的规定,已完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江苏
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41 人(调整后),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骨干人员,具体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股票期权
序号 姓名 职务 予股票期权总数 草案公告日股
数量(万份)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骨干人员
(140 人)
合计 551.70 100.00% 0.4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
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
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 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 期权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 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期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
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
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行权期
于 1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行权期
于 2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行权期
于 30%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各行权期内,若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条件,则相应的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
规定比例行权。若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条件,则相应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在本激励计划
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A、B+、B、
C、D 五档。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
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
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中的授予情况一致。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
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4 年 6 月 6 日
用该模型对授予的 551.7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 需摊销的总费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数量(万份)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
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
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
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