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120号《关于同意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并于2023年12月21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6,000,000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
售 安 排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66,442,675 股 ,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限 售 安 排 的 股 票 为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88,000,000股增加至123,200,000股,其中有
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93,019,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的比例为24.50%。故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从442,675股增至619,74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619,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3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
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
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
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
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 限售股占总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总股数(股) 本比例 售数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股东屈东明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64股限售股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该部分股
份在解除质押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性质
比例( +/-)(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3,019,745.00 75.50 -619,745.00 92,40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619,745.00 0.50 -619,745.00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92,400,000.00 75.00 0 92,400,0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三、总股本 123,200,000.00 100.00 0 123,20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次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
的网下配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