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部门规章
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
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
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
该项决议。
董事会选举产生。
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
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委员
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1 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召集人)职责。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 2/3 以
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1)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规模
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4) 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1) 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2) 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
书面材料;
(4)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5) 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
行资格审查;
(6)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
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7)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予以搁置或不予表决。
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名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经总经理确定拟聘人选后,再提请董事
会进行审议。
(召集人)或 2 名以上(含 2 名)委员联名可提议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前 3 日以电子
邮件、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等形式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
其他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的提名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使表决权。
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每 1 名委员
只接受 1 名委员的委托,每 1 名委员只能向 1 名委员进行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
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1) 委托人姓名;
(2) 被委托人姓名;
(3) 代理委托事项;
(4) 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
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5) 授权委托的期限;
(6)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为未出席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 2 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
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方
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参加人、会议议程、各发言人对每一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每一事项表决结果,出席会
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公司董事会秘
书保存。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低于 10 年。
出现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有关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有
关保密协议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