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佳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人在
会议上就本次紧急事项进行了说明,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关于向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6.00 万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