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投资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
。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
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从而影响收益,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
性。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浙江司太立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
号)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95,895,380 股,发行价格 9.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7,792,434.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199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
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截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已累计投入
序
项目 资金投资金 资金投资金 金额(注)
号
额 额
年产 1,550 吨非离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
年产 7,710 吨碘化合物及
CMO/CDMO 产品项目
合计 148,000.00 92,779.24 19,283.68
注:“已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847.76
万元。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将暂
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
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
(二)购买额度及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
(含),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规定的额度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
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从而影响收益,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拟采取的
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适当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
(二)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充分考虑了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