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6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3.93元/股调整为3.73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3.73元/股调整为3.23元/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由3.23元/股调整为2.73元/股。关联董事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2.73元/股调整为2.43元/股。关联董事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
权激励计划
票期权激励计划 月26日
第一个行权期
票期权激励计划 月22日
第二个行权期
本次系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百隆东方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三个行
权期的行权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
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 满足该行权条件。
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
股权激励的情形;(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12个月内因 激 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具有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公司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3年营业收入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5亿元; 6,913,888,269.68元,公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根据《百隆东方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当期可行权部分股票期权,以
个人层面业绩成就情况: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是否合格作为前
提条件。具体如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核结果为合格,满足行权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档,则当年度的
条件,第三个行权期可全
股票期权100%可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
核不合格,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当年度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作废失
效。
(一)授予日:2021年3月12日。
(二)行权数量:160万份。
(三)行权人数:2人。
(四)行权价格:2.43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为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第一次
行权。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
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张奎 董事 80.00 20% 0.05%
其他(1人) 80.00 20% 0.05%
合 计(2人) 160.00 40% 0.10%
注1:指占《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权益总量的比例。
注2: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行权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均满足行权条件,且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
意隐瞒等情况。激励对象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得行权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可行权数量合
计160万份,行权价格为2.43元/股。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
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截至本公告日,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6个月
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
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用该模型以授予日作
为基准日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百隆东方本次
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第一期激励计划(
草案)》和《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和
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一期激励计划(草
案)》和《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第
二期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应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
和《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行权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变
更登记等手续。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