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42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了
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
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通
讯表决方式进行。
(三)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康铭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
整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9.29 元/股调
整为 19.178 元/股。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