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 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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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43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
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80 元/股调整为 28.31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183,420 股调整为
整为 254,842 股;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5.37 元/股调整为 41.06 元/股,首次授予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63,313 股调整为 3,202,307 股。现将
具体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激励计划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
告编号:2022-050)。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 2022
年激励计划,公司对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包括首
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24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5,183,42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至此,
公司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共计 42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83,420 股。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8 月 24 日为授予日,以 40 元/股的价
格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1,033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914,822 股限制性股票自 2022 年激励计划经公司
效。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00 元/股
调整为 38.80 元/股,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80 元/股调整为 28.31 元/
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183,420 股调整为
整为 254,842 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2023 年激励计划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
告编号:2023-056)。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8)。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
括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3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2,463,31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5.37 元/股调整为 41.06 元/股,首次
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63,313 股调整为 3,202,307
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各期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缩股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发生增发新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各期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
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Q=Q0×P1×(1+n)÷(P1+P2×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
价;
 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Q=Q0×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缩股的比例(即 1 股公
司股票缩为 n 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公司发生派息或增发新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不做调整。
  三、本次调整原因及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406,525,2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 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813,050,448.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3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35%;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80-2.00)/(1+0.3)=28.31 元/股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5.37-2.00)/(1+0.3)=41.06 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1)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5,183,420×(1+0.3)=6,738,446

    (2)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96,032×(1+0.3)=254,842 股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2,463,313×(1+0.3)=3,202,307 股
    综上,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80
元/股调整为 28.31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数量由 196,032 股调整为 254,842 股;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由 55.37 元/股调整为 41.06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2,463,313 股调整为 3,202,307 股。本次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在公
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勤勉尽职。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
总股本 406,525,2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13,050,448.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21,957,567 股。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激
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
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价格及数量的核查意见;
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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