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1
同 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7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3,210,000股,占 公司 总股
本的48.0245%。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2号文)核准,同兴环保 科技 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 通 股 ( A
股)股票2,167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核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34号文)同意, 公司 股票
于2020年12月18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由65,000,000股增加
至86,670,000股。
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8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 股 东 按 照 每10股 转 增 5 股 的 比 例 实 施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 合 计 转 增 股 本
股本由86,670,000股增加至130,005,000股。
根据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度向76名激 励对
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2,534,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
由130,005,000股增加至132,539,00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2年8月
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2,539,000股变更为132,419,00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3年7月
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可解除限售的合计79.8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2,419,000股变更为131,620,4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1,620,400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的 股份
数 量 为64,292,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48.85% ;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数 量 为
回购注销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朱庆亚和股东朱 宁、
解道东、郞义广、郑智成、李岩、张锋,共计7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做出 的与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具体如下:
(1)实际控制人(朱庆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 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
发行价将相应调整),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6月18日 )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股份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股东(朱宁、解道东、郎义广、郑智成、李岩、张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 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
发行价将相应调整),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6月18日 )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股份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至2023年12月17日的36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朱
庆亚)、股东(朱宁、解道东、郎义广、郑智成、李岩、张锋)均未转让 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
未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
股份。
(2)截至2021年2月3日收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实际控制人(朱庆亚)、股东(朱宁、解道
东、郎义广、郑智成、李岩、张锋)持有的公司首发前已发行股份在原锁 定期
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到期日由原来的2023年12月17日延长至2024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也不存在公司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实际可流通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股份总数 售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合计 63,210,000 63,210,000 37,559,566 -
注1:朱宁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937,550股,目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实际可
上市流通股份为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即3,484,387股。
注2:解道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66,282股,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
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即3,016,570股。
注3:郞义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96,745股,目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为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即2,049,186股。
诺,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
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292,000 48.85 -37,559,566 26,732,434 20.31
高管锁定股 184,800 0.14 +25,650,434 25,835,234 19.63
股权激励限售股 897,200 0.68 - 897,200 0.68
首发前限售股 63,210,000 48.02 -63,210,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328,400 51.15 +37,559,566 104,887,966 79.69
三、股份总数 131,620,400 100.00 - 131,620,400 100.00
注:以上股份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 和股
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 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同兴环保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份解
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开发行前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